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5年多的维权经历,她从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到懂得了很多法律程序。她想对正在打工的兄弟姐妹们说:遇到不公待遇,要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千万别走极端——
手指锯断反被无良老板逼走
2009年3月初的一天,郑州市金虎家具厂厂内,一阵激烈的争吵过后,一个粗壮的中年男子态度蛮横地把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赶出工厂,并“咣”地锁上了大门。
这位被推出厂门的女子叫侯菊芬,来自山东曹县侯集镇一个贫困的村庄。侯菊芬21岁嫁了人。婚后3年内,她生下一儿一女,家里田地少,光靠种地收入微薄。为了多挣些钱养家,侯菊芬和丈夫决定外出打工。2004年春节后,夫妻俩和几个乡亲坐车来到了河南郑州。
侯菊芬和丈夫文化不高,只能找些体力活干。丈夫到一家建筑工地做起了小工.侯菊芬的父亲是个木匠,出嫁前,她经常给父亲打打下手,比较熟悉做家具的一些流程,正好一个家具厂来劳务市场招人,她便应聘了进去。
侯菊芬进了这家名叫金虎家具厂的厂子,选择了最苦最累的活儿——油漆工。侯菊芬活儿做得不错,老板岳金虎对她很满意,说只要好好干,工资不成问题。然而,在厂里做了4年的油漆工,岳金虎只是给侯菊芬微涨了两次工资。侯菊芬看重的是工作稳定,虽然工资不高,还是坚持了下来。
2008年9月,厂里走了两个骨干工人,锯木条的活儿一时人手紧张,岳金虎让侯菊芬和另外一个工人锯木条。锯木条整天和电锯打交道,有一定的危险性。不过,侯菊芬对这个活儿并不陌生,不到半个月便得心应手了。
两个多月过去了,临近年关,家具厂订单多起来。侯菊芬经常加班。那段时间,她比较疲乏,再加上睡眠不足,干活老是集中不起精力,便想向老板请几天假,岳金虎不同意,说厂里一个萝卜一个坑,你要是请假,其他工序都跟不上了,那不就窝工了吗?不行!
侯菊芬只得拖着疲惫的身体坚持上班。2008年12月27日,意外的事情发生了。由于睡眠不足,侯菊芬有些恍惚,在锯一根椿木时,稍一走神,锋利的锯条从她左手食指和中指关节处划过,两个指头齐齐被锯锯掉,只有一点皮肉连着,顿时血流如注。侯菊芬痛得“啊”的一声大叫,工友听到后,纷纷围了过来,并和老板一起把侯菊芬送到了医院。因为送得比较及时,经过一番紧急手术,侯菊芬的手指算是接上了。老板岳金虎为她付了手术费,借口厂里忙,就带着其他工友走了。
接指成功后,担心术后感染,医生建议侯菊芬住院治疗,侯菊芬怕接下来的医疗费用老板不给掏,自己又负担不起,只是输了两瓶液,就深夜一个人离开了医院。
断掉的手指复活需要一段时间,侯菊芬无法再干活儿,就回到山东老家养伤。2009年春节过后,到了返厂上班的时间,侯菊芬却没有接到老板的电话。虽然两根手指已经废了,侯菊芬还是想保住这份工作。于是,她主动给老板打电话,请求回去上班。岳金虎电话那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同意了她上班的要求。
侯菊芬欢欢喜喜地回到了厂里,锯木条的工作是不能干了,老板分派给她的工作是压板。亚克力板经过高温以后才能成型,侯菊芬的任务就是把板材放在烤炉里烤,这样就需要用手拉板材和扣夹子,这份活儿显然超出了断指之后侯菊芬的能力范围,于是,她请求老板给她调换一下工种,却被岳金虎粗暴地拒绝了:“你愿意干就干,不愿干走人,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人多的是!”
老板的话让侯菊芬十分寒心,这时,她突然悟出了老板的用意:他这是在想方设法撵自己走呢!
侯菊芬干不了压板的活儿,老板也不给她调换工种,她只得黯然离开。在这个工厂干了4年,侯菊芬和所有的工友一样,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别说补偿,甚至连句精神上的安慰话都没有,就被老板一脚踢开了。离厂十多天后,侯菊芬不甘心这样被欺负,鼓足勇气找到岳金虎,哭着恳求说:“我的手指头不可能恢复正常了,你不让我上班,也该给我些赔偿啊!”“我已经给了你7000多块钱的医疗费,你还想向我要钱?我不会再给你一分钱,你想去哪儿告就去告,别在这儿耽误事!”岳金虎脸色铁青,态度强硬,说完就把侯菊芬赶出了工厂。
被老板赶出工作了4年的厂子,侯菊芬耳畔回响着岳金虎“你想去哪儿告就去告……”的话,一股悲愤涌上心头。“告,怎么去告?”自己一介农民,只有小学文化,法院大门往哪开都不知道。侯菊芬越想越觉得难,她甚至发狠地想,叫一些老乡去堵岳金虎工厂的大门出气。
侯菊芬一路愤愤地想着,回到出租屋,丈夫听了经过非常气愤,要找几个老乡收拾一下岳金虎。侯菊芬阻止他说,咱不能把有理的事情弄成没理,把岳金虎打伤了咱们不也犯法了吗?!可总不能被人这样白白欺负吧?既然他让我去告,那我就去告他!经过半个多月的思考,侯菊芬下了决心。她找到当初帮她做断指手术的医生,这位好心的医生得知她被老板撵出来的经历后,对她十分同情,建议她去做伤残鉴定,然后找律师打官司,还嘱咐她千万别做傻事。
随后,侯菊芬去做了司法鉴定:两个手指均为七级伤残。鉴定做完了,侯菊芬在当时看病的医院旁,发现一家门面上挂了个牌子,上面写有“律师事务所”的字样,便走了进去,一位律师听了她受伤的经过,也挺同情她,说打官司很耗精力,花费也不少,不如再找老板谈一次,如果老板能给3万块钱的赔偿,也能接受。
听从那位律师的建议,侯菊芬再次找到了岳金虎,希望他能给自己一些补偿,2万元也行。殊料,岳金虎态度依旧蛮横:“休想从我这里拿到一分钱,我还是那句话,想去哪儿告就去告!”岳金虎的态度激怒了侯菊芬,她指着岳金虎说:“那咱们就法院见吧,我要让你知道农民工也不是好欺负的!”
侯菊芬决心为自己讨个公道,她找到咨询过的那家律师事务所,一位姓刘的律师同意做她的诉讼代理人,并收了她2000元的律师费,第一次聘请律师打官司,按下鲜红指印的那一刻,侯菊芬心情有些悲壮。
2009年6月中旬,郑州市惠济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接受了侯菊芬的仲裁申请,给出的结论是她与金虎家具厂存在劳动关系。刘律师对侯菊芬说,有了这个结论,下一步咱们把老板告到法院,就能拿到属于咱们的赔偿了。律师的话让侯菊芬很兴奋。没想到的是,她长达五年的艰苦诉讼仅仅拉开了序幕。2009年7月初,侯菊芬却成了被告。岳金虎把她告到法院,原告诉称,他在2007年就对家具厂实行了劳务外包,与侯菊芬实行的是计件报酬,双方仅是松散的劳务关系,并无事实劳动关系。
8月2日,惠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定,认定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侯菊芬心里踏实了,然而,正当她准备向原告讨回她的工资及补偿的时候,法官却告诉她,你这个案件属于工伤案件,用司法鉴定要求对方赔付是不合适的,让她重新去做工伤认定,还要经过劳动仲裁这一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官司一下子又回到了原点。
侯菊芬终于体会到打官司难的滋味了。无奈,她重新又做了工伤鉴定,得到了七级伤残认定书,并向惠济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伤残补助金、工资等费用共计68000余元。该区仲裁委于当年9月24日做出裁定,确认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并裁决被申请人岳金虎支付侯菊芬伤残补助金共计68190.5元。
侯菊芬松了一口气,她甚至盘算着,等她讨回应得赔偿后,好好地过日子,供娃娃好好读书,不能让孩子再像她一样吃没有文化的亏。
侯菊芬又想错了。仲裁裁定书下达后,对方一直不去领裁定。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强制执行还没有开始,2009年12月20日,侯菊芬又成了被告,岳金虎不服仲裁,认为赔偿数额计算错误,将其再次告到了法院。
接到法院下达的传票后,侯菊芬委屈得直流泪,她感叹打官司太难了……尽管还要折腾下去,侯菊芬反而坚定了把官司打到底的决心。法院开庭前夕,昔日和她一起打工的姐妹给她打电话,表达对她的支持,并鼓励她说,如需她们作证,请尽管开口!姐妹们的声援和支持增添了侯菊芬坚持下去的信心和勇气。
老板耍赖第6份判决终讨公道
2010年1月28日,惠济区法院审理认定,原告岳金虎应向被告支付64487.5元,侯菊芬的一审总算打赢了。
一审结束后,岳金虎采用了躲避的方式,更不履行生效判决。侯菊芬申请强制执行,她一趟趟地往法院执行局跑,执行法官让侯菊芬找一下被告可执行的财产。侯菊芬在昔日厂里姐妹们的帮助下,找到了岳金虎早已搬了地点的工厂,然而,岳金虎却不知道了去向。法院对岳金虎的厂子进行了查封,并让侯菊芬回家等待法院通知。
在侯菊芬焦灼的等待中,2010年9月,她接到了法院通知,说是她的案子要执行听证。原来,在法院调查期间,岳金虎将家具厂转卖给了一个叫王瑞林的人,王瑞林向法院提出异议,认为虽然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为岳金虎,但现在他已接手了该厂,侯菊芬提出的对其合法财产进行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法院决定对此案执行听证。
侯菊芬只能无奈地等待法院举行听证的日子,没想到一等就是一年。侯菊芬感到了真正的绝望。在这漫长的等待中,她所请的第三位律师也选择了放弃,律师苦笑着说:“侯姐,这个官司太难打了,我该做的已经做完了,你另请高明吧!”
放弃,还是坚持?那些日子,侯菊芬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这时,一位以前的工友告诉她,有一位姓于的律师擅长打这类官司,她可以去找他试一下,工友的话又点燃了侯菊芬的希望。
侯菊芬打听到了于律师的住址,找上了门,向他诉说了自己维权案件的经过。于律师对侯菊芬的境遇非常同情,鉴于她经济方面的窘况,于律师提议对她的案件实行风险代理,侯菊芬不必支付诉讼代理费,如果赔偿款执行到位后,他从总赔偿款中提取15%的比例,如果赔偿款最终无法执行到位,于律师将分文不取,侯菊芬同意了于律师的提议。
2011年国庆节后,侯菊芬终于等来了听证的日子。听证的结果还算让侯菊芬欣慰:法院依法驳回了王瑞林的异议申请,同时,侯菊芬还收到了法院的另一份裁定书:由家具厂支付其64487.5元的赔偿。随后。法院再次查封了厂里的资产。
按理说侯菊芬应该彻底放心了,可此前的经历让她心有余悸,她总觉得事情不如她想象的那样顺利。果不其然,侯菊芬钱没拿到,又一次成了被告。2012年3月,王瑞林以财产纠纷为由把她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家具厂属于其合法财产并解除该院做出的民事裁定查封措施。4月初,法院受理了此案。
面对错综复杂的局势,侯菊芬欲哭无泪。起初还支持她的丈夫也被这场官司折磨得身心俱疲,说还是认命吧,咱们耗不起。侯菊芬不同意,说那样我不是白白让人家欺负了吗?为此,两口子吵了无数次,一个家庭几乎分崩离析。可每每看到自己的残肢,侯菊芬还是决定咬牙打下去。
随后的两年里,于律师陪着侯菊芬写诉状、跑法院、开庭。2013年3月28日,惠济区法院开庭审理王瑞林上诉的财产纠纷案,因为没有追加第三人岳金虎参加诉讼,本次开庭暂行终止。第二次开庭直到2014年2月下旬才进行,法院判决认定侯菊芬为申请执行人,王瑞林为被执行人,原告的主张不能成立,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当年4月1日,侯菊芬拿到了判决书。经验丰富的于律师告诉她,这不是终点,因为还有二审,对方就是想拖着,让你拿不到钱。侯菊芬这时反而平静了许多,她觉得官司打到现在,能否拿到赔偿款已不太重要,关键是她为维护自己的权益付出了行动,而且收获了一份独特的人生经历。果然如于律师所料,王瑞林随后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5个月后,侯菊芬拿到了终审判决,她再次胜诉。
2015年春节前,在执行法官的持续努力下,侯菊芬终于拿到了64487.5元的赔偿款,拿到钱的那一刻,她号啕大哭,5年来积压在心头的郁闷一扫而光。回顾打官司的经历,侯菊芬感慨万千。5年来,她饱尝了人间冷暖。令她欣慰的是,以前她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到现在懂得了很多法律程序,她已不是那个受了委屈坐在厂子门口想要堵门或伤人的农妇。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