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回家,鱼虾蟹一样不落地摆上餐桌。父亲豪气地挥舞着筷子,招呼我们快吃,那可全是他亲自捕获的。
几年前,父亲从单位退休,起初他告诉我,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回乡养猪。猪多好啊,吃剩菜剩饭长成膘肥体壮,屁股上一拍,还哼唧哼唧叫。可惜,他的梦想很快就破灭了,因为当地有环保要求,不能养猪。父亲为此郁闷了好久,他是多想养一头猪啊。
一大早,他就把我喊起来,去看他新发明的东西。家门前就是河,他顺着一根绳子拉起一张棕榈树的叶子。张牙舞爪的叶子两面都爬满螺蛳,足足捡了小半盆。
“这可比在河埠头靠十根手指头去摸省事多了吧!”他得意扬扬,这个办法本来是用来捕蚂蟥的,想不到捕螺蛳最巧妙。晚上,他还要出门,穿上鞋子,打着手电,去捕蚂蟥。水田里的蚂蟥,树上的蚂蟥,还有河中的蚂蟥,他自有一套办法捕获,还区分得清哪一种药用价值最高,一一归类。
他不喜欢钓鱼,却喜欢下网或设置陷阱。根据水流的方向,水草密集的程度,又或是长时间凝视水面得出的经验,总能确之无误地捕获汪刺鱼、黑鱼以及鲫鱼。
天蒙蒙亮,他就去镇上售卖。歪戴着斗笠,裤腿卷到膝盖上方,趿着拖鞋,皮肤又黑又亮,典型的一个渔民装扮。他把蚂蟥送到收购处,又向别人展示自己的螺蛳是多么肥,鲜鱼活蹦乱跳。
他得意地跟我说,这种本领叫天赋,有人在那蹲半天也钓不到一条黄鳝。他喜欢说他小时候叉鱼的那件事,死活央求爷爷做了把鱼叉子。因为年龄小,家人不允许他独自去河边。春日里,有个小伙伴偷偷来报信,河面上刚发现了黑鱼。他兴冲冲地带着几个小弟前往河边,结果还没到河岸,就碰到爷爷。爷爷厉声问他,想干吗?他说,没干吗,执着鱼叉的手往后一伸。只听见后面一声惨叫,小叔的脸上顿时5个血窟窿。所幸伤口不深,等到结痂的时候,半边脸上的5个印子留了好久。学堂里老师问小叔,怎么伤成这样?小叔说,我哥拿鱼叉子给叉的。于是,可怜的父亲除了在家被打了一顿之外,在学校里又被戒尺抽了一顿。
父亲还非常喜欢种果树,河对面的一个空地,短短几年间,全种上了果树。樱桃树是最早开花的,然后是从粉红到白色的桃花、杏花、梨花。樱桃基本是鸟帮忙吃完的,桃子和枇杷他会一篮一篮地送到我家来。他称自己为“后勤保障部长”,跟小区里的老头儿吹牛的时候就像在说书。这个年代,在老家有地有房周边还有河,那就是比土豪还要高一个档次。吹完牛,拎着空篮子,转地铁转公交在几个老头儿艳羡的目光中潇洒地回乡继续耕种。
去年秋天,他说他已经学会用芦苇扎扫把,怎么搭建北瓜爬的藤架,既美观又实用;如何让自己在一个菱桶里保持平衡,摘采菱角,而不翻桶。头发花白的老人说起这些,手舞足蹈就像个孩子,既勤勉地学习一切技能,又不忘得意地跟人炫耀。
我跟他说,美国作家约翰·海恩斯“二战”后退役独居在阿拉斯加25年,荒野中独自学习设置陷阱,捕狐狸和山猫,遇到过灰熊,还学会如何去除豪猪背上的刺。他听后,强烈要求我把书借给他看看。末了,还一本正经地跟我说,他在瓜地里发现过野猪的脚印,说不定哪天可以抓到一头,养在家里。这样,只能算是养宠物,不是养猪。
我总觉得父亲的血脉连着河流,他对水里的生物有着如此敏锐的感知力。同样,身体紧贴着土地,土壤的呼吸便是他的呼吸。我为父亲高兴,他像约翰·海恩斯一样,在荒野、在自己的世界里完成自身与自然的紧密联结。当然,我还有点失落,因为这一生,我将无法像父亲一样,传承与把握简单却神奇的与自然相处的奥秘。
引用海恩斯的一句话聊以自慰:或许下辈子吧,我可能留在荒野中,让荒野拥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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