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因非法代孕而引发的监护权纠纷案件,并作出终审判决——无血缘关系“抚养母亲”获得孩子监护权。
一触即发的婆媳之争
2014年2月7日,上海一家跨国公司的董事长刘康因急性重症胰腺炎去世。看着哭成泪人的儿媳陈燕,婆婆王一梅泪眼婆娑地告诉儿媳:“你放心吧,我们会和你一起,把孙子孙女培养成人。”但很快两位老人就与儿媳发生了矛盾。
据陈燕说,刘康去世的当天下午,王一梅就开始对自己处处设防。“当天下午,婆婆就把我随身的皮包拿过去,把原先放在包里的刘康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全拿走了。”
王一梅说她之所以这么做“完全是迫不得已”。据王一梅说,刘康刚咽气,儿媳就以要开死亡证明为由,急着要去销掉儿子的户口,这个举动让她产生了怀疑,“如果我儿子的户口被注销,儿媳凭着儿子的身份证,就可以处置儿子的所有财产。”最终,因为儿媳坚持不肯拿出刘康的身份证,婆婆王一梅这方也没有再坚持。王一梅说,自己本来以为陈燕短时期内还不至于做出太过分的事 ,“但后来的事实证明,我们把她想的太好了”。
王一梅说,就在儿子过世的当天,陈燕就把刘康银行卡上的150万元钱,分8次全部转到自己的账上。不仅如此,陈燕还在儿子过世的当天晚上,去儿子的公司拿走了公章等物品,掌控了刘康辛苦创下的公司,这让王一梅夫妇非常不安。
更让王一梅难以理解的是,几天后他们突然接到派出所户籍警的电话,说陈燕要把刘康留下的一对龙凤胎的户口迁走。
监护权背后是千万遗产
气不过的老两口当天就赶过去,质问儿媳为何如此薄情寡义,“她(陈燕)竟然说,孩子是她的,户口想怎么迁就怎么迁,与我们无关。”王一梅越说越生气,她说,陈燕在刘康去世后不久,就主动拿了一份亲子鉴定报告给他们看,以证明这两个龙凤胎与刘康的亲子关系。她的这番举动,让王一梅心生疑问:为什么这份由湖北某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只鉴定了刘康与这对龙凤胎的亲子关系,却没有鉴定陈燕与这两个孩子的关系呢?日常实践中的鉴定报告,通常首先就要鉴定母亲与孩子的亲子关系,但陈燕为什么拿不出她与两个孩子的亲子鉴定报告?难道她不是孩子的生身母亲?
刘康与陈燕是再婚夫妻,但陈燕再婚后,一直没能怀上孩子。陈燕承认,自己的身体有些问题,很难孕育孩子。2011年2月,刘康夫妇抱回来一对刚出生不久的龙凤胎,取名云云和清清。老人一直以为,这对龙凤胎是用儿子提供的精子、儿媳提供的卵子找人代孕而生下的,现在看来事情远不止这样,儿媳很有可能与这对孩子没有亲子关系。
为了证明自己的推断,王一梅悄悄地拔下了几根陈燕的头发。经过上海一家亲子鉴定中心鉴定,刘康的基因与两个龙凤胎孩子高度一致,而陈燕却与两个孩子无血缘关系。
想到儿子经过这么多年的打拼,名下除了拥有两套上海的房产外,公司还有近3000万的资产,而双胞胎的监护权如果归了陈燕,也就意味着陈燕不仅夺走了刘家的血脉,还控制了儿子辛苦打拼的巨额遗产。
2014年12月29日,王一梅与丈夫向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获得龙凤胎的监护权。
2015年7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庭审中,王一梅当庭爆出猛料,说陈燕并不是龙凤胎的母亲,这两个孩子是她非法雇人代孕代育所生。陈燕闻此瞬间泪奔,并当庭承认自己“缺失了孕育孩子的整个过程”。但陈燕同时表示,自己2007年4月与刘康结婚后,多次尝试要孩子都没有成功,无奈之下才选择了代孕。
这两个孩子特殊的身世,一时间也让审理此案的法官吃惊不小。在法院的要求下,这一大家人又为此专门做了一次亲子鉴定,证实双胞胎跟王一梅和丈夫存在祖孙亲缘关系,跟陈燕没有血缘关系。
2015年4月1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召开由13名专家组成的“专家法官联席会议”。经过专家评审组、合议庭的评审、商议,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于2015年7月29日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这对龙凤胎的监护权归原告王一梅与丈夫所有,被告陈燕将两个孩子交由原告抚养。
二审改判峰回路转
2015年8月14日,陈燕重新聘请律师,将此案上诉到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11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陈燕的代理律师当庭表示,陈燕与这对龙凤胎能够形成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这对双胞胎出生后一直跟随陈燕生活,完全没有离开过自己的母亲,“本案的目的是要解决孩子的监护权,当然要以孩子的利益最大化为原则。”
律师还对两个孩子祖父母的抚养能力提出了异议,爷爷已82岁,奶奶也78岁了,认为他们的年龄和身体条件都不适合抚养两个年幼的孩子,而且他们在一审时提出,要把孩子送到美国的姑姑处抚养,姑姑与孩子没有很深的感情,这样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2016年6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撤销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两个孩子由陈燕抚养。
法院认为,这对龙凤胎是陈燕与丈夫的非婚生子女,自出生后已经与陈燕共同生活了5年,其间陈燕将两个孩子视为自己的子女,并履行了作为一名母亲对孩子的抚养、保护、教育、照顾等义务,所以应认定双方之间已经形成了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继子女关系。陈燕与两个孩子之间建立了深厚的难以割舍的母子感情,从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面考虑,二审法院作出改判。
法律界人士同时表示,惩治非法代孕,相关部门理当有所作为。而对于孩子来说,不管他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到这个世界的,都应该平等地获得法律的保护。这是法的精神,也是文明的标志。
法官希望,本案双方当事人能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互相体谅、相互理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两个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陈燕(化名)和一双儿女 (责编:辛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