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天津绕城分布泔水猪养殖点
据调查,由于利用泔水喂猪能节省养殖成本,这种传统的饲养方式在农村和城镇周边许多地方依然有很大的市场。近期,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记者在天津市外环线以外陈台子排水河荣华桥附近发现一个饲养“餐厨垃圾猪”、提取“地沟油”的集中地。
记者走进一间养猪场,发现养猪场大致分为三个区域:一个是餐厨垃圾加工区域。半露天的棚子里是简易土炉和烟囱,炉子上架着一口大黑锅,里面有半锅餐厨垃圾正在嘟嘟冒泡,旁边用塑料布蒙着几个大油桶。一个是养猪区域,大棚里是用砖头砌成的猪圈,几头肥猪正在进食。一个是居住区域,一座简易的砖砌房屋,与养猪场一墙之隔。
棚屋区外面,几辆拉泔水的小型货车停在旁边,车辆油渍斑斑,每辆车上面有4-8个蓝色大桶。纸箱、塑料袋或者其他看不出原材料的各色垃圾在棚屋旁边堆积,有的已被油渍污染。附近的村民告诉记者,这里的养猪场已经存在很多年,都是从外面拉来餐厨垃圾喂猪。
顺着天津市外环线接着往前走,在天津中心城区东部外环线外,记者找到一处相对较大的“餐厨垃圾猪”养殖点,一辆小型卡车上面有几个拉泔水的塑料桶,旁边分布着数十个油桶。知情人介绍,这可能是从餐厨垃圾中提取出的油脂,会有专门的人过来收。
在滨海新区中塘镇附近,记者找到一个规模较大的“餐厨垃圾猪”养殖聚集区域。一位来自东北的养猪户告诉记者,他在这里养猪已经十多年了。这里聚集了十多家养猪场,每个养猪场都有一两百头猪,地是租周边村民的,一个养猪场的土地租金每年8000元。
养殖户:当地不收,“都卖别的地方了”
记者调查的几十家养殖点无一例外卫生状况都非常差。一些养殖户把餐厨垃圾直接喂猪,一些塑料袋、餐巾纸都来不及挑出来。
中塘镇的养猪户告诉记者,吃泔水的猪肉肥膘厚,比一般正规化饲养的猪要大得多,能够长到400多斤。但专家介绍,因为“餐厨垃圾猪”所吃的剩菜里可能含有各类病体,病原寄生在猪的体内繁衍,猪的发病率比正常饲养的猪要高很多,人吃了这样的猪肉患病风险很大。
具体来讲,“泔水猪”主要有以下几点质量安全隐患:
病原微生物感染。“泔水”中富含蛋白质、脂类等有机质,是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结核杆菌等病原微生物滋生繁衍的理想场所,因此,“泔水猪”极易感染各类寄生虫病、人畜共患传染病等,成为传播疫病的重要隐患。长期食用“泔水猪”产品易导致消费者感染各类疾病,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重金属残留。“泔水”中含有大量的铅、汞、砷等重金属元素,长期被生猪采食后,有毒有害污染物质残留蓄积在猪体的脂肪、肌肉等组织,人食用这样的猪肉产品后,重金属会随之转嫁到人体内,严重危害人体的健康。
抗生素残留。由于“泔水猪”直接食用泔水垃圾,且养殖环境差,极易感染或诱发疾病,导致养殖者大量使用抗生素等药物,再加上养殖者难以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抗菌素等药物残留严重。
其他安全隐患。“泔水猪”长期食用高脂肪泔水,体内过饱和脂肪酸大量积蓄,容易造成猪脂肪肝。“泔水”中还常含有大量的亚硝酸盐,可引起猪中毒和死亡,并在公共卫生安全上带来危害。
所以上述养殖户也说:“这些猪天津本地不收,也不允许出售,我们都卖到别的地方了。”
除了对人体健康带来危害,“餐厨垃圾猪”养殖也带来环境污染。记者发现,“餐厨垃圾猪”养殖设施非常简陋,污水和固废垃圾大都直接向外排放,给周边水土环境造成污染,有的养猪点甚至直接把猪粪露天堆积在猪舍旁边。养殖户收集饭店、宾馆的泔水的时候,多数也被要求义务打扫卫生或者清扫垃圾,这些垃圾往往会被他们随意丢弃在养殖点附近。
另外,“餐厨垃圾猪”养殖还会导致“地沟油”问题的产生,给百姓餐桌安全带来重大隐患。一位养猪户告诉记者,他们把泔水拉过来后要把表面的油脂收集一下。在记者调查的多处“餐厨垃圾猪”养殖点,均可以看到装满“地沟油”油桶的存在,有些养猪户还用塑料布加以遮盖,防止被外人看到。
业内人士:餐厨垃圾管理失控是根源
记者调查发现,“餐厨垃圾猪”养殖点的存在,与餐厨垃圾管理失控密切相关。
早在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在天津,《天津市生活废弃物管理规定》、《天津市餐饮废弃物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也明确,禁止将餐饮废弃物作为畜禽饲料,禁止将餐饮废弃物交由未取得生活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垃圾猪’的存在,意味着餐厨垃圾管理失控,收集、运输、喂养等一系列管理的失守。”天津一家大型养猪场的负责人说。
多位养猪户告诉记者,除了有时会领取免费药物外,他们跟政府管理部门再无联系,没有人管他们收运、储存、使用餐厨垃圾,也没人管他们怎么养猪,甚至不存在出栏检验检疫等。
一些养猪户与监管部门打“游击战”,也在客观上增加了监管难度。一位养猪户告诉记者,他们这些年基本上在天津多个区域来回转圈,一个地方查了就转移,查完还可以再回来。
除了餐厨垃圾回收不规范这个原因外,养殖户大多采用传统的养殖方式,以及“泔水猪”获利较大等也是造成“泔水猪”泛滥的原因。
在我国,生猪养殖长期以家庭散养为主,在当时的背景下,养猪户把自家当日的剩饭、剩菜调制成饲料喂猪具有一定合理性,泔水养猪也因此成为传统,被社会广泛认同。
尽管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从行政层面上提出了餐厨废弃物的管理意见,然而,对“泔水”的收集、处理和利用尚无法律层面的相关规定。作为畜禽养殖行业最高的法律, 《畜牧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从事畜禽养殖,不得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由于法律未明确禁止“泔水”养猪行为,使得“泔水猪”养殖户打法律擦边球成为可能。再加上餐饮行业法律的不健全致使涉及餐饮行业管理的食品、卫生、质监、环保等多个部门无一能承担起“泔水”监管的责任,更无法建立起“泔水”监管的长效机制。
最重要的是“泔水猪”的养殖利润要比饲喂配合饲料高出2-3倍,高额的利润让诸多养猪户无视“泔水猪”的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从而导致“泔水猪”在许多地区屡禁不止。
受访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要解决“餐厨垃圾猪”问题,必须采取“一揽子”措施加以解决。市容、畜牧、食药、环保等政府管理部门应强化监管,开展联合执法,深入基层开展整治清理专项行动,形成高压态势。尤其要做好区域交界地区的管理工作,防止养殖点“打游击”。
同时,要切实管理好餐厨垃圾,把餐厨垃圾处理作为整治饲养“泔水猪”的关键之举。建议将监管重点放在产生餐厨垃圾的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餐饮服务单位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餐厨垃圾的种类和产生量,让有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多方协作破解“泔水猪”监管难题
其实这并非媒体第一次曝光“泔水猪”问题,2015年9月,《齐鲁晚报》就曾曝光过济南“泔水猪”的现象。虽然各级政府在不断加大力度破解“泔水猪”监管的难题,但是仍有很多养猪户照常养殖。
“泔水猪”的监管真的有那么难?答案是否定的。要想破解这个难题,还是要在“监管上”下力量,需要市容、畜牧、食药、环保等政府管理部门强化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加大力度整治清理。现阶段,要加强“泔水猪”监管需要做好三方面工作。
加强对“泔水”的管理。打击“泔水猪”,需要先给“泔水”找出路。首先,要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对“泔水”处理管理的相关报道和社会宣传活动,使人们认识到“泔水”是一种可回收利用的资源,认识科学循环利用的途径和措施,使“泔水”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成为一种社会道德,形成“泔水”处理管理的良好氛围。其次,“泔水”管理涉及卫生、城管、环保、公安、建设等多个职能部门,应探索在管理和执法方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加大对“泔水”非法处理行为的打击力度,形成长效的社会监管合力;再次,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泔水”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通过项目建设、行业协会自律等途径,让餐饮业主自觉抵制私人回收,彻底实现餐厨垃圾从无序流动变为有效管理和集中处理、利用。
加强对“泔水猪”的监管。到目前为止,“泔水猪”监管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基本处于缺失状态。加强“泔水猪”监管,首先要明确监管责任部门,只有监管责任明确了,监管体制理顺了,才能确保监管工作到位。其次要加强对“泔水”养猪的明察暗访,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巡查,要求“泔水”养猪户建立健全生产台帐和销售台帐,建立“泔水猪”可追溯体系。再次要加强监督执法,监管部门可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发动群众揭露非法使用“泔水”养猪现象,一经查实给予媒体曝光并严肃查处。最后要加大对养猪户的宣传教育力度,帮助分析“泔水”养猪的利与弊,引导养猪户逐步摒弃“泔水”养猪的落后行为。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要杜绝“泔水”养猪现象,彻底破解“泔水猪”监管困局,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支撑。一方面要制定“泔水”处理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泔水”的管理主体、责任主体、管理措施等,对非法处理“泔水”行为制定严厉的处罚措施,以便有效地发挥法律法规对“泔水”处理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另一方面也要将“泔水猪”管理纳入法律法规的框架,从法律的高度明确禁止使用“泔水”饲喂畜禽,为相关部门监管“泔水猪”提供法律依据,避免反复出现“泔水猪”屡禁不止的尴尬。
总之,监管部门要联合“重拳出击”清理“泔水猪”,保证广大民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