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互联网的农村信息传播效果评价研究,对提高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效果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在构建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问卷调查,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的有效性进行评价。研究发现: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渠道的有效性较好,传播者、信息内容、受众的有效性一般,信息传播有效性的整体评价结果为“一般”。
关键词:农村信息传播;有效性;模糊综合评价
陕西是农业大省,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低,制约了陕西经济和现代化的发展,落后的农业发展急需拥抱互联网,才能为陕西农业发展带来新时机。近几年,在我国政府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的努力下,我国农村互联网的普及率不断提升,农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接近城镇网民,高达81.9%,通过互联网获取信息已经成为了农村居民获取信息的主要方式之一。信息的传播效果是传播活动的价值所在,又是评价传播者,评价传播媒体业绩的重要依据[1],在互联网迅速在农村普及的进程中,开展对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效果的评价,有利于提高互联网信息传播的效率,改善互联网对农民信息服务的质量,有利于互联网信息内容的改善。
1、文献回顾
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的有效性是指通过互联网传播的信息在多大程度上满足农村居民需要为依据的价值判断,是“有效果、有效率、有效益三者的统一”[2]。闵阳(2012)在对陕南农村信息传播状况调查与分析中提出,在获取适用性信息方面,互联网的优点是信息量大,能够实现按需检索,但是需要支付的经济成本高,对检索者的信息能力要求也较高[3]。黄丹、杨彩虹(2014)在对西部农村信息传播测评中得出网络传播综合评价值约为75.56分,得出网络在农村信息传播方面效果较好[4]。闵阳(2014)提出政府组织传播缺位、大众传播效果不佳等因素,影响了致富信息的有效传播[5]。李静(2014)在对我国西部农村信息传播效果测定中提出农户认为通过网络和电视获取信息最方便,认为网络交互性和及时性很好,网络是农民进行娱乐消遣的重要途径[6]。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发现有对西部农村信息传播效果的测评的研究和对陕南农村信息传播状况的分析,而没有针对陕西农村信息传播有效性和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评价的研究。所以本文在建立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进行实证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进行评价。
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影响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的有效性主要有四个因素,分别为传播者、信息渠道、信息内容、受众。基于这四个本文构建出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评价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3、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的模糊评价
3.1 样本描述性统计
调查采取分群随机抽样,分别对陕北、陕南、关中的榆林市、延安市、咸阳市、西安市、渭南市及商洛市的二十几个农村进行了调查。共发放问卷245份,有效问卷239份。其中,男性占61.1%、女性占38.9%;年龄在21-40岁的占53.1%、41-60岁的占27.6%;小学和初中学历占46.9%、高中及以上学历占53.1%;农村居民的职业大部分为打工者、种植户及无业者,占人数百分比分别为27.2%、21.8%和15.9%;农村居民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依次为,电视、手机上网、电脑上网等,其中使用手机上网和电脑上网的分别为61.92%和43.1%。
3.2 模糊综合评价
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评价的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基于表2的统计结果,应用Matlab软件进行模糊综合评价。针对传播者、信息渠道、信息内容和受众的模糊评价结果分别为:2.7755、3.7723、3.2591和3.3078。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的整体评价结果为3.3796。评价结果等级如表3所示。
从表3可以得出,传播者、信息内容和受众有效性的评价结果等级都为“一般”,属于E3级。信息渠道有效性的评价结果等级为“较好”,属于E2级。综合评价结果“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的评价结果为“一般”,属于E3级,说明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的效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4、对策建议
(1)地方政府成立涉农信息评价部门,努力提高涉农信息内容的有效性。由于农民自身文化程度的限制,农村居民的信息评价能力低,可以成立信息评价小组,将市场价格信息、市场供求信息等一些实用的信息与当地农村的地理位置、气候、经济环境等实际情况相结合,整理出可以在当地农村实践的信息,切实提高涉农信息的有效性。
(2)大力开展对农村居民的培训。在农村成立培训班,培训农民上网搜索信息的能力。培训人员将农民经常需求的信息在互联网上的搜索方式教给农民,农民也要提高自己学习的积极性主动学习新知识,这样就会减少农民因不会操作不会上网带来的信息获取问题。
(3)地方政府对农村进行上网补贴或者设置免费公共WiFi等。随着手机在农村家家户户的普及以及用手机上网的人数日渐增加,通过上网补贴或设置免费公共WiFi,就可以鼓励农民通过网络的方式获取信息,提高信息的获取效率。
5、结语
本文基于问卷调查数据,应用层次分析和模糊评价方法对陕西农村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对提高基于互联网的信息传播有效性提出了对策建议。通过本文的研究丰富了基于互联网的陕西农村信息传播有效性研究,同时对我国其他省市的农村信息传播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1] 林之达,郭晴.论传播效果的层级性[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4):46-48.
[2] 黄丹.农村信息传播有效性评估模型:农民视角究[J].领导与管理,2013,3(20):112-114.
[3] 闵阳.新媒体环境下陕南农村信息传播状况调查与分析[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0(4):86-90.
[4] 黄丹,杨彩虹.西部农村信息传播有效性测评[J].新闻界,2014,(22):53-60.
[5] 闵阳.西部农村的脱贫致富信息传播与现实困境[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2(3):11-21.
[6] 李静.我国西部农村信息传播效果测定及比较[J].图书馆,2014,(6):73-76.
作者简介:
王小宁,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电子商务与网络经济。
刘丽丽,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经济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