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开始和其他国家(地区)的税务局第一次交换金融账户申报准则信息(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简称CRS),中国从此正式加入了全球征税体系的大网之中。过去中国富豪们将大量资产转移至海外,随着中国加入CRS体系,这些一度隐匿在海外的资产将最大程度地暴露在国家税务总局的监管之下。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各国政府都开始加强对本国纳税居民海外避税的监管,首先是美国在2010年推出了《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该法案也被翻译成“肥咖条款”,要求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国内收入局报告美国税收居民(包括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账户的信息,以方便美国对海外税收居民征税,否则外国金融机构在接收来自美国的特定收入时将被扣缴30%的惩罚性预提所得税。FATCA主要采用双边信息交换机制,即美国与其他国家(地区)根据双边政府间协定开展信息交换。
在美国肥咖条款的启发下,全球其他国家也开始搭建类似的平台,经合组织(OECD)发布了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并且在2014年的G20峰会上获得通过,很快就有100多个国家承诺实施这一标准,美国因为有自己的FATCA,并没有加入其中。
中国国家税务局网站曾经对CRS的交换过程做过介绍。根据标准开展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首先由一国(地区)金融机构通过尽职调查程序识别另一国(地区)税收居民个人和企业在该机构开立的账户,按年向金融机构所在国(地区)主管部门报送账户持有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账号、余额、利息、股息以及出售金融资产的收入等信息,再由该国(地区)税务主管当局与账户持有人的居民国税务主管当局开展信息交换,最终为各国(地区)进行跨境税源监管提供信息支持。
中国加入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之后,受影响最大的是那些拥有海外金融账户的人群。众所周知,中国很多富豪都将境内资产转移至海外账户,但是随着中国和100多个国家(地区)开始交换金融账户信息,过去中国富豪们最热衷的避税天堂——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以及热门的移民目的地澳大利亚、新西兰等都在其列。这些国家(地区)会陆续将中国富豪们的金融账户信息交换给中国税务部门,中国富豪的海外账户将从此一目了然。
对于中国富豪而言,这将带来多方面的冲击:一是海外资产曝光之后,需要提供合法的纳税记录,如果不能提供,将面临个人所得税补缴甚至巨额罚款;其次是富豪们可能还需要对资产如何转移至海外做出说明,因为在我国现有外汇管制的背景下,每人每年只有5万美元的合法换汇额度,而富豪们的巨额资产大多通过其他灰色甚至非法途径转出,比如假借外贸渠道、地下钱庄、比特币等。最严峻的考验在于,一些通过贪污腐败等非法方式所得资金,在境内的时候可能通过现金或者其他方式藏匿,但是转移出境之后,反而在CRS的交换体系下大白于天下,这些账户可能会面临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风险。
当然,不仅是超级富豪们会面临麻烦,部分高收入的中产阶层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过去人民币贬值的背景下,很多高净值人士都在海外拥有金融账户,这些账户信息也将陆续交换至中国税务局。按照中国税务局的进度,2017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余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调查。这也就意味着,今年9月份开始的第一批信息交换,主要是100万美元以上的账户。到2018年12月31日前,金融机构完成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和全部存量机构账户的尽职调查。届时,100万美元以下的账户也将纳入交换系统之中,很多在海外拥有金融账户的中产阶层,也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不过,如果海外金融账户的资产有正常的纳税记录,信息交换就不会带来太大的影响,中国和很多国家(地区)之间都有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只要资金来源合法,而且能够提供合法的纳税记录,一般情况下不会被多重征税,主要受影响的是来源不明而且没有合法纳税记录的资金。
另外,CRS的信息交换主要针对金融账户,而房地产、珠宝、字画等实物资产的信息不会纳入交换体系,预计日后很多富豪的海外资产可能会从银行账户转移出来,更多配置在实物资产领域,以最大限度地逃避监管。
CRS体系下的信息交换不仅影响到中国人的海外金融资产,对于一些拥有其他国家的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的中国人,同样也会带来影响。众所周知,近年来中国人移民海外的人数越来越多,很多人移居海外之后,通常在中国境内还拥有一定的金融资产。理论上而言,这部分在中国境内的收入和资产都需要向居住国申报。但在过去信息不通畅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群所在的定居国对其在原来母国的资产并不是很清楚,但在中国加入CRS信息交换系统之后,这部分人群的金融资产也会暴露在定居国的监管之下。
按照CRS信息交换的规则,如果账户持有人是中国税收居民个人,金融机构不会收集和报送相关账户信息,也不会交换给其他国家(地区)。如果账户持有人同时构成中国税收居民和其他国家(地区)税收居民的,其中国境内的账户信息将会交换给相应税收居民国(地区)的税务当局,其境外的账户信息交换给国家税务总局。
很多人如果移居海外,很可能就同时成为两国的税务居民。比如中国对税务居民的定义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与此同时,国外很多国家主要以实际居住时间来判断是否为纳税居民,如果在当地连续或间断居住超过183天,就会被认为是税务居民。所以,一些移居海外的华人,很有可能成为两个国家的双重税收居民。成为双重税收居民之后,在中国的金融资产也将被交换给相关国家和地区,如果这部分资产没有合法的纳税记录,就有可能被当地征缴税款。今年7月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金融机构突然冻结了上千个银行账户,其中大量是华人账户,主要原因就是金融机构需要这些账户持有人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证明这些账户持有人是否属于外国纳税居民,以及这些资金在境外的纳税情况。
未来几年,全球携手打击偷税漏税已是大势所趋,尤其对于中国,在目前减税的大背景之下,势必要同时加强对偷税漏税的打击,以尽量弥补减税带来的收入缺口。目前国内娱乐圈的税收风波可能只是一个开始,海外全球征税的大网铺开之后,预计还会有更多的人将迎来一场税收大地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