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高层次人才优先就诊”而言,其所涉医院多是三甲医院,集聚了当地稀缺的优质医疗资源,普通患者看病,可能都要费很大工夫才能挂上号。若这些医院给高层次人才就诊上的超市民待遇,也就是给了他们“插队权”。虽然符合高层次人才标准的人数有限,但此举难免给人以有违“生命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观感。何况,这些医院一般都是公立医院,拿本应是全民共享的优质医疗资源优先权“私相授受”给特定群体,合理性有待商榷。在医疗需求层次多元化的当下,有些想走绿色通道的诉求,可通过市场化的购买特需服务方式实现,而不应是借力行政之手。
说到底,给予高层次人才以优待,无可厚非,但优待举措不能以侵蚀社会公平为前提。城市招揽人才是为了发展,而发展不能不顾公平。慷公共资源之慨,以挤压平等原则来“讨好”高层次人才,难免会被认为是给生命分等级、定尊卑。
□8月26日《新京报》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