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道导弹有两种机载发射方式:一种是在机腹下挂载导弹直接发射;另一种是将导弹置于机舱内,将导弹推出机舱后再发射。其过程一般是:根据需要,飞机在指定空域释放导弹;当导弹下降一定高度后,弹上的火箭发动机点火启动;在发动机推力作用下,导弹开始加速;在飞行控制系统作用下,导弹进行爬升,之后沿着预定弹道飞向目标。
相对于陆基机动发射,从空中发射弹道导弹具有许多优点:首先,不受道路网通行状况的限制,机动速度快,机动空域广阔;其次,导弹载机本身具有较高的飞行速度,可为导弹提供一定的初速度,从而降低导弹推进剂消耗;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危机时或战时,载有弹道导弹的轰炸机或运输机可飞离机场,以轮换方式24小时不间断地在空中保持作战值班状态,一旦接令可迅速完成导弹发射,生存能力极强,从而使第二次核打击能力更具可信性和威慑性。空中发射弹道导弹之不足:一是载机在高速飞行时,定位误差较大;二是要求载机具有较强的承载能力。
既然空射弹道导弹可大幅提升生存能力和威慑效果,且美、苏(俄)都进行过相关研究,缘何迄今没有将其投入现役呢?原因在于,在1979年签订的《美苏关于限制进攻性战略武器条约议定书》中,双方都同意“不进行空地弹道导弹的飞行试验和部署”。有趣的是,该条约签订后一直未能生效,不过双方还是公开表示将仍然遵守条约的各项规定。
很显然,对核力量数量规模较小且倚重第二次打击的国家而言,发展空射弹道导弹不失为确保核反击能力的又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