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志汇当代电视

论电视益智类节目的娱乐性

作者:◆刘涛
从概念上看,智力似乎与娱乐无缘,但是在电视艺术里,这两者却实现了完美的结合。从电视剧来看,无论是美剧、英剧,还是韩剧、日剧、国产剧,主打悬疑烧脑的推理剧一直是观众热捧的类型,剧中人物逻辑缜密的推理是最有吸引力且最被人称道之处。而在电视节目方面,从早年的《开心辞典》《一站到底》,到现在的《最强大脑》,这类主打“智力”牌的益智类节目也在诸多娱乐节目中显得卓尔不群。选手们广博的知识面、超强的记忆力和计算力是这些节目的吸睛之处,这样的看点同样存在于以宣扬传统文化为宗旨的《中国诗词大会》《中国汉字听写大会》等节目中。

按照波兹曼在《娱乐至死》里的说法,电视具有一种使所有事物都以娱乐化的方式呈现出来的独特能力。这似乎能解释智力与娱乐在电视里的完美结合,也使我们容易忽略另一个方面的原因,即受众的因素。从接受美学的立场来看,文本能具有什么样的意义,具有多大的价值,决定性因素在于接受者对其进行理解的立场、角度以及可能达到的深度。换句话说,受众的价值倾向、审美趣味和接受心态等是我们判定一个事物具备何等属性时必须要考虑的因素。从这个角度看,当我们去追究智力的娱乐性时,不能仅仅将其归结于电视强大的媒介文化力量,同时也要注意到来自于受众的、更为深层的原因。

那么,这里要讨论的受众是谁?电视作为现代传媒,虽然已经得到了相当的普及,但从发生学上来说,它是伴随着现代城市的进步而出现的,其发挥最大作用的场域也还是城市。所以,市民—城市的主体—应该是更为精准的电视受众。那么我们的论题就成了:市民如何造就智力的娱乐性?

一、智力崇拜:市民的“生存”与“发声”

根据马克思的经典论述,市民阶层是伴随着城市的出现、商业的繁荣等资本主义因素而出现的,它本身就代表着一种与宫廷贵族文化迥然不同的审美风范。无论东方还是西方,市民文化从诞生起就不追求精巧雅致,而是更在意娱乐消遣。流传于欧洲中世纪的民间故事和我国宋、明两代的通俗小说,都以其通俗性和趣味性成为当时在市民阶层最为流行的娱乐样式。在这其中,存在着一类闪烁着智力光芒的故事。故事中的主人公聪慧异常,以机智化解危机,解决问题。中世纪广泛流传于德、法两个民族的《列那狐的故事》最具有代表性。作为一个出身于典型中世纪家庭的自由民,列那狐是动物形象与市民阶层的生存智慧相结合的产物。它凭借着灵活的头脑获得生活资料,并且对抗比自己强大得多的狮王诺博尔和伊桑格兰狼,它突出的特点就是机智,甚至是狡黠。从整个故事的基调来看,列那狐得到了相当多的正面肯定。某种程度上,他甚至被塑造成市民崇拜的对象。诚然,列那狐的智力在内涵上与文章开头所阐明的有所不同,范围要小很多,更多体现在头脑灵活、能说会道、应变力强,有时甚至是诡辩等层面,属于小聪明而非大智慧。然而考虑到这些故事产生时代的民众受教育程度普遍低下这一情况,上述那些更多源自天赋与生活经验的智力便成了列那狐唯一可能具备的智力了。关键问题在于,市民为何喜欢塑造此类“智力达人”并且崇拜他们?

首先一点,智力是市民谋求自身生存的必备能力。市民多是由离开土地专业从事手工业和商业的群体组成,他们谋生的基本条件就是倚仗自身的知识、能力和技术。这与教士靠信仰谋生、贵族靠家产生活、农民靠劳动生存很不一样,直接结果就是形成了市民阶层对智力的推崇。列那狐是作为市民阶层的智力代表出现的。它没有土地,也看不出它有什么具体的职业,但是日子过得非常温馨。故事交代,它谋生的手段是:每天自持聪明,动脑筋运计谋,去占别人的便宜,不仅损害亲朋好友,甚至对不可一世的万兽之王—狮王诺博尔,下手也毫不留情。列那狐谋生的手段不是靠田地中的生产劳动,不是靠当官的俸禄,更不是靠祖宗留下来的遗产,而主要靠智慧和计谋来获取食物。换言之,利用智慧和运用计谋既是它的生产方式,也是它的生活方式。

其次,智力是市民发出自己声音的主要手段。由于基督教思想的强力控制,中世纪经常被描绘成黑暗的世纪。等级森严、思想单一,从中获益最多的是教会和贵族。普通民众不仅在日常生活行为方式上受到诸多严格的规范,甚至连娱乐也被千篇一律的“宗教剧”、“神迹剧”或者浪漫却遥远的“骑士传奇”所充斥。而当市民阶层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渐成气候,努力寻求自身文化特征的时候,发现在权力、财力和武力等领域均无力对抗上层社会,惟有在智力层面还留有供自己反抗的空间和可能性。于是,列那狐便以它独特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表明,它既与那些不劳而获的上层统治者(狮王)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也与那些自侍武力强抢豪夺的武士们(狼、狗熊)有着不可避免的冲突。列那狐对伊桑格兰狼和狮王诺博尔的胜利,可以视为市民阶层在娱乐性想象中完成的对上层社会的智力反抗。此类设定在很多民族的民间故事中都可以看到:聪明的普通人逆袭愚蠢贪婪的达官显贵。这说明,智力在市民阶层中间广受欢迎且受到崇拜,是市民文化借以反抗上层社会压制、进而进行文化发声的行为结果。

《最强大脑》节目现场二、智力猎奇:市民的“自信”与“消解”

城市在现代社会中的核心位置,使得市民阶层成为了社会文化的重心。这一地位的改变,让通过智力进行文化反抗变得没有必要。但是市民对智力的崇拜依然存在,不过在消费主义的裹挟之下,崇拜逐渐演变为猎奇。在娱乐自我的诸多心理方式中,猎奇一直是最主要的方式之一。这种源于好奇的心态本是人类不断拓展认知疆域,促进文明发展的出发点,然而却在现代传媒的推动之下被改造为一种娱乐方式。机械复制技术可以让报纸上的一则新闻短时间内被大量阅读,无线电广播可以让电台里的一条通告在更短时间内被更多的人收听。而当电视出现时,人们可以同时得到“看”与“听”两个层面的满足。更为重要的是,媒介的发达使传播变得迅速而频繁。电视的计时单位是秒,当人们还未来得及消化上一则,下一条便接踵而至。在大量新鲜新奇的事铺天盖地地被看到和听到后,感官接受便成了首先可以做到且只能做到的事,而理性认知则被拖延。久而久之,市民便不再对后者有所要求,而将注意力全部放在所听所看是否足够新鲜之上。这就是猎奇。正如新闻学里的经典说法: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以事实真相为追求的新闻都是如此,那么电影、电视剧、各类娱乐节目向受众提供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奇闻轶事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这样的大背景下,本就有市民文化基因的智力便再一次被挖掘出来,成为市民猎奇的目标。

无论是出于崇拜心态还是猎奇心理,市民将智力置于娱乐自身的文化之中,而且使其日益成为一种主要的娱乐类型。但与此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这种娱乐文化也在消解着智力。换句话说,观众在各类智力性娱乐节目中看到的,并不是智力的全部,而只是那些便于展示、易于形成奇观效果的智力。拿非常火爆的《最强大脑》来说,节目的吸睛点不仅仅在于豪华的道具和布景,更在于参赛选手超强的记忆力、计算力。这些能力人人具备,但大多数人都处于常规水平之内。节目组选拔出在这些方面大大超出普通人的天才选手,并加以竞技式的编排,使观众满足于“人外有人”、“自身智力被碾压”的连续惊叹之中。如果抛开竞技内容,《最强大脑》和《歌手》这样的音乐类娱乐节目并无二致。选手都是在比拼才艺,或者说秀才艺。区别在于,《歌手》秀的是谁的音调准、音色美、感染力强,《最强大脑》比的是谁算得快、记得准。智力在这里是作为表演对象,而非是认知能力。节目的宗旨也并不是引导观众思考,而是为了博得更多的掌声和关注。《最强大脑》还算是相对认真严肃的智力比拼娱乐节目,至于像《明星大侦探》之类的节目,则更是将智力作为噱头,实质上是彻底的娱乐真人秀节目。此节目的智力招牌是推理,但推理者一律是当红的娱乐明星。他们在专业知识、思维方式以及观察力等推理所必备的能力方面远远没有达到提供智力奇观的水准。观众在《明星大侦探》中所消费的并不是智力猎奇,而是明星猎奇。这与《爸爸去哪儿》之类的娱乐节目如出一辙。无疑,这些节目的出现,在某种程度上消解了智力本身应有的严肃性和深度。

娱乐对智力的消解,其心理根源也在市民阶层。作为电视的受众,市民的接受水平决定了出现在娱乐之中的智力必须处于一个特定的范围之内:既要超出日常的水准以满足猎奇心理;又不能完全脱离日常,以至于无法理解。尤其是智力展示的过程,必须有趣、刺激。这间接决定了为何比拼记忆力、计算力是智力型娱乐节目的常用套路,而案件侦破是推理小说和影视剧的基本情节。换句话说,市民是通过智力实现了娱乐,而并不期望通过娱乐提升智力。

(作者单位:太原师范学院文学院/责编: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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