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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声语言在电视新闻中的叙事功能

作者:口 岳铭

口 岳铭

有声语言在电视新闻中的叙事方式主要体现为:在广播电视新闻节目当中,叙事主体利用有声语言向接受主体表述新闻事件的方法。这种叙事方式作为新闻传播中司空见惯的表述形态,在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通过有声语言新闻叙事,给予人们新闻信息,紧扣时代的脉搏,影响人们看待事物的方式。

一、传递新闻叙事情节

对新闻事件的传播方式主要通过有声语言所建构的叙事情节来完成,也就是说,每一则新闻事件,我们都可以看作是真实的新闻故事的语言传达。通常情况下,人们一看到故事的字样,自然而然会想到“情节”这个概念:“情节”,《现代汉语大词典》释义为事情的发展和经过。情节能够体现出整个新闻事件的完整性和实在性。对于新闻事件而言,情节在叙事中占有重要地位:新闻故事在情节的基础上传播信息,情节是为表现新闻信息服务的。

在有声语言新闻传播的叙事话语当中,各个细节构成了新闻事件的整个情节。我们在研究叙事话语的结构时,首先要从最小的叙事单位—“细节”入手,各个细节都是功能的一种体现,而对细节的精确描述,有声语言是最具有优势的工具,同画面相比,有声语言所描述的细节能够表示任何需要表达的抽象概念,同时其逻辑思维性能够将受众随时带入新闻叙事语境中,这不同于电视新闻的画面信息,仅仅能够表现比较简单、具象的新闻事件。因此,有声语言能够充分体现出电视新闻传递信息的有效性、准确性,恰当的细节运用能够发挥有声语言的叙事功能。

叙事主体引领出的话语细节所体现出的叙事功能往往通过一定的表达手段引领出来。以民生新闻为例,往往在介绍事实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日常经验(或个人经验)、设置悬念、提出疑问等修辞手段,引出一些主要细节来对主要叙事功能进行补充,从而达到引起受众注意新闻事实的目的。这种修辞方式运用到叙事进程中,有利于发挥有声语言在叙事进程中引人入胜的作用。

二、表达叙事主体情感及新闻价值

叙事主体通过语言表述行为进行叙事,这种叙事行为是建立在对叙事话语结构清晰明了的基础上的。此时,叙事主体所附带的语速、语势、重音、停连等一系列有声语言的叙事行为特质,能够体现出有声语言在进行新闻传播时叙事主体的情感。因此,有声语言新闻传播中的叙事行为层面也就包含着有声语言的表达技巧,这里主要是指叙事主体语言表达技巧的运用。

当电视新闻需要进行情感传达时,这些内容都会通过叙事主体即播音员或主持人的语言行为体现出来。有声语言新闻传播叙事方式作为一种行为方式,是由叙事主体向作为叙事客体—新闻事件发出的,这就决定了其在行为层上叙事主体的主导地位。

在整个新闻传播过程中,叙事主体以不同的形式出现,新闻节目的编导、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等一切参与到新闻制作中的人员都可以成为广义上的叙事主体。但是,由于播音员、主持人(狭义上的有声语言叙事主体)作为新闻传播中的一个显著环节,其有声语言能够直接为受众所接收,因此,播音员主持人的叙事话语代言了新闻信息本身的态度,通过受众对整个新闻叙事话语的评判以及对其叙事方式的了解,往往能使受众感受到新闻背后所显现出的新闻价值(我们可以称之为新闻背后的隐含价值)。这种新闻价值体现了叙事主体的观念意识、文化态度与主流观念意识、文化价值的结合。这进一步说明,有声语言新闻传播的叙事主体充当讲述事件的身份,又处在显现的形式当中,所以受众很容易判断其态度。这种直观性特点主要体现为:有声语言新闻传播的叙事主体已不仅仅局限于自身价值体系和观念意识中,而要同社会主流的文化价值体系相结合。

除此之外,由于有声语言的表现性及艺术性,对有声语言叙事主体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在表述新闻事件时,叙事主体的叙事话语又具备了语言艺术分寸的表现性。这种表现性对于叙事主体而言,首先是要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及技巧,其次是要具备一定的艺术语言表现力及感悟能力。

三、承担新闻在电视媒介中的大众传播功能

在新闻传播过程中,叙事主体首先要了解有声语言新闻传播叙事方式的社会功效,这种功效就是指新闻传播在社会当中的作用。“从总体看来,联系与沟通是新闻事业的最基本功能;具体上看,新闻事业的联系沟通主要体现于情况的沟通与意见的沟通。通过联系沟通,新闻事业能够起到舆论引导等诸种作用”①。

作为有声语言的新闻传播,通过新闻与语言意义的传播,使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发生广泛的联系与交流。作为广泛的联系与交流,单纯靠自我标榜与宣扬发挥不了新闻传播的功效。有声语言新闻传播叙事主体是构建于叙事主体同受众之间的角色。大众传播作为有声语言新闻传播的传播特质,这种传播特质决定了叙事主体的叙事方式有别于人际传播的行为方式。这种大众传播特色是“大规模的媒介组织向大范围的受众传递大批量的信息的过程。”尽管大众传播中有着众多环节,但有声语言叙事主体作为大众传播中的显形环节,也是作为最后一个环节出现在传播中,这种行为被施予了权利,这种权利体现出一种大众传播的责任感。叙事主体语言的规范性和指向性是大众传播良性运转的重要因素,对于新闻传播的叙事主体而言,树立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责任感显得尤为重要。这种责任感是指:叙事主体是作为“大众传播意识的集合体和引领者”的形象出现的。

有声语言新闻传播叙事方式是“引领道德观、价值观的有效传播途径。”当今时代,在语言的孤立化、陈述主体的缺失、知识片断的安排、思想的鳞片闪光之中,叙事主体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不能为新闻价值给一个界限,有声语言新闻传播的 社会功效就有可能丧失,新闻叙事也有可能会成为一种独断性思想和低俗文化传播的根源,叙事主体最终也会沦为人类机体中古老病菌的携带者。有声语言新闻传播叙事方式中的叙事话语体现着整个时代的思潮,一切使传播失去价值的方式都是不可取的。

从现今来看,有声语言新闻传播的叙事话语愈来愈呈现出一种多元化的趋势,对各种话语进行衡量的一个必要手段,就是分析其叙事话语是否在整个传播中具备一定的大众传播意义。

四、结论

有声语言叙事方式是观察角度、解析深度、语域规格和思辨力量的总体呈现;表达样态是语言功力、新闻敏感、艺术分寸和话语活力的具体体现。在有声语言新闻传播叙事方式中,叙事方式和语言表达这两个方面体现出了有声语言的价值。叙事方式中所体现出的叙事话语结构反映了新闻事件的实在性和精简性,同时又反映出了叙事主体的观察角度、语域风格、思辨力量;表达样态反映了叙事主体的语言功力、话语风格及艺术分寸。在有声语言新闻传播叙事方式的研究中,两者密不可分。结合有声语言的表达,叙事方式研究体现出了有声语言新闻传播的奥妙。

注释:

①黄旦:《新闻传播学》,浙江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6页。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责编: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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