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群发展专项资金将主要支持以下项目建设:1.支持重点企业开展新一轮技术改造。对重点领域生产性设备投入300(含)万元以上的单个技术改造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2.支持重点企业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对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实现重大突破,具有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好、能迅速实现产业化的优秀技术创新项目给予奖励,每个项目给予不高于50万的奖励。3.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及创新载体建设。对县市区、企业创建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公共服务平台,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创新载体,为烟台果蔬加工及葡萄酒产业集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经财政、科技、经信等部门审核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载体,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4.支持龙头企业品牌培育。对加强品牌培育,积极在央视等高端媒体开展品牌宣传,主导产品国内外市场占有率高,并列入国家品牌培育示范、山东百年品牌企业培育工程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