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金融穿透式监管下,地方监管细则在总体监管方式、方法上要求更为严格。
今年2月4日,厦门市金融办印发了《厦门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在地方政府中贯彻落地的网贷机构备案管理办法。
随后,各地纷纷加快了网贷监管的实施进度。2月13日,广东省金融办在其官网上发布《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成为全国范围内首个落地的省级网贷监管细则。
有专家预计,今后一段时间,各地的网贷监管办法实施细则都将会陆续出台,尤其是北京、上海等互联网金融发展较快的城市。
2月22日,上海市金融办召集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举办讨论会,主要针对《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
监管超出了其他区域
上海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起步最早、发展规模最大的城市,从P2P理财平台的数量分布也能看出许多知名的网贷平台都坐落在上海。
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1月份上海地区平台成交额为667.93亿,环比下降3.76%,是同期的2.8倍,约占全国成交额的31.14%,占比相比上月有所上升,贷款余额为1550.86亿,环比上涨7.16%。累计平台数量达567家,1月无新增平台,新增问题平台17家,累计问题平台294家,在运营平台数量273家。
“在6月30日前,网贷机构要拿到以下三个报告,分别包括网贷机构财务报告、征信报告、律师事务所报告,然后才可以备案。”上海一家网贷机构负责人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网贷机构备案,“讨论稿”罗列了十余项要求,分别包括平台主要业务模式说明;股东资料;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营业场所证明材料;全部分支机构名册及其所在地、负责人;合规经营承诺书;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与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签订的委托合同存证的协议复印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法律意见书等。
其中,股东资料包括股东名册及各股东出资额、股权结构(股东名册内的股东不得为他人代持股份),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企业股东及持股5%以上个人股东的信用报告,以及持股5%以上个人股东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等;
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风控、法律合规、稽核审计部门负责人,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下同)基本信息资料。包括履历表、相关资质证明、信用报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等;
“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则需要事前向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提交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规定和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三级)保护制度要求的证明材料。
总体来看,相比广东和厦门,沪版又加码了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审核回执”,要求更为严格。
对此,上海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副秘书长、上海大学上海科技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孟添介绍,在行业监管方面,互联网金融相关业态的监管政策将逐步明确,行业开始进入规范发展阶段,技术型监管、穿透式监管将成为监管趋势。
此外,孟添认为上海互联网金融机构集聚加快:“上海现在有五个互联网金融的园区,上海市政府对于整个上海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还是非常的关心和重视,在浦东陆家嘴有一个,张江用一个,黄浦外滩有一个,虹桥枢纽有一个,凌空还有嘉定,有五个功能园区在集聚互联网金融机构。去年开始,支付宝已经搬到上海,万达金融也在上海,马上苏宁金融也要搬到上海,上海在互联网金融集聚方面做了相当多的工作,看到上海这方面有很多优势,很多优秀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愿意集聚在上海来。”
严苛的细则仍有漏洞
虽然这份材料为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已用尽了洪荒之力,但仔细看里面的内容还是留给了骗子可钻的漏洞。其中这个《实施办法》所应用的对象主要是在上海市注册的公司法人从事网络信贷。
但事实上,在上海地区的问题平台并不仅仅集中于注册在该市的机构,大量注册在其他省市区的平台将业务总部设立于上海,或运营主体由上海总部控制,基于重重原因欺诈、跑路等事件频出。此外,大量注册在上海的大规模平台均在全国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关联公司等。这些平台的规范标准是否需要符合沪版网贷监管办法并没有在上述《讨论稿》中体现出来。
其次,在第三方电子数据存证平台选择方面应对第三方平台进行安全评估。但在去年下发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如使用第三方数字认证系统应对第三方数字认证机构进行定期评估,保证有关认证安全可靠并具有独立性。”当然上海可以仿照厦门,指定第三方平台。厦门市第三方平台是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存证云”。所以如果不对第三方平台进行严格评估,某些网贷公司很有可能与第三方串通一气,合伙骗取投资者的钱财。
因此,虽然上海关于网络贷款的这项协议有效促进互联网的合规发展,但是留给骗子的温床也仍然应当加以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