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风景园林;校园;社区;景观;密度;尺度
文章编号:1000-6664(2018)08-0092-05
中图分类号:TU 986 文献标志码:A
收稿日期:2016-12-09
修回日期:2018-06-0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51578125、51678123)和江苏高校品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TAPP)共同资助
Abstract: As an ideal community, American campus, although partly adhered to English collegiate tradition, has relocated in the countryside of new continent and developed its own character of open landscape, which has also become a model of modern universities and cities. So far as the contemporary expansion of universities and cities is concerned, American campus seeks to maintain its character of open landscape with different strategies in density and scale, which might also throw light on future development of universities and cities combined with landscape.
Key words: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ampus; community; landscape; density; scale
美国大学,其自身就是一个世界。
——柯布西耶
大学校园的概念在中国已经深入人心,它融合了建筑和景观,成为广义的育人环境,其作用也超越了单纯的知识传播与研究,容纳了生活与成长、传承与创造等丰富内涵。反思其历史发展,部分思想渊源或可追溯到中国的传统“书院”①;但作为现代意义上的教育机构,更直接的影响则来自于西方——尤其是美国的大学“校园”[1]。
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具持续性的机构之一,在西方,“大学”(university)的雏形始于11—12世纪欧洲的“学院”(college)。在其后的发展中,学院自身的定位及其与周围环境关系反复调和,在欧陆和英国分别形成了2种主要模式——前者更专注学习本身,学院乃知识传播及研究之圣地,学生生活则回归城市社区;后者坚持全方位的人格和知识培养,融学习与生活为一体,形成自身高度内聚的紧密社区。
而“校园”(campus)一词,则诞生于18世纪的北美新大陆,将开放的自然景观引入学习生活,由此建立了一种新的理想模式:一方面拥抱广袤的自然景观和村野大地,呈现更为开放自信的姿态;另一方面则承接英式传统,打造融学习与生活于一体的全方位社区环境。
这种新模式,除了对欧洲——主要是英国“学院式”(collegiate)传统的继承外,更多得益于新的土地以及这片土地上所产生的思想。这一思想拥抱新大陆广袤的自然乡野,以更为开放自信的姿态给学院式传统注入新的内容,并伴随新大陆的成长而发展壮大,继而对全世界——尤其是中国的大学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
有关美国校园的特征和成就,20世纪80年代,由美国建筑历史基金会资助,保罗·维纳·特纳(Paul Venable Turner)所著《校园:一种美国规划传统》一书,做出了全面总结:将独立完整的社区和连续开放的自然景观作为其主要特征②[2]。今天,由于校园和城市空间的扩张,很多大学面临重返城市或于郊外重辟校区的境遇,而有关大学和城市的关系则成为重要议题——二者之间相互影响,也不乏矛盾、竞争和共同发展[3]。
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的关注也重新回到城市与校园景观的视角。20世纪60年代,时任哈佛设计学院院长的何塞普·路易斯·泽特(Josep Lluis Sert)就明确提出:“大学校园就是城市设计的试验场。[4]”从更为广阔的视角看,类似的思想也一直影响着北美的城市和乡村,尤以郊区化的发展为甚,见之于分散独立的建筑布局及连续开阔的景观,但其成效并不明显甚至令人担忧——尤其在今天,有关都市的噩梦早被警觉,而乡村的美梦(所谓“美国梦”的主要原型)也越来越遭受质疑[5]。在这样的背景下,大学校园,似乎依然承担着某种理想社区的角色——半具乡野气质、又如同一个“微型城市”,借助于全球化的教育产业和人才集聚,持续焕发着生机——它是否可以期待成为未来城市的一种理想模式?图1 1668年波士顿剑桥镇的场景重构,前景是哈佛大学的主楼[3]
图2 普林斯顿大学主楼及周边绿地
图3 弗吉尼亚大学中央草坪及“亭子”1 拥抱自然乡野的开放式“校园”
论及美国校园的开放景观特征,不免回溯到北美新大陆殖民地时期。创立于17世纪最早的2座大学——位于新英格兰地区的哈佛学院和位于弗吉尼亚的威廉玛丽学院,分别承接了英国剑桥和牛津的影响;但在建校之初,即呈现出不同的格局。
作为英式传统的继承者,无论剑桥还是哈佛,抑或牛津及威廉玛丽,它们共同坚持的立校原则是:学院不仅是知识的学习和传承之地,也是集体生活和行为规训的场所。因此,学生必须住校,生活与学习融为一体;学生个体也融于集体中,共同构成一个内聚的紧密社区,以此培养全方位的知识素养和人格品质——这也是所谓“学院式”或“象牙塔”的由来。
与此相应,英国的传统学院发展出“四方院”(quadrangle)的典型格局,教堂、课堂、宿舍、餐厅等学习、生活和礼仪场所,均环绕内部庭院而设,布置在四周连续的建筑体量中,与外部城镇环境相对隔离,由此也带来城镇与学院关系(town-gown)的紧张③。
而在北美新大陆,无论最早的哈佛和威廉玛丽,还是稍后成立的其他著名学院,却无一例外地采取了另一种空间格局。新大陆的殖民者们,一旦立足于这片广袤的土地,便更多将目光投向周遭的自然和乡野。作为传播知识、孕育文明的重要机构,学院应适当远离城市的喧嚣——原始的自然和乡村环境被认为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品格素质;反过来,学院也承担着教化这片自然乡野以及“化外之民”的责任④。由此,不同于对待城镇的态度,学院应当拥抱自然,其布局也呈现出自信和开放的姿态;这也导致建筑单体的分离和独立,不再围合成连续封闭的“四方院”。早期,这种分离独立的建筑单体往往集中表现为一整栋大房子——或称主楼,包容了各类生活和学习场所,以一种地标式的姿态矗立于乡野或村镇中,并在其周边留出大片开敞的空地(图1)。1753年,当新泽西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前身)于普林斯顿乡间选址建校时,其主楼即有意识地后退外部干道,并在四周留出大片开敞绿地——这片空地后来即被称为“校园”,这也是“校园”一词最早的来源[6](图2)。
2 “学术村”的典范
北美新大陆的校园,一方面继承了英国的学院式传统,另一方面则积极回应这片新的土地;将这两方面特征凝练为明确的思想,创立起美国校园典范并贡献于全世界的,则是托马斯·杰斐逊(Thomas Jefferson)提出并付诸实践的“学术村”(academic village)[7]。作为思想家及政治家,杰斐逊起草了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案草案,奠定了新国家制度和法律的基础;而作为教育家兼建筑师,其一生最后一项重要事业则是创建了弗吉尼亚大学。今天,他所设立的中央草坪、三边环绕的回廊、中央“园厅”(rotunda)及两翼的10座“亭子”(pavilion),仍安处于夏洛茨维尔( Charlottesville)小镇旁的高地上,沐浴一代代人以启蒙的光辉(图3)。
杰斐逊早年就学于威廉玛丽学院,在此期间,他与老师私下的探讨和交流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总体上,他并不喜欢这里贵族化的气息,尤其是位于中轴线上气势宏大的主楼,显得咄咄逼人甚至装腔作势。对他而言,这不是一个有利于学术探究的具有教益的育人环境。杰斐逊对于大学教育有一整套的思想和准则:他率先将教堂排除在大学之外,转而致力于发展各类具有实效的应用学科;各个学科的学习则基于学生与老师的紧密联系和探讨;而学生可以根据需要选修不同学科课程并相互交流。
在杰斐逊的构想中,每个学科设有一位教师,这位教师(及其家人)居住在一座独立的房子及花园里,并在此教授学生。因此,每个教师的住处即为系科之所在,杰斐逊称之为“亭子”。这个亭子同时满足家庭居住以及知识传授2种功能:通常上半部为教师家庭居住,下半部为课堂;每个亭子后面留有自己的花园,并辅以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学生则住在旁边的回廊里,而回廊又连接起一串亭子,从三面围合中央草坪。这就是杰斐逊所称的“学术村”。
不同于威廉玛丽学院宏伟奢华的主楼,“学术村”由一系列分散的亭子构成,每个亭子体量适中、风格典雅、装饰简朴,并具有各自不同的建筑特征——在今天看来,这是一个具有自足性的功能混合的学科单元。这个单元规模得当,不能太大,也不能太小,由一位教师和一组学生在一起形成生活学习的共同体⑤。这无疑象征着某种独立的学术价值和道德理想。但在阐释他的规划方案时,杰斐逊又采取了一种实用主义的立场:将一座大房子拆分成若干小房子,不仅有利于节约建设成本,可分期加建;并且,考虑到当时这类建筑主要为木质结构,分散布局还利于防火。
新的校园处于可以俯瞰自然乡野的高地,它的一面是敞开的,面向自然,并可在一定程度上向外生长⑥。其余三面呈半围合状态,共享一块大草坪。在最初的方案中,这片草坪呈正方形,由一系列亭子通过回廊连接,并且没有后来的中央园厅(图书馆),呈现出更加均质和平等的状态(图4)。
“学术村”的模式,吸取了此前北美殖民地校园分散独立的布局特征,继续拥抱自然和乡村,并且更加直率地以北美乡村作为校园的范本,使之具有学术理想和实用建造的双重优势:在此,每个亭子都有保持自身的独立性并拥有独立的花园场地,与此相应的家庭式课堂则似乎重新结合了英国的学院式传统与北美的殖民地住宅,构成了基本的学习和生活单元;回廊和中央草坪则创造性地维持了大学机构的连续性和公共性;乡村式的灵活分散布局适合小成本建造,并满足自由生长需要。
图4 杰斐逊1817年提出的中央学院(即后来的弗吉尼亚大学)总平面[3]
图5 奥姆斯特德1866年的加州学院(即后来的加州伯克利大学)规划[3]3 从“学术村”到“学习之城”
“学术村”的思想源于美国土地上的一个创举,这一切得以实现的一个重要前提是新国家所拥有的广袤的自然资源和乡村土地。1862年发布的《土地赠予法案》(Land Grant College Act),又称《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进一步将这种土地及人口资源联合在一起,鼓励各州利用联邦政府赠予的土地收益,开办新型大学,以促进和推广农业及机械技术,由此掀起了面向公众的实用技术的教育高潮[8]。
这一法案之后,无论是大学的规模还是数量,都有了很大扩展。在此期间,对美国校园规划作出卓越贡献的代表人物是弗雷德里克·劳·奥姆斯特德( Frederick L a w Olmsted)。作为美国19世纪下半叶最具影响力的风景园林师和规划师,他尝试将公园设计与城市发展联系起来,提出“开放型城市郊区”的理念[9]。其校园设计与公园一样,都蕴含了服务公众、文明开化的社会理想。在上述《土地赠予法案》公布2年后,奥姆斯特德即开始加州学院(即后来的加州伯克利大学)的选址和设计。新校园选址于郊区,并考虑将周边更大范围纳入进来,以构建一个完整的社区,包含学院、住民(包括学生和当地居民)及相关公共设施(图5)。整个规划如同一个大公园,其布局特征为:
1)分散的小建筑组团,更具亲近感,也更具适应性及可变性;
2)公园式的自然环境,与传统学院式的封闭环境相对立,对学生和居民共同开放;
3)自由的布局,打破对称性和规则性,既结合自然景观,也方便实用功能。
奥姆斯特德的校园规划理想根植于自然景观对工业化社会的净化作用,并将审美价值与实用价值结合,试图整合更多生活和公共服务(比如考虑将附近居民的生活也纳入其中)。这不啻一个美国式的郊区化原型。但在其后的实施过程中,由于出资人的要求,他的许多自由式设计不得不让位于更具纪念性的对称布局。
事实上,美国大学校园一边吸收来自于自然土地的赠予,另一边则拥抱城市文明。后者的影响可见于19世纪后期直至20世纪初的城市美化运动(City Beautiful)以及布杂式(Beaux-Arts)的校园规划。这一时期,大学的学科开始增多,本科生尤其是研究生的人数也大规模增加,内容和功能日渐复杂。如果说,传统的学院可以比拟于村庄,此时的大学则像一座城市。大学校园往往需要统一协调多个系统,在这个问题上,来自于欧洲大陆的布杂式构图组合得以大显身手,它创造性地发展了各类主次轴线的变形及组合模式,以适应不同的场地条件,统一校园的整体规划,并赋予其艺术性表达(图6)。
进入现代社会以来,大学更趋平民化,其规模也持续扩展,要求容纳更多不同的内容,并具有流动性和可变性。早在19世纪末,加州伯克利大学的新校园计划即提出“学习之城”的口号[10]。但无论怎样发展,美国大学仍然保持着“校园”一词最初的含义,开敞的外部景观空间与分散独立的建筑单体复合在一起,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恰是美国城市和乡村的理想原型——虽然后两者在今天都饱受针砭,但最初形成的有关“校园”的概念却已根深蒂固并被广泛接受[11]。
4 当代的挑战1:密度问题及其应对策略
笔者2015年于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访学期间,正值该校致力于重新开发东片校区,拟拆除部分低矮的旧建筑并利用旁边的空地,新建一组高层,以提供更多研发空间,并打造MIT的“东入口”形象[12]。在征求社区意见的大会上,附近居民所质疑的一个关键问题竟是:这还是大学校园吗?言下之意——大学校园理应保持开放的公共景观空间,而非混同于高密度开发。
准确地说,校园不是公园,它以类似于公园的开放空间定位于城市及其周边,也使其更易于新增和扩充建设[13]。大学功能的日趋复杂和规模扩大,新增学生和研究人员以及新设研发实验设施的需求,势必要求更多的建筑面积。而不少原本处于郊外的校园,伴随城市的扩张,也逐渐融入城市,再难获得新的用地。因此,很多大学转而在内部增建房屋设施,不断提高建筑密度和容积率。在这一背景下,如何保有校园空间的开放性,继续享有开阔的绿地景观,则成为新的问题。
哈佛大学的霍顿图书馆(Houghton Library)扩建是这方面较早的一个例子,它采取了半地下的建筑策略,配合屋顶绿化,很大程度上保持了原有校园外部空间的连续和开放。另一个更早些的例子则是与它一路之隔的卡本特视觉艺术中心(Carpenter Center for the Visual Arts),由柯布西耶在1960年设计,采取了另一种策略:底层架空,并配合空中步道,尽可能实现外部景观的连续(图7)。
采取空中步道的另一个理由是避免人流和车流的交叉。车行交通进入或者至少是部分进入校园,这已成为当今大学规划必须面对的另一个问题。20世纪60年代,由SOM设计的芝加哥“环形校园”(circle campus,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即全面采取空中走道及广场,连接所有主要设施,而将地面完整地留给景观绿地及车行交通,成为现代主义校园设计最大胆的尝试之一[14](图8)。
但从实际使用来看,除非密度的压力非常大,一般情况下,最有效率的还是地面。无论是柯布西耶设计的卡本特视觉艺术中心,还是全面实践现代主义理想的“环形校园”,其实际使用都遭受不少质疑:空中步道的使用并不像柯布西耶所预想的那样有效;而“环形校园”的整体二层架空步道,在20世纪90年代更是惨遭拆除,主要人流也重新回归地面。即使是至今仍使用良好的霍顿图书馆抬高半层的屋顶花园,其实际效果也远不如旁边的哈佛老校园(Harvard Yard)(图9)。
提高密度而尽量少占校园外部空间的另一个方法则是增加单栋建筑物的体量及高度。20世纪60年代由贝聿铭事务所设计的麻省理工学院地球科学中心,是最早在大学校园建设高层建筑的案例之一,其底层也采取架空的策略,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校园景观的连续开放。类似的做法在城市建设中也非常多见,往往用来配合实现花园城市的理想,如同柯布所设想的“光明城市”——但这种模式,在现代主义的城市实践中往往并不成功:大片的花园绿地似乎不像最初设想那样为居民所乐于使用,反而由于其尺度太大、过于开敞而失去归属感及安全感。与此相对照,在大学校园里,这些为数不多的高层则似乎依旧展现着现代主义理想并持续发挥作用。距离麻省理工学院不远,位于查尔斯河边,由泽特在20世纪60年代设计的哈佛大学的一组高层居住设施——毕巴底集合住宅(peabody terrace),很好地融合了大型建筑体量和小的居住单元尺度,并由于其所拥有的绝佳景观及可靠的社区管理(哈佛大学的相关人员才能申请入住),一直倍受欢迎(图10)。对这一问题的继续探讨将引向下一个话题:尺度与社区感。
图6 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与中轴线
图7 哈佛大学卡本特视觉艺术中心
图8 “环形校园”:伊利诺大学芝加哥分校[3]
图9 哈佛老校园
图10 哈佛大学毕巴底集合住宅
图11 哈佛设计学院大空间设计工作室5 当代的挑战2:尺度问题与社区感
美国大学至今仍坚持英式传统,要求学生(至少是一年级新生)住校,学习和生活相互融合,其核心价值在于创造一种共同成长的社区感。今天,由于日益扩大的规模,大学规划已很难在同一个空间内实现学习和生活的交融,但通过各种学生社团及校友组织等,每个大学仍旧努力维系着紧密的社区联系。
在这样的前提下,较为开放甚至略显松散的校园环境,并不会就此失去场所认同感,甚至还会激发更多活力并鼓励外部城市社区的参与。同样的情况如果发生在所谓花园城市的新区,则大为不然。社区居民之间并无太多稳固的联系,外部环境归属感和认同感的获得,需要更多依赖于日常发生的实际活动,也需要更多的围合感、安全感以及更加亲近、宜人的小尺度场所,而这些正是现代主义的花园城市实践所欠缺的。
即便如此,不容忽视的另一个问题是:当代大学规模和功能的扩展也确实对维系传统校园的社区感带来了挑战。无论英式传统的四方院,还是北美早期校园的大房子,均能将所有生活(宿舍、食堂)、学习(教室、图书馆)及礼仪(教堂、礼堂等)空间容纳在一处院落或一栋建筑内。这种完整性和复合性对于培养青年学生的全面素质并促发交流是至关紧要的,而适度的规模和尺度也是集体认同感的重要因素。今天的校园,部分由于规模的扩大,部分由于更复杂的功能区块,尽管仍包含这些生活和学习设施,但往往分区设置,并不共处于同一空间,也就此失去了空间复合的交流优势[15];另一方面,当规模过大时,属于所有人的公共设施也可被理解为不真正属于任何人。图12 哈佛设计学院的门厅、走廊兼展示空间(陈洁萍摄)也正因为如此,在哈佛设计学院(GSD)采取大一统的空间结构容纳所有设计工作室的情形下,尽管其初衷在于全体学生共处一堂的凝聚感并促发交流,但实际使用者却未必适应,感受不到归属于个人或小组的安定空间(图11)。而与此相邻,设置于学院内的小餐厅复合了用餐、茶座休息和讨论,并与上述大空间局部相通,成为受欢迎的角落,给设计学院带来类似于大家庭的安适氛围。此外,或许是不经意的布局,底层几处入口之间,连通门厅、走道(兼展廊)、咨询台(偶尔用作自助餐台)于一体的复合空间,也始终充斥着活跃的气氛,既适于三三两两不期而遇的交流,也适于个人的游走和观想(图12)。而最受欢迎的室外环境则属哈佛老校园(图9):相对开阔的草坪树林仍保有某种乡野气息,四通八达的斜向小径穿越其间并划分各处小区域;除了逐渐增多的公共管理和教室外,周围简朴的红砖建筑中仍保留了一批学生宿舍,并在适度围合中向环境开放;散布草坪上的各色座椅成为学习、休憩乃至沉思之所,与斜向小径上川流过往的师生访客相互观望、各得其所。在此,校园尺度、复合度、开放性及社区感等问题在持续发展中维系了巧妙的平衡,散发出独特的魅力。
6 展望:校园——另一种花园城市?
柯布西耶1935年访问美国时,曾感慨道:“每个学院或大学自身就是一个都市单位,一个或大或小的城市。但这是一个绿色城市——美国大学,其自身就是一个世界。[16]”他可能没有直接言明的一点是:美国校园既有开放的绿地景观,又如同一座城市,这正是他对未来城市的设想。
美国校园最初选择远离城市,拥抱自然和乡村;今天,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回到城市。作为某种理想社区,一个微型世界,大学校园在城市和乡村之间反复调和。当它从乡村再次回归时,其所具有的开放自然景观特质能否也被带回到城市?
几乎无人不喜欢校园,但若比拟于校园,有关花园城市的理想却似乎不那么乐观。校园毕竟不是城市,它首先是一个内在的完整一致的社区;城市则具有更大的复杂性,是容纳不同事物的地方。但通过这样的比拟,可以帮助我们看到:对于未来大学及城市景观,其所面临的挑战,既在于密度与尺度,也在于与此相应的社区感的建立与维系。
注:文中图片除注明外,均由作者拍摄。注释:
①中国近代大学之兴起主要源自于西方,但早期美国建筑师墨菲(Henry K. Murphy)设计的燕京大学、金陵女子大学等,也已部分吸取了中国传统书院的布局与形式;其后,结合现代大学与书院传统的代表性案例则有香港崇基书院(中文大学前身)和台湾东海大学等。
②尽管在20世纪初,受精英主义教育的影响,诸如耶鲁大学等曾短暂地兴起所谓“哥特复兴”潮,建成一批模仿中世纪四方院的小规模“学院”;但就美国大学整体发展而言,成为其主要特征并且贡献于全世界的,确是特纳所总结的开放式景观及与之相关的分散式建筑布局。
③早期学院与城镇关系的紧张,与英式“象牙塔”过于封闭的自我定位不无关联,牛津历史上曾发生学生与小镇居民的严重冲突,导致部分教师和学生远赴剑桥。今天英美大学大多致力于改善与周围社区的关系,采取措施平衡大学与城市发展,包括与附近社区的各类互动活动及开放展览等。
④一些早期学院曾设想开设面向印第安土著人的课堂,以教化这些原住民或异教徒,例如哈佛曾于1655年在主楼旁另建一栋“印第安学院”,但实际上并没有能够真正持续。
⑤在其后的使用中,这一理想未能完全实现。教授住处与学生课堂过于紧密的联系,大多不能为教授夫人们所接受,以至于往往选择另觅住处。⑥其后1898年的扩建规划中,由McKim, Mead & White事务所在其南侧设计了一组建筑,正对开放草坪的尽端,补全了总体的轴线构图,从而也遮挡了原先开放的自然乡野景观。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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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金花)
作者简介:
朱雷
1972年生/男/江苏扬州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建筑设计及理论、城市设计、校园规划与景观(南京 2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