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新华社图)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总统普京,是一起出场的。
当时是6月8日下午5点55分左右,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里,两个礼兵挺着胸,缓慢把两道金色大门打开,习近平和普京出现在两国国旗前。随后,习近平伸出右手,邀请普京一起走向主席台。
这不是一场普通的外事活动。自1949年以来,中国第一次举办这样的活动,接下来,习近平要向普京颁发“友谊勋章”。这枚象征着国家最高荣誉的勋章还很“年轻”,它正式诞生于2016年,却在时隔两年之后才第一次颁发,这意味着,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又迈出了重要一步。
“友谊勋章”初亮相
6月7日,新华社公布“友谊勋章”的图片。尽管已设立两年半,人们在之前都从未见过它的样子。
201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施行,其中,位于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最高层级的“共和国勋章”和“友谊勋章”引发公众热议和好奇。
在“共和国勋章”之前,“友谊勋章”率先亮相。以金色和蓝色为主色,勋章整体采用花丝镶嵌、掐丝珐琅等中国传统工艺制作。它的主体中心是一只翅膀张开的和平鸽,后方背景为蓝色,外侧饰有一圈麦穗。主体下方则采用地球和握手元素,最外层是荷花瓣的形状。
据新华社资料,“友谊勋章”的这些设计,象征着“中国人民与各国人民友好团结、友谊长存,承载着世界各国共同繁荣发展的祝愿”。
根据宪法规定,“友谊勋章”和“共和国勋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国家主席签发证书并颁授。考虑到外交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规定,“友谊勋章”可由国家主席在各类国事活动中,直接决定授予外国政要、国际友人等。
6月8日,俄罗斯联邦总统普京专机降落在北京首都机场,一场为他特别准备的仪式已就绪,第一枚“友谊勋章”也即将迎来它的获得者。
为“好朋友”授勋
习近平和普京在人民大会堂进行会谈后,并肩走入金色大厅。
在为普京授勋前,习近平发表讲话。他提到,作为中国对外最高荣誉,“友谊勋章”“授予在支持中国现代化建设、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友人”。
习近平提到,普京曾代表俄罗斯签署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中俄睦邻友好条约》,该条约将中俄睦邻友好、合作共赢的意愿和决心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他是“来华次数最多,中国人民最熟悉、最敬重的大国元首”,“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好朋友”,也是自己的“知心朋友”。
6月6日,普京接受中央电视台台长慎海雄专访时,提到一个细节:习近平曾与他一起庆祝生日,两人一起喝了点伏特加,吃了些香肠。普京表示:“目前,习主席是唯一一位和我庆祝生日的国家领导人。”
事实上,一年前,习近平和普京一起出席过另一场授勋活动。当时,普京代表俄罗斯政府向习近平颁授代表着俄罗斯国家最高荣誉的“圣安德烈勋章”。
这是俄罗斯历史上首枚勋章,1698年由彼得大帝设立,十月革命爆发后曾一度停用,直到1998年恢复使用。与“友谊勋章”专门面向外国友人颁授不同,“圣安德烈”勋章的授予对象包括俄罗斯国内来自不同领域,对国家有杰出贡献的代表人物,也包括为俄做出杰出功绩的外国首脑和政府领导人。
《新华日报》认为:“中国回之以隆重的高规格仪式和首枚“友谊勋章”,也对普京给予了极高的礼遇,也体现了外交的对等原则。”6月8日,中国天津,俄罗斯总统普京亲手做了天津狗不理包子(IC图)“从无到有”
除了象征国家最高荣誉的“共和国勋章”和为外国友人设立的“友谊勋章”,中国功勋荣誉表彰制度还设有三个“最高荣誉”,分别是党内最高荣誉“七一勋章”、军队最高荣誉“八一勋章”和为各行杰出人士设立的国家荣誉称号。
为了记载荣誉获得者和他们的功绩,中国还专门设立党、国家、军队功勋簿。这六项制度设计统称为“五章一簿”,是中国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主干。
在“五章一簿”之前,中国是世界上少数几个没有设立国家级勋章的国家,国家荣誉制度长期未能完整设立。
据中国社科院信息情报研究院原院长张树华研究,上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奖励体系中主要以军事奖励为主。1955年前后,中国曾设立、颁发三类勋章:“八一勋章”、“独立自由勋章”和“解放勋章”,各分为三个等级,并另设有同名奖章。
1980年代后,奖章种类增多,授奖范围也扩大。同时,授奖主体不再局限于国家,这导致以“中国”打头的“国字号”荣誉数量激增,不止包括国家荣誉,还有经国务院批准部门授予的部门荣誉。
中国人事科学院原院长吴江接受《国际先驱导报》采访时曾介绍,自2008年来,中国已开始规范各类表彰奖励,但直到2015年,部门荣誉仍有300多项。他认为,荣誉“过多过滥就意味着权威性的下降”。当时,尽管荣誉奖励繁多,中国仍缺乏一个“跨越行业领域、面向全体公民的最高国家荣誉”。
进入21世纪后,建立“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一直是全国人大代表提案的一大重点。2007年,原人事部部长尹蔚民宣布中国“将建立国家荣誉制度”,预计在几年内完成。但事实上,这项工作一直未有实质进展。
直到十八大后,在习近平的高度重视和多次指示下,中共中央又再次启动制度设计,提出构建“1+1+3”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即,党中央制定一个指导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部法律,有关方面分别制定党内、国家、军队三个功勋荣誉表彰条例。
随后,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委员会成立,现在,这个委员会的主任是王沪宁,他在“友谊勋章”颁授仪式中以这个新身份首次亮相,宣读了《国家主席授勋令》。
在宣布“国家荣誉制度”立法相关工作启动后的第八年,终于迎来第一项成果:规定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2017年7月27日,由党和国家功勋表彰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党、国家、军队荣誉表彰条例和授予办法,经中共中央批准实施,“1+1+3”工作完成。统一、规范、权威的中国特色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就此确立。
虽然制度已建立,但就实践而言,目前象征最高荣誉的“五章”中,只有“友谊勋章”和“八一勋章”进行过颁授,其他都还笼罩在神秘面纱之下。2017年6月,时值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央军委首次组织评选“八一勋章”,由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提名推荐候选人。7月28日,习近平为10名首批“八一勋章”获得者授勋。
外国友人怎么“奖”?
“友谊勋章”之前,中国设有不少针对外国友人颁发的奖章。1951年,中国曾设立“友谊纪念章”和“中苏友谊万岁纪念章”。每一位来华援助的苏联专家,都会得到政务院或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发的“中苏友谊万岁纪念章”。不过,这两类奖章在1950年代末、1960年代初先后停发。
不仅是专家,曾为中国抗战胜利作出贡献的国际友人或其遗属在近年来也收到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颁发的抗日战争胜利周年纪念章。
虽然面向对中国做出杰出贡献的外国友人设有专门表彰制度,但该制度不够完备。此外,进入二十一世纪后,中国的授奖群体主要是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这类奖项中的国家级最高奖是“友谊奖”,但并不适宜向国家元首颁发。因此,在研拟功勋荣誉立法的过程中,如何表彰奖励外国友人也一直是立法机构、专家和公众的讨论重点。
2010年,国务院法制办曾就建立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向社会征求意见,提出“可给予对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人‘全国劳模’荣誉称号”。但由于富有争议,这个提议被搁置。
《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草案)》公布时,曾仅规定设立“共和国勋章”,符合条件的外国友人可获得该勋章。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审议后,认为应当区别“对中国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和“本国公民”授予的勋章,“友谊勋章”由此另设,成为“在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促进中外交流合作、维护世界和平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外国人”的最高荣誉。
资料来源:新华社、人民日报、新华日报、国际先驱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