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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湿地 留住地球上的生命之源

作者:文|本刊记者 耿国彪
湿地是生命之源

刚刚入冬,北京面积最大的湿地自然保护区——延庆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就迎来了首批迁徙候鸟。据保护区监测,这批候鸟种类有70多种,数量达到上万只。

冬日虽然萧瑟,但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内却是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水面上海鸥、银鸥、绿头鸭成群结队、嬉戏打闹,天空中灰鹤、天鹅、赤膀鸭悠然飞翔。野鸭湖湿地自然保护区监测人员方春介绍,今年的冬候鸟迁徙时间较以往略早了10天左右。去年新发现的疣鼻天鹅今年已监测到了7只;灰鹤一次性监测到的群体有300多只,豆雁群体1000多只,总体数量较往年略有增加。

据了解,每年11月初到来年的2至3月份,保护区都会有大批冬候鸟在此越冬。候鸟通常会在野鸭湖停留约两个月的时间,休息补充体力,然后继续向南迁徙。

由于冬季天气寒冷,遇到恶劣天气时,许多鸟类无法取食,将会遇到生存困难。为此,保护区工作人员将开展人工投食,保证冬季鸟类的食物供应。一旦发现受伤鸟类,还将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湿地是以水为基本元素的区域,水是保证人类文明发生与发展的基础,并孕育了灿烂的人类文明。人类早期的几大文明均发生在湿地流域上,而当湿地资源被破坏殆尽时,文明往往衰落并灭亡。湿地与森林、海洋一起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长期以来为人类生产生活提供了大量的资源。1997年世界湿地日主题为“湿地是生命之源”,深刻表明了人类文明与湿地之间的关系。因此,对湿地的保护具有巨大的意义。

不断退化的湿地湿地与人类生存、繁衍、发展息息相关,是自然界中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生态系统,也是人类最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湿地生物资源丰富,虽然湿地覆盖地球表面仅为8.6%,却蕴藏着地球上20%的已知物种。它不仅可以给人类提供水和食物,而且还在抵御洪水、调节径流、控制污染、调节气候、美化环境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它既是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又是众多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珍稀水禽的繁殖和越冬地,因此湿地被称为“生命的摇篮”、“地球之肾”和“鸟类的乐园”。

近些年来,高速发展的经济对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城市扩张、湿地改造、人口增长及狩猎压力,使得湿地被大面积开发、干扰甚至破坏了湿地的基本功能,造成了湿地退化的生态危机。

据《联合国千年生态系统评估报告》数据显示,20世纪以来,北美、欧洲、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部分地区的某些类型湿地超过50%已发生转变。就湿地面积变化来看,美国丧失了54%,法国丧失了67%,德国丧失了57%。其间,由于过度开发、毁灭性捕捞、污染与淤积,全球约有20%的珊瑚礁已丧失。由于过度排水、建坝和工业发展,美索不达米亚平原沼泽(位于伊拉克南部底格里斯河与幼发拉底河之间)的面积从10世纪50年代的15000~20000公顷减少到今天不足400公顷。而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全球约有35%的红树林已经消失。

人类的活动会使大量的工业、农业和生活废弃物排入水中,使水受到污染。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4200多亿立方米的污水排入江河湖海,污染了5.5万亿立方米的淡水,这相当于全球径流总量的14%以上,从而造成了淡水湿地生态功能的严重退化。

湿地处于陆地与水体的过渡地带,形成了既不同于陆地又不同于水体的特殊生境条件,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其作为水禽类栖息地更具独特价值。2012年6月,湿地公约第11次缔约方大会《水鸟种群估计》报告显示,全球有38%的水鸟种群数量在下降。而亚洲是各大洲中最糟的,种群下降超过50%。

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末,由于农业开垦活动、城市化过程等因素造成中国自然湿地大面积萎缩。1992年,中国加入《国际湿地公约》后,政府对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逐渐加强。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湿地保护,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湿地保护工作做出重要指示,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长期规划(20022030年)》和分阶段实施规划,并专门为加强湿地保护发出通知。最近几年每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都对湿地保护提出了要求,中央林业工作会议提出要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扩大森林、湖泊、湿地面积,保护生物多样性”等等。为实现这些重大战略决策,国家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与各级政府在湿地保护管理上开展了大量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湿地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鸟的天堂 黄海 摄

生物多样性是湿地给人类的重要贡献 黄海 摄据全国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全国湿地总面积5360.26万公顷(另有水稻田面积3005.70万公顷未计入),湿地率5.58%。其中,调查范围内湿地面积5342.06万公顷,收集的香港、澳门和台湾湿地面积18.20万公顷。自然湿地面积4667.47万公顷,占87.37%;人工湿地面积674.59万公顷,占12.63%。自然湿地中,近海与海岸湿地面积579.59万公顷,占12.42%;河流湿地面积1055.21万公顷,占22.61%;湖泊湿地面积859.38万公顷,占18.41%;沼泽湿地面积2173.29万公顷,占46.56%。

按照全国水资源区划一级区统计,各流域湿地分布分别为:西北诸河区湿地面积1652.78万公顷,西南诸河区湿地面积210.81万公顷,松花江区湿地面积928.07万公顷,辽河区湿地面积192.20万公顷,淮河区湿地面积367.63万公顷,黄河区湿地面积392.92万公顷,东南诸河区湿地面积185.88万公顷,珠江区湿地面积300.82万公顷,长江区湿地面积945.68万公顷,海河区湿地面积165.27万公顷。

2003年我国完成了首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初步掌握了单块面积100公顷以上湿地的基本情况。国家林业局于2009-2013年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两次调查间隔十年间,中国湿地资源呈现三个主要变化:

一是同口径下湿地面积减少。我们对两次调查类型相同、范围相同和起调面积相同的湿地进行对比,近十年来我国湿地面积减少了339.6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减少了337.62万公顷,减少率为9.33%。此外,河流、湖泊湿地沼泽化,河流湿地转为人工库塘等情况也很突出。二是湿地保护面积增加。湿地保护面积增加了525.94万公顷,湿地保护率由30.49%提高到43.51%。新增国际重要湿地25块,新建湿地自然保护区279个,新建湿地公园468个,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湿地保护体系。三是湿地受威胁压力进一步增大。从重点调查湿地对比情况来看,威胁湿地生态状况主要因子已从十年前的污染、围垦和非法狩猎三大因子,转变为现在的污染、过度捕捞和采集、围垦、外来物种入侵和基建占用五大因子,威胁因子出现频次增加了38.72%。主要威胁因素增加,影响频次和面积都呈增加态势。

调查结果还显示,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以湿地自然保护区为主体,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小区并存,其他保护形式为补充的湿地保护体系。纳入保护体系的湿地面积2324.32万公顷,湿地保护率43.51%。其中,自然湿地保护面积2115.68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45.33%。

升金湖中腾飞的天鹅 张恣宽 摄中国的湿地保护行动冬日洪湖,波光粼粼,美景如画,静谧之中的生态之美淋漓尽致。舟行于洪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重要组成部分——金潭湖植被恢复区,在《洪湖水浪打浪》的悠扬歌声中,记者被水天一色、烟波浩渺的洪湖景色深深吸引:荷花盛开虽已不见,但墨绿的荷叶和芦苇等各种水草点缀于湖面,白鹭、须水鸥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同行的洪湖湿地管理局局长朱俊华告诉记者,这样的美景在2004年之前的十余年曾经绝迹。“上世纪90年代,由于过度推广围网养殖技术,洪湖70%的水域被竹竿渔网所吞噬,生态严重恶化,水质急剧下降,水禽和天然鱼类剧减,水生植物几乎绝迹。”

作为湖北省第一大湖泊、中国七大淡水湖之一,水域面积53万余亩的洪湖是江汉平原重要的调蓄湖泊和生态屏障,也是许多珍稀动植物的栖息、繁殖和越冬之地,被誉为“中南之肾”。2004年以来,在国家林业局的指导下,洪湖保护区开始了生态修复工作,金潭湖植被恢复区采取封闭式管理,辅助人工种植方式。恢复区内植被种类由30种增加到38种,覆盖率从原来不足30%提高到85%以上,植被恢复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水平。以金潭湖为代表的长达10年的生态修复工程,终于让洪湖重现生机。截至2015年,洪湖水生植被面积恢复到85%,核心区水质由四类转变为二类。如今的洪湖莲甜菱香,生态旅游业也得到蓬勃发展,游客人数和旅游收入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递增。

洪湖的修复治理过程,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我国政府加强了湿地资源的恢复和保护,相继实施了湿地保护行动计划和湿地保护规划,以及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功能。“十二五”期间,我国湿地保护面积增加了200万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提高到46.80%。截至2016年初,我国自然湿地保护面积达2185万公顷,全国共批准国家湿地公园试点706处,其中通过验收并正式授予国家湿地公园正式称号的达98处,指定国际重要湿地49处。

广东濒临南海,珠江三角洲水网纵横,境内包含近海与海岸湿地、河流湿地、湖泊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五大湿地类21个湿地型,湿地资源十分丰富。近年来,广东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出台《广东省湿地保护工程规划》《广东省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建设规划》,明确“全省2630万亩湿地面积不减少”的管控目标,大力推进湿地保护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湿地保护。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国际重要湿地4处、湿地自然保护区94处、湿地公园190个,湿地保护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建设湿地自然保护区是保护湿地最积极、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广东各地将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作为抢救性保护的关键举措,在具有特殊保护意义、重要生态价值、经济价值或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湿地区域建立湿地自然保护区,让更多的自然湿地纳入保护管理的范围。

通过实施“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湿地公园发展模式,广东着力解决湿地受人为干扰强度高,湿地生态系统较为破碎的问题。一是加大建设力度。2004年,广东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肇庆星湖省级湿地公园,近年来,广东省委、省政府把湿地公园建设列为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的重点建设内容,规划到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要建成湿地公园155个以上。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广东各级政府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湿地公园建设的组织和领导。林业主管部门对湿地公园建设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农业、海洋与渔业、国土等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三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出台规划和政策指引,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硬性指标,高标准推进湿地公园建设。东莞市全面引导“两高一低”企业退出水网区,佛山市突出粤韵渔耕文化特色,深圳市采取政府主导、企业经营、生态保护组织参与的模式,江门市突出水网地区人文文化及生态文化内涵。通过大力推进湿地公园建设,既满足公众需求,又实现了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充分发挥湿地多种功能效益。

湿地景观是开展生态旅游的基础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此外,广东还打造城乡小型湿地,全面完善保护体系。由广东省政府统一部署,按照绿色生态水网建设目标要求,切实推进城乡小型湿地建设。珠三角地区强化河涌水污染治理,协同控制污染源,系统建设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系统,建设与村级排污设施相配套的乡村小型湿地,实现水网地区小型湿地与小涌连通、小涌与小河连通、小河与大河连通,破碎化水网重新连接,构建起珠三角水网大循环体系,目前,全省已建此类乡村小型湿地1000个。

黑龙江省严格依法保护湿地,实行湿地名录管理,是全国率先出台并及时修改、重新制定湿地保护条例的省份,为全省556万公顷湿地织就了一张保护网。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138处,其中国家级26处、省级61处;湿地公园72处,其中国家级52处、省级20处;有扎龙、三江、洪河、兴凯湖、珍宝岛、南瓮河、七星河、东方红国际重要湿地8处,数量位居全国首位。

早在1998年黑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全面停止开垦湿地。2003年,《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出台,通过严格依法保护,有力地推进了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事业发展。为顺应新形势,2014年9月,黑龙江正式启动《条例》的重新制定工作,对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于2015年10月正式实施。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湿地保护工作负总责,同时明确了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全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通过实行湿地名录动态管理、明晰不动产权属的湿地登记、进一步理顺保护管理体制机制、规范保护措施和禁止行为等多种方式手段,依法全面加强湿地保护。

湿地名录是划定湿地生态红线的重要依据。根据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时,含有湿地的应当标明湿地类型、面积、范围以及其他依法需要标明的内容。因此,湿地名录也是发放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时明确湿地的依据。近年来,黑龙江湿地名录管理更加科学有效。以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结果为数据基础,黑龙江建立了湿地名录,并于2015年结合泥炭沼泽碳库调查,对湿地调查数据进一步修正确认。2016年12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黑龙江省湿地名录》,涉及全省湿地斑块20448个,总面积556万公顷。湿地名录发布后,要求相关湿地主管部门或者湿地管理机构也将设立保护标志,落实管护责任人,尤其对没有建立保护形式的,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库塘湿地和沼泽湿地要加强人员、资金的投入和机构建设,同时依据名录对湿地定期开展执法检查。湿地名录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省湿地行政主管部门还将适时更新名录并报省政府备案。

江苏湿地资源极为丰富,但全省人多地少,经济社会发展受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江苏依照《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要求,把湿地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综合评价考核体系,强化湿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有力推动了湿地保护事业发展。

以湿地保有量考核为手段,确保湿地面积总量不减少。江苏湿地总量大,约占全省国土面积25%,为施行全面保护,遏制面积减少趋势,2015年江苏省委、省政府明确了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282万公顷”的目标,并印发《江苏省湿地保护规划(2015-2030)》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2016年,省林业局将湿地保有量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列入对各地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中。2017年1月1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要求实施湿地名录和分级管理制度,施行湿地生态红线制度,规定湿地资源合理利用等要求,为维持全省湿地保有量提供了有力保障。目前,全省有国际重要湿地2处、国家重要湿地5处,建立各类湿地自然保护区27处、省级及以上湿地公园59处、湿地保护小区273处,全省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6.2%。

江苏湿地受人为干扰历史长、强度高,全省通过实施重点工程,对退化湿地进行生态修复。2011年起,江苏每年将湿地恢复面积列入省委、省政府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明确各地湿地恢复目标任务;省林业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湖泊治理专项行动,累计清除非法圈圩或退渔还湖约1.3万公顷。6年来,全省实施退化湿地修复工程110余项,投入资金约30亿元,修复湿地约4.3万公顷。

2013年《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印发,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重要湿地被列入生态红线。每年省政府组织由各相关部门代表组成的考核检查组对各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情况开展综合考察评估,根据各地生态红线区域保护管理成效确定生态补偿额度,对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奖励,对考核评估不合格的予以通报。生态红线保护考核评估,强化了地方政府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生态补偿进一步提升了基层保护积极性,使纳入红线的湿地保护稳定有效可持续。

青海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大江大河的发源地,湿地面积814.36万公顷,占全国湿地总面积的15.19%,位居全国第一。全省80%的湿地位于3000米以上高海拔地区,湿地资源具有高、大、美等特点。为了保护好高原湿地,青海着眼于农牧民生产生活生态良性循环转变,在湿地保护体制机制上积极探索,初步建立了一支“牧民为主、专兼结合、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湿地生态管护员队伍。

为了确保湿地生态管护员履行管护职责,青海要求湿地管护员应遵纪守法,熟悉村情、湿地情况,具备基本劳动能力的农牧民参与湿地管护工作。结合青海贫困地区面积大、贫困人口多的实际,在湿地管护员选聘中坚持贫困户优先,就近管护、生产生活生态并重原则,通过湿地管护岗位助力农牧民脱贫。

林区瀑布

湿地美景:荷韵

湿地美景:轻舟荡漾为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管护员积极性,提升管护成效,青海要求湿地生态管护员持证上岗,并承担巡护、协助执法、监测调查、宣传等10项管护职责。在湿地管护员聘任上,动态管理,绩效考核后,实行一年一聘制。在湿地管护岗位工资发放上,采取“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按照70%基础工资、30%绩效工资的比例发放。基础工资每季度发放一次,绩效工资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兑现。

近年来,湖北省取得了湿地面积增加、湿地功能提升、湿地环境状况改善的良好局面。目前,全省新增湿地面积7100公顷、修复面积1.7万公顷。

近年来,湖北几任省委书记召开洪湖、梁子湖、大九湖湿地保护现场会,统筹协调修复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湿地修复的开展。今年2月,湖北全省推行省委书记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任总河湖长的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切实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为推动修复工作,湖北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的通知》等重要文件,规范指导湿地修复。同时,建立管理机构常抓湿地修复,全省已建立国家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44个。

为提高湿地保护修复科技能力和水平,湖北省林业厅成立了由43名专家组成的湿地专家委员会,2016年,全省36处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实行了专家合作与联系制度。同时,通过建立服务制度,调动全省湿地专业人士投身湿地保护的积极性与热情,科技服务湿地的氛围已经形成。

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说,“十二五”期间,我国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12处,新建国家湿地公园561处,恢复退化湿地240万亩,新建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小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已成为全面保护湿地和扩大湿地面积的有效措施,成为开展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有效方式,保护了湿地资源,改善了民生,解决了就业,提升了百姓福祉。

湿地保护工程和中央财政湿地补贴协调推进,成为“十二五”湿地保护工作的一大亮点。五年来,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完成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15亿元,实施了湿地保护、湿地恢复与综合治理、可持续利用、能力建设等工程,初步形成了各类湿地恢复的模式。目前,湿地保护已纳入了全国水资源、水污染防治、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战略规划。中央财政累计安排湿地补贴资金40.5亿元,支持实施各类补贴项目965个,覆盖全国所有省份,使项目区678万公顷湿地得到更好保护,恢复退化湿地8万公顷,补偿鸟类损害农作物面积14.73万公顷,完成退耕还湿1.77万公顷,对140个县进行了湿地保护奖励,并从湿地周边社区聘用管护人员超过1万人,直接增收超过1亿元。同时,湿地保护制度建设得到加强,《湿地公约》履约与国际合作深入展开,公众湿地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

张建龙表示,“十三五”期间,湿地保护将从抢救性保护进入全面保护的新阶段,力争将湿地保有量稳定在8亿亩。实行最严格的湿地保护制度,控制湿地流失和破坏,恢复并扩大湿地面积,增强湿地功能,全面提升湿地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水平,湿地生态系统自然性、完整性、稳定性得到增强。

纵观近年来中国湿地保护工作历程,虽然起步较晚,但保护力度大、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亮点,许多工作走在了世界前列,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中国政府先后获得“献给地球的礼物特别奖”、“全球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杰出成就奖”、“湿地保护科学奖”、“自然保护杰出领导奖”等国际荣誉。

在《湿地公约》第11届缔约方大会召开期间,《湿地公约》秘书长在会见中方代表团团长时说:“中国的湿地保护工作,已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8亿亩是中国湿地保护的红线 张恣宽 摄

 

保护湿地 留住地球上的生命之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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