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专业代理患方。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http://www.bo-an.cn/)主任、首席合伙人,中华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法学会公益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电视台《法治进行时》栏目组访谈律师,中华网《健康频道》访谈律师。
贴心小叮咛:
在医学自然科学方面,只有母婴保健上升到法律高度制定了《母婴保健法》,可见母婴保健对一个国家、民族的重要程度。现代医学技术发达,很多先天性疾病可以在宫内诊断,甚至得到治疗。提醒准父母们,一定要重视孕期产检,如果产前筛查阶段发现异常,或者高危孕妇,一定要进入产前诊断阶段,做到早诊断早干预。有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向医生确认,因为有些事故可能是当时医生叮嘱不到位,导致患方疏忽或是不能及时做决定造成。
我所在的事务所在全国范围内专业代理医疗纠纷,大量统计表明,医院妇产科是所有科室里医疗损害纠纷的高发科室,而所有科室医疗损害纠纷的高发时段往往是节假日、夜班等值班时段。母婴保健、胎儿出生,本身应该是一个纯医学自然科学的问题,但是从大量的医患纠纷来看,并不是简单的医学诊断执行的打针、吃药、输血、输液、手术等过错,医患交流障碍、床位周转率、单病种费率、剖宫产率等各种行政管理因素,都可能成为医疗损害纠纷的产生因素。
妇产科室的医疗损害分为两类,一类属于侵犯优生优育权的案件,欧美国家称之为不当出生,比如各种患有先天性疾病的患儿出生,有先天愚型、肢体残缺、肾脏缺失、心脏大血管畸形、脊柱裂等等;另一类是由于分娩过程中造成的损害,比如胎死宫内、胎儿宫内严重窒息后中枢神经损害(脑瘫)、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锁骨骨折甚至剖宫产手术刀伤新生儿头面部等等。除此之外,往往也存在孕产妇的人身损害,比如会阴撕裂、大出血、子宫切除等。通常还牵涉到终止妊娠、新生儿的(放弃)治疗、康复、抚养等一系列医学、法律、伦理问题。一旦出现医患纠纷,我建议患方理智、专业维权,首要之务是复印封存病历,保全证据,让自己的就医行为有可追索记录,然后通过调解或诉讼解决纠纷。
安利贴:如何复印封存病历?
复印比较好理解,我们来说说封存——就是将病历资料以档案袋装好,贴上封条、骑缝签字、写上日期,这样即使病历放在医院,也不能被单方开拆修改。复印、封存病历资料首先要向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带好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证明自己的身份及与患者的直系亲属关系,不是直系亲属的备好授权委托。复印、封存病历资料是患者或家属的基本权利,《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关于“复印”有明确的规定: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很多医院不情愿看到封存病历的情形,如果由于自己不懂封存程序和复印内容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依法需要封存病历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对病历共同进行确认,签封病历复制件。如果病历尚未完成,需要封存病历时,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可以对已完成病历先行封存,当医师按照规定完成病历后,再对新完成部分进行封存。封存后病历的原件可以继续记录和使用,不会影响治疗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