统一认识,加强领导。1999年市里成立宗教工作领导小组,2008年建立宗教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又专门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伊斯兰教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与新疆、宁夏、青海、甘肃等少数民族流出地协作机制,完善全市统战、民宗、公安、镇街等单位协同配合体系,物色、培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有效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伊斯兰教活动场所所在的稠江街道,专门成立了民族宗教事务所,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穆斯林的服务管理工作。
注重教育,夯实基础。有计划开展专题培训,每年组织领导干部、基层工作者开展民族工作培训,同时把穆斯林代表人士培训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切实加强与穆斯林代表人士沟通交流;多形式开展法律教育。普及《宗教事务条例》、《境内外国人宗教活动管理规定》,编印《境外人员法律知识手册》、《宗教法律法规汇编》,累计发放上万册,培养中外穆斯林群众的守法意识,专门成立少数民族法律服务中心。大范围开展市民教育,推行民族工作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普及民族知识,设置民族团结宣传画廊、民族知识大观园等载体,积极营造和谐包容的城市文化。
主动引导,把握方向。市委市政府在工作中注重畅通沟通渠道,听取少数民族群众的意见。加强对民管会成员、阿訇、“一日五拜点”负责人和伊斯兰教代表人士的引导,指导阿訇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和义乌经济社会情况开展卧尔兹演讲,宣讲和平、宽容、仁慈、诚信教义。生活上经常开展联系联谊,在中秋、春节、古尔邦节、开斋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通过举办中外穆斯林篮球友谊赛、民族体育运动会等方式,引导穆斯林群众融入义乌,共建共享商贸大平台。
尊重信仰,优化服务。通过在义乌的国家级展会、在义乌市场设立民族地区名特优新展厅,开展电子商务等免费创业培训,成立阿拉伯语翻译中心等多种方式,扶持少数民族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积极创造条件为穆斯林宗教生活提供便利。2001年,即设立了浙江省县级市首处接纳境内外穆斯林的伊斯兰教临时宗教活动场所。义乌现有清真餐厅300多家,上规模的50多家,基本满足中外穆斯林的清真饮食需求。实施阳光招生政策,中小学及幼儿园已接收少数民族学生8105名,其中穆斯林群众的子女400余名。
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依法提升伊斯兰教活动场所规范管理水平,按“政府主导、群众推选”模式组建产生民管会,负责日常事务,协助调解涉及穆斯林的矛盾纠纷;按照浙江省教职人员聘任新办法,指导民管会按1:4的比例考察、推荐阿訇候选人;指导民管会制定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教职人员聘任管理制度,提升规范管理水平;制订场所重大活动安全保卫方案,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全程参与每周五主麻日和重大宗教活动执勤,确保宗教活动安全;对乱占道、乱设摊、沿街屠宰等现象,进行集中整治,消除宗教活动安全隐患。2015年以来,还对全市21个“一日五拜”点进行规范管理。
(责编 沈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