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审核了4家公司的首发申请,其中,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首发申请获得通过,而知名的化妆品品牌“丸美”和“春纪”的所属公司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丸美生物”)未能通过。发审委在此次会议上关注重点在丸美生物的销售模式。
据资料显示,丸美生物的销售模式以经销商模式为主,其中就包括美容院、专卖店、百货店及电子商务等。招股书显示,2013年~2015年,丸美生物的主营收入分别为9.74亿元、10.75亿元和11.90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2.19亿元、2.71亿元和2.81亿元。其中,经销收入分别为9.29亿元、9.96亿元和10.96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5.39%、92.63%和92.02%。这说明经销商收入在企业的整体收入中占绝对地位。
其实,国内化妆品企业基本上都是以经销商模式为主,但是经销商渠道的复杂,加之管理难度大等也是困扰企业多年的“顽疾”。细化来看,各层级经销商的管理如何,单证是否齐全、账期是否规范等都会是企业的难题。而在会议上,发审委也关注到一个细节,北京美妮美雅(以下简称“北京美妮”)的销售收入增速远高于其他线上经销商,并要求丸美生物解释其原因及合理性。
丸美生物招股书显示,2014年度来自北京美妮的销售金额为4950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4.6%,位列第三大客户。2015年,来自北京美妮的销售金额迅速增至9279万元,占主营收入的7.78%,并跃居第一大客户。总的来说,北京美妮增速是否合理,关键在于企业的纳税及期末存货情况是否得到充分披露。但是,这些工作涉及到经销商的财务和税收,导致工作不易推进。
还是刚才那句话,经销商的财务、税收是否规范还需要多方确定,更别说信息披露了。一看自己的账本头就大,自己都搞不清楚,对外怎么说得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