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沙尔合提·阿汗专员您好,非常感谢您接受我们的采访。2015年9月,塔城地区与伊犁州和阿勒泰地区一同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地区(州),在全国13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地、市、盟)试点单位中,率先获得这一殊荣。请您介绍一下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过程中,塔城地委、行署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
沙尔合提·阿汗:塔城是一片民族团结的沃土,各民族“相互交融”的社会结构让生活在这里的29个民族根连根、心连心。多年来,大家团结一心,同谱民族团结欢歌,共建和谐幸福塔城。
塔城地委、行署坚持高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做到了集全区之力开展创建。自治区党委常委、地委书记尔肯江·吐拉洪多次召开委员会议安排部署,行署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协调推动落实。地区成立由行署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各县(市)抽调业务骨干专门负责创建工作,统筹协调、具体落实、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了地、县(市)、乡(镇、场、街道)、村(队、社区)四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机制。
制定印发《塔城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地区实施方案》、《塔城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考核验收测评体系》等文件,确保创建工作有内容、有目标、有抓手。
将创建工作纳入绩效考评、精神文明创建和综合治理等考核内容,与各县(市)、各单位签订《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创建目标管理责任书》,先后开展督导310余次,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落实。
记者:在长期生产生活中,塔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深化,大家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先后涌现出民族团结好家庭典范马莲花、守护牧民生命安全好医生吾哈斯·苏来曼、抚养汉族孤儿好妈妈阿依木汗等一批批先进模范,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更加稳固。在您看来,塔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有哪些特点?
沙尔合提·阿汗:一直以来,塔城地区坚持把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重点实施了一批涉及交通、电力、住房的项目。近两年,地区财政民生支出均超过100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75%以上。2010年以来,争取少数民族发展基金2.17亿元,实施项目214个,惠及816个村队、3.4万余个家庭;完成定居兴牧水利骨干工程36项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13个,解决4.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实施扶贫项目125个,6636户贫困户受益,1.3万人脱贫;完成安居富民、牧民定居及各类保障性住房1.6万套。各民族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自豪感和自信心不断增强,有力促进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了力量。
多年来,塔城地区坚持长期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和时代要求有机结合,各民族在语言文字、宗教信仰、文学艺术、风俗习惯等方面包容共生,进一步彰显了以包容文化、戍边文化、口岸文化和生态文化为主体、多民族文化相容共生的地域特色。送演出下乡、百日文化广场、“塔尔巴哈台之夜·塔城手风琴角”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丰富了各族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也增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
良好的民族团结基础,使塔城边防更加稳固,兵地、军民关系更加密切。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加快发展、民生持续改善提供了重要保障。
记者:面对当前新疆的反恐维稳形势,塔城地区有哪些具体举措?
沙尔合提·阿汗:长期以来,塔城各族人民肝胆相照、同仇敌忾,有力维护了祖国统一、边疆巩固和社会稳定。面对当前新疆的反恐维稳形势,全区各级党政直面困难,牢固树立“全疆维稳一盘棋”和“稳定没有前后方”的意识,进一步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大好局面,继续深化“三个离不开”思想和“五个认同”教育,广泛发动各族群众主动参与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实践。
塔城地区坚持把“去极端化”作为当前最突出、最紧迫的工作,纳入“访(基层)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主要内容,同时多形式开展“去极端化”宣讲,全力保障基层人心稳、社会稳。广泛开展民族团结互帮互助活动,组织各族各界人士敬老爱幼、邻里互助、宣讲法制等,妥善解决各族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记者: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那么,塔城地区下一步开展创建工作的思路是怎样的呢?
沙尔合提·阿汗:今后,塔城地区将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州(地区)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高度重视高位推动不放松,落实举措持续创新不懈怠,不断推动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持久开展,让民族团结意识深入各个社会细胞,为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塔城夯实基础。
塔城地区将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内涵,进一步实现创建活动广覆盖、有重点,进一步实现创建活动的人文化、实体化和大众化,进一步以创建活动促人心归聚、精神相依,进一步健全创建活动长效机制,引导和激发全地区各族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共建幸福塔城、美丽新疆,共筑美丽中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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