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党红
此前我们一直聚焦于企业社会责任(CSR),从CSR的历史发展说到企业公民、可持续发展等具有类似内涵的兄弟概念,从CSR战略的优势、劣势说到利益相关者的排序问题。一路走来,我们应该对CSR有一个较为立体的感知了。但是企业承担了多少社会责任、承担了怎样的社会责任,如果没有一个适当载体的话,我们无从了解亦无从判断。言及此处,企业社会责任报告(CSRR,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就需要登场。
CSRR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综合反映,是企业就其经济活动对社会特定利益群体及整体产生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影响进行沟通的过程。目前常见的企业公民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实际上也是以正式形式全面反映企业对社会所承担的综合责任的报告。如同存在若干版本的经典名著,装帧、排版、解读或有不同,但内容实质是相同的。不过,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 CSRR ≠ CSR。社会责任报告的漂亮不一定意味着企业确实承担了相应的社会责任。犹记得2009年底,福建龙岩市环保局连收到两封投诉信,直指“紫金矿业污染矿区水源非常严重”;2009年12月29日,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对紫金矿业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包括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信息披露、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等4个方面18个问题。但是在公司2010年3月31日随年度报告一起发布的2009年度CSRR中,这些负面消息只字未提。这样一份看似完美无缺的CSRR,由于没有结合当地的可持续发展背景及提供的信息不完整、不平衡、不可靠,根本无法令使用者了解企业社会责任的实际履行情况,带有严重的误导性。
编制财务报告需要依据会计准则,编制CSRR自然也不例外。尼克拉瓦以全球600家顶尖公司为研究样本发现,企业更倾向于采用GRI(全球报告倡议组织)指南作为标准,认为这样更能提升企业声誉。有人根据金蜜蜂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20112013)和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白皮书2014年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制的参考依据主要有:中国社科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 CSR 1.0/2.0)、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上交所的《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深交所的《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行业指引、中国工经联指南、金融机构社会责任指引、GRI G3、全球契约、ISO26000等。以GRIG3为参考标准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比重最高,其次为上交所指引、国资委指导意见、深交所指引和社科院的CASS - CSR 1.0/2.0。另外,今年6月发布的社会责任国家标准(GB/T36000)也值得关注。此后我们会择其要者做出分析。
依据这些标准编制出来的CSRR主要包括什么内容?以三桶油为例,中石油从可持续的能源供应、负责任的生产运营、重人本的员工发展、促民生的社会贡献等方面进行披露;中石化从能源保障、优质服务、稳定运营、绿色低碳发展、关爱员工、回报社会等方面进行披露;中海油从经济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三个方面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报告。可以说中石油和中石化是从利益相关者维度构建报告的,中海油则是从经济、社会、环境三重底线的经纬编制报告。实际上二者并不矛盾,利益相关者可以被整合入不同的责任底线,同样,不同的责任必然是针对特定利益相关者的。无论选择哪一条线作为报告的主轴,其实并不影响报告的内容实质。
谁更倾向于披露CSRR?首先,我国社会责任报告采用部分公司强制披露、其余公司自愿披露的方式。从2009年开始,证监会要求上交所“上证公司治理板块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以及金融类公司必须随年报披露CSRR,要求深交所“深证100指数”共100家公司披露CSRR,国资委要求所有央企须在2012年底发布CSRR,对其余公司的要求是自愿披露。列入强制披露的自然没得选,只能披露。不过从近几年的趋势看,CSRR的披露数量逐年增加,2014年上市公司披露的CSRR数量达到了686份,说明自愿性披露占比不低。其次,从行业看,发布CSRR的企业主要集中在房地产、金融、食品、水电气、能源和化工等行业,其报告数量占总数的八成左右。此外,有一些统计学意义上的定量研究结果比较有趣:比如,董事会成员中女性成员的数量与CSRR正相关;管理层在职消费越小越倾向于披露CSRR。
接下来我们将展开CSRR连连问,此篇且作热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