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事故信息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涉险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山西省将粮食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设定为Ⅰ、Ⅱ、Ⅲ三个等级。造成10人以上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Ⅰ级响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Ⅱ级响应;造成1-3人死亡、失联、被困,或危及1-3人生命安全,或者1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启动Ⅲ级响应。
接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安全事故应急办应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检查,了解和初步评估事件状态,同时向指挥部报告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