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确实实,现在环保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每到‘两会’的时候,我们都特别关注天气——今年‘两会’,从大会开幕到结束,北京乃至京津冀地区天气都非常好。16日,有些委员、代表还没离京,天气陡然变差。今年年初,我们到河北调研,了解到,去年年底河北空气污染最严重的时候,上千家企业关停,包括石家庄几家知名的制药企业,生产受到很大的影响。”得知采访涉及环保问题,李命志结合今年“两会”前后京津冀地区治理大气污染的情况给出结论:“但这恰恰反映全社会对绿色发展、生态环保重要性的高度认识——宁可付出收入上的代价,也要找回绿水蓝天。”
李命志简介
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经济室主任。参与了国家经济法律的起草和研究,在合伙企业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节约能源法、中小企业增进法的出台中做了大量工作。在宏观经济、经济体制改革、资本市场和立法等方面作了大量研究。
环保税法通过严格执法矫正偏颇行为
李命志说,环境税法比以往的排污收费制度更具权威性,同时,预期可以扩大征缴数量。环保税法的实施,可以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发展的经济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矫正。
记者:环保税法于去年底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实施。即将实施的环保税法与收取排污费制度相比,有哪些相同?哪些不同?
李命志:国务院提交全国人大环保税法讨论稿说明中明确环保税法是按照税赋平移的原则,把原来的收费标准直接按税的形式平移过来,没有增加额度。面对这样的平移,该法在讨论时,很多人提出这样的问题:这样不增加额度的平移意义何在?不是要促进环保、践行绿色发展吗?要增加税赋才行啊!关于这个问题,国务院把原因讲的很清楚:尽管是税赋平移,但是税收和收费相比可以解决排污收费制度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
记者:您对环保税法的实施有哪些预期效果?
李命志:环保税法尽管是税赋平移,但环保税法将来实施预期的效果应该是税赋增加一些。为什么有这样的预期呢?因为法律权威比国务院收费制度权威要高、威慑力要大。以前不交是欠费,明年开始再欠就是欠国家的税。性质变了,不交的结果更严重了,相应的惩戒会加重,这样会增加交税企业的数量,使逃税漏税行为减少,从而增加税收。这种效果,正是立法所期待的,因为只有环保方面的税赋提高,才能对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经济发展行为进行矫正。
记者:依据环保税法,环保税由环保部门和税务部门共同负责,会不会造成两部门互相推诿扯皮现象?
李命志:这样的担心可以理解。环保税法从公布到实施之所以相隔一年,就是要把各项准备工作做扎实,这其中就包括解决环保、税务两部门高效合作、协调,避免互相推诿、扯皮甚至牵制的问题。
记者:税赋平移原则下环保税法扩大征税空间的依据在哪里?
李命志:咱们以数据说话。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字,我国从2003年开始征收排污费到2015年这13年总共征收两千一百多亿,累计有五百多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缴费。其中,2015年当年,有约28万户企业、个体工商户缴费173亿元。我国有多少企业、个体工商户呢?根据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到2013年底,全国工业领域法人单位是241万户,其中制造业法人单位225万户。单从工业领域企业法人来说,2015年交排污费的数量仅有10%多一点。除工业领域法人外,个体工商户有三千多万户,其中从事第二产业的大概一百八十八万户。也就是说,在2013年底的时候工业领域法人和从事第二产业的工商户至少四百多万户——与此对应的是,2015年只有28万户缴纳排污费。可以说,在有比排污收费制度更具威慑力的环保税法的保障下,环保税的征缴空间是很大的。因此可以预期,尽管环保税是按照平移原则从排污费平移而来,但预期的效果肯定是税收数字的增加,这将有效约束以牺牲环境换取发展的经济活动,对环保会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记者:环保税法要到明年1月1日才开始实施,实施的效果现在只能预期。除了政府,不少社会组织也都在从事相关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等支撑。您认为环保税法实施前这些社会组织应该优先做哪些工作?
李命志:我的建议是对环保税实施情况,包括征缴数量、征缴比例、缴费变化、存在问题做定量化的跟踪研究。这是非常有必要的。大家都知道,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后有一个很大的争议:政府部门说减少征税五千多亿元,但是不少企业不承认——这其中就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这些研究结果可以及时向执法部门、立法部门反馈。我国有这样的反馈渠道。我国的立法法专门规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可以对立法后评估,这样有利于对法律及时修改和完善。环保税法当然也不例外。
提高直接税比重意义重大
“发展绿色经济不仅需要专门针对特定行为和人的税种和税法,而且需要重视其他法律的作用。提高直接税比重对绿色经济转型有着重要作用。”李命志说。
记者:中央决策层对提高直接税比重如何布局?进展如何?
李命志:党中央国务院对提高直接税比重的问题非常重视。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在完善税制方面,着眼于2020年前改革措施,主要针对完善地方税、提高直接税比重,推进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环保税改革,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十三五”规划纲要在讲完税改总原则后,第一个就讲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实事求是的讲,过去的几年,税改已经全面铺开了:营改增已经覆盖所有的货物和服务。资源税全面推行从价计征。环保税也即将开始,尽管是小范围的改革但毕竟开始了。消费税中,提高了汽柴油的税额;提高了卷烟行业批发环节税率;对电池、涂料等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消费税进行了提高。房产税的工作正在按部就班予以推进。对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规划,工作相对做得少的就是地方税体系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和提高直接税比重。
记者:为什么要提高直接税的比重?
李命志:直接税对间接税而言,不仅对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更有效;而且跟环保、经济绿色转型密切相关。我国实现绿色发展的阻力之一就是经济结构中重工业尤其是重化工产业比重太高,导致煤炭消费量巨大。以灰霾重灾区京津冀为例,该地区单位面积消耗煤炭是美国的20倍;在生产过程中资源能源利用率不高。提高直接税比重,有利于改变这种倾向。无论是征缴环保税或是碳税,都必须权衡企业负担——企业负担没有增加,就没法改变它的经济行动;但是负担增多了,又担心企业受不了。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情况下,决策者更担心经济增长的稳定性。提高直接税比重、降低非直接税比重有利于在不增加甚至减少企业税收负担的前提下,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型,有利于实现我国经济向绿色发展转型。
记者:为了实现绿色转型,中央政府各种严厉措施、相关法律、法规连续出台。但有些地方政府依然不能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疲于应付中央各项决策。请您从税收角度解读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
李命志:在我国,对于工业企业来说,主要是增值税。经常遇到地方领导非常热衷跑燃煤电厂、重化工项目,开始不理解,久而久之,就理解了——这类项目,地方政府不用干多少工作,主要提供土地,而从其中能得到巨大的税收——一个几百万千瓦的燃煤电厂一年税收就是几十亿!这种税收占地方财政比例巨大,在地方财政中扮演重要角色,而征税成本却很低。增值税等间接税主要与经济活动挂钩,只要有投资就有税收;而企业所得税等直接税与投资项目的效益挂钩,只有取得利润,企业才缴税,地方政府才有收入。提高直接税比重,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地方政府投资的盲目性,推进调整当地经济结构,降低重工业、特别是重化工业在当地的比重,从而实现经济结构转型,实现向绿色发展转变。随着环保税法等各种严厉政策的实施,有利于把外部的环境生态成本内化为企业生产成本,对严格控制三高一低产业有一定好处。提高直接税比重,可以进一步推进这一转变。
记者:在国家经济绿色转型过程中,应如何看待、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
李命志:地方政府的作用绝对不能小觑。地方政府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具有独特作用,也可以称为是我国的一个特色。过去三四十年经济增长这么快,跟地方政府的积极作用分不开。在经济绿色转型这个重大课题中,用提高直接税比重的方法逼迫地方政府真正改变着力点,以经济绿色发展为核心、为抓手。需要说明的是,提高直接税也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
记者:在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下,提高直接税比重有何必要性和紧迫性?
李命志:当前需要特别重视的是,重工业快速反弹的趋势。去年和前年我国的煤炭消费量是负增长的,能耗总量也是在往下走。但是,从去年下半年以来,经济尤其是重工业经济复苏的势头很猛。大家都知道,重工业是耗能大户,也是污染的重要制造者。之所以近些年污染治理取得了成绩,跟重工业下行、用能减少、污染减少直接相关。前些日子,北京大学发布的相关的研究报告成果指出,北京近些年PM2.5和二氧化硫下降明显:这跟北京关掉燃煤电厂、燃煤锅炉息息相关;但其他指标如氮氧化物下降不明显,这跟机动车排放有很大关系。北京大学的报告还指出,2016年这方面的改进不很明显,与重工业明显反弹有很大关系,这种势头延续至今。这是当前需要特别重视的。我国的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是由过分偏重重工业、重化工产业造成的,要根本解决问题,要把这些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增速降下来、调减其在整个经济结构中的比例,这方面的工作丝毫不能放松。近些年,”两会”上关注环保的代表很多,但能真正起作用的还是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价值取向如果是着眼于绿色可持续发展、重视生态环境保护,那么,这个地方的环境治理肯定能出成绩,否则很难。
记者:北京环境治理取得了不小的成绩,在产业结构上已经实现了绿色转型。北京的经验可以在全国推广吗?
李命志:北京治理效果比较明显,但北京的经验、做法其他地方恐怕很难效仿。北京由于特殊的政治地位,通过巨额投资、强有力的行政手段等治理环境。而其他地方投入水平则要低很多。要实现全国绿色发展、环境治理从根本上说还得通过价格、税收机制等的一些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