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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女婿婚前婚后骗走岳母120余万

资料图片安徽男子陆某以某集团公司“高管”身份,婚前婚后共涉嫌诈骗岳母代女士120余万元,此外还以各种理由向代女士“借款”180余万元。

目前,陆某被华阴警方抓获。

婚前骗准岳母40万

“这300万是我家人东拼西凑给他的,没想到他骗了我女儿和我的家人,后来电话也不接,玩起了失踪。”去年底,代女士来到华阴市公安局西岳派出所值班室报警。

代女士称,2009年,她女儿通过网络游戏“劲舞团”认识了陆某,二人经过一段时间相处,产生了好感,并很快见面。见面后,陆某自称是安徽阜阳某公司的会计,实为啤酒销售员。经过几次见面后,二人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但最终因为陆某工作不稳定,女儿和陆某分手了。

2010年,陆某以某集团安徽、河南、陕西三省总会计的身份再次来到陕西。到陕西后,陆某再次联系到了代女士的女儿姬女士,此时姬女士因工作不顺心,对现有的工作产生厌倦心理。身为集团“高管”的陆某便告诉姬女士他认识集团西北地区的人事部门负责人,可以为姬女士活动集团下属某公司经理的位置,但办理工作需要40万元。

因为当时姬女士和陆某已确立了恋爱关系,代女士很快就给了陆某40万元。此后,陆某称给姬某办理工作出现了状况,工作没有办成,40万元也石沉大海。

以买地名义再骗

2012年1月,姬女士与陆某登记结婚。随后,陆某谎称他在渭南为代女士看好一块地皮盖房,向代女士索要了80万元,其实盖房一事是陆某凭空捏造的。在此期间,陆某还多次以“提升自己在集团”的职位等为由,多次向代女士“借款”180万元。

报警后,经过华阴警方半年多的侦查,8月16日凌晨民警在安徽阜阳陆某家中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陆某交代了假借为代女士女儿解决工作、为代女士在渭南盖房的名义骗取现金120余万元,以各种理由向代女士家人“借款”180余万元的事实。

华阴市公安局西岳派出所所长刘花利介绍,此案中,陆某先后从代女士处拿了300万元,其中120万元已定性为涉嫌诈骗,另外的180万元警方还在核实调查中。

刘花利分析,如果婚后陆某是问妻子姬某要的钱,这个钱就不容易定性,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8月24日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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