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奶源安全,河北省规定,检测过程中发现原奶质量不合格的,必须在48小时内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如果是添加违禁物质,立即移交公安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养殖环节出现问题,要查明原因并帮助奶农解决。
此外,河北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确认生鲜乳收购站在生鲜乳中故意添加非法添加物的或1年内3次以上生鲜乳抗生素检测超标的,支持乳企解除合同,并依法处置。同时定期向乳企通报生鲜乳质量安全信息,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预警。
另外,河北还要试点实施生鲜乳第三方仲裁检测。养殖场户如对乳企生鲜乳收购的检测结果有异议,可申请仲裁检测。根据奶牛养殖区域布局,在石家庄、唐山、张家口、保定4个奶牛养殖大市先行试点,由市级以上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生鲜乳第三方仲裁检测。河北省农业厅按照国标相关检测方法和标准,组织乳企统一检测方法和标准,对检测试剂统一进行质量评价;乳企遵守河北省农业厅统一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对仲裁检测结果给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