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农业部印发《关于加快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工作的通知》,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这一政策的出台有什么寓意又将如何推进,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副局长吴晓玲。
记者:在当前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背景下,加快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有什么重要意义?
吴晓玲:优良品种是农业科技的核心载体,品种的更新换代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作出了突出贡献。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作物品种已经历7-8次更新换代,目前农作物良种覆盖率已达96%,品种对农业增产贡献率超过43%。
种业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展现代农业的先导产业,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对农作物品种提出了新要求,加快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意义重大。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稳定粮食生产、推进结构调整、推进绿色发展等提出了新要求,急需一批绿色生态、优质安全、特殊专用、高产高效的新品种,迫切需要加快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资源环境约束趋紧、自然气候灾害多发频发等因素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发展现代农业任务十分紧迫,而目前推广品种多是适于劳动密集型生产、高水肥药管理、大众化的品种,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不符,亟须培育推广一批适宜机械化生产、轻简化栽培、多抗广适、优质安全、特殊专用的新品种。
中国农作物品种同质化问题、与市场脱节问题较为突出,缺乏国际竞争力,必须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品种创新体系,加快种业资源和市场整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提升种业竞争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记者:此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的目标有哪些?
吴晓玲:目标是紧紧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工作主线,加快培育推广一批绿色生态、优质安全、多抗广适、高产高效以及特殊专用的新品种。
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完成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品种对农业提质增效的贡献率超过50%。其中,水稻、小麦、玉米粮食生产功能区品种更换率超过60%;大豆、棉花、油菜籽、糖料蔗、天然橡胶等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品种更新率超过40%;杂粮杂豆、蔬菜瓜果、茶叶、花卉、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品种更新率超过30%。在现有品种基础上,品种优质率提高10%以上;品种抗旱性、水分利用率明显提高,节水5%以上;需肥量明显降低,化肥用量减少10%以上;抗病性、抗虫性明显增强,农药用量减少15%以上。
记者:如何实现此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目标?
吴晓玲:我们将通过四个方面的工作,推动此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目标的实现。
一是深化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加快新品种培育。继续深化以水稻、小麦、玉米、大豆等粮食作物为重点的国家级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积极推进以经济作物、地方特色作物为重点的省级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现代种业创新体系,切实提高种业自主创新、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培育符合更新换代需求的新品种。
二是优化农作物品种管理,加快新品种商业化进程。国家和省两级品种审定委员会要根据市场需要及时调整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指标体系和标准,鼓励品种创新;要不断拓宽品种试验渠道,规范联合体试验、绿色通道试验管理,要优化审定程序,提高审定效率;要积极科学开展同一生态区引种备案,加快优良品种推广。要落实好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做好杂粮杂豆、瓜蔬果茶等农作物品种登记工作,规范优势特色作物品种管理,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健全品种展示示范与跟踪评价体系,加快新品种推广。要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依托各级种子管理机构,健全国家、省、市、县四级品种展示示范与推广品种跟踪评价体系,做到良种良法、农机农艺、配套服务相结合,线下展示与线上销售相衔接;同时要突出抓好审定品种、备案品种、登记品种的跟踪评价,及时发布适宜结构调整的品种目录及相关信息。
四是构建种业大数据平台,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运转高效、公开透明的种业大数据平台,推进品种测试、试验、审定、登记、保护、引种备案、种子生产经营许可事项的网上申请和信息发布查询;及时发布国内外农产品信息、种子市场信息,引导种植者科学选用适销对路的农作物品种。鼓励种子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为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提供种植全程服务。
记者:围绕此次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种业管理方面将提供哪些保障措施?
吴晓玲:将管理重点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是总体思路,要做到多设路标、少设路障,既要规范市场秩序,又要激发市场活力。要进一步落实种子市场监管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强化种子生产经营各类主体的备案管理,健全种子生产经营档案制度、标签真实性制度和产地检疫制度,规范行政管理行为。要将杂粮杂豆、瓜蔬果茶种子种苗纳入例行监管范围,确保健康种苗供应;不断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司法保护衔接,保护和鼓励原始创新。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新一轮农作物品种更新换代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扶持,调动社会力量,发挥企业作用,共同推动品种更新换代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