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与之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涉及万户千家,上述消息的发布广受关注。 公众的关注点依旧是不动产登记平台的联网与房产税征收、房价涨跌、以人查房促反腐等事项之间的关系。
事实上,不动产的内容远非房子这一项。 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与之对应的不动产的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九项: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 换言之,在不动产登记平台上进行土地、海域、房屋、林木等不动产登记时,涵盖集体土地所有权等权属内容。
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构建于2007年。在这年3月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的《物权法》中专节规定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标志着中国统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正式确立。
不动产登记制度建立后,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进入高速发展时期。在2014年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上,一个与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相关的规划出台———用四年时间完成不动产登记基础平台建设并投入运行。
四年后的今天,上述规划的目标如期达成。
不得不说,新技术在不动产登记平台的建设中起到了很大作用,在今后的运行中也将发挥重要作用。
《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显示,一套应用于国土行业的“国土资源云”技术服务系统早在四年前便已建成,其核心任务之一是通过数据收集、整理、汇总、存储、交换建立不动产数据库———包括登记数据库、空间数据库、档案资料库,涵盖城镇地籍、农村确权、房产、承包经营权等专题。 在此基础上,构建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公示系统以及登记信息监管系统,最终实现统一登记交易、统一交易签证、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监督管理,监管不动产登记信息动态、产权变动情况、交易情况。
对“国土资源云”而言,上述情况仅是阶段性目标———它的总目标是以数据库及政务办公、综合监管、公共服务为基础,实现业务应用与服务的统一部署与分发,实现部内与部门间的全面数据共享。
不动产登记平台的联网运行再次证明大数据技术正在深刻地影响着国家事务管理和公民个人生活。 懂得它,拥抱它,是我们唯一正确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