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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以房养老”为何两头遇冷

银保监会近期发布通知,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然而这一保险产品诞生之日起就不断有质疑之声,目前保险公司和老人们都对推广计划反应冷淡。

试点4年承保家庭不足百户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质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分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保险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分权,处分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金额。以目前市面上的保险产品为例,65岁男性抵押市价500万元的房产,每月可领取1.5万元的养老金。

银保监会近期宣布,将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这引来不少质疑,因为从此前的试点来看,接受以房养老的老年人并不多,保险公司对该业务也反应冷淡。

2014年7月,以房养老保险就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城市试点;2016年7月,试点扩大到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江苏省、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的部分地级市。截至目前,只有幸福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展开了相关业务。截至今年7月底,幸福人寿累计承保99户家庭,签约意向客户141户家庭,其中北上广地区接受程度较高,三地保单占比为80%。

儿孙反对普通老人难适用

从听到信儿时就动了心的冯大爷,以房养老的意愿遭到家人的强烈反对。“孙子来跟我说,‘爷爷,你不是说房子留给我吗’。有房子他们还能来看看我,将来给我养老送终,真要把房子抵押出去,就撕破脸喽!”无奈之下,冯大爷只好放弃。

在这个项目推出以后,很多人质疑,国人受传统观念束缚觉得房子就应该留给子女,导致这种保险根本无法推广。幸福人寿相关负责人透露,业务办理中途反悔的老人不在少数,有的是流程进行到最后,老人即将拿到养老金了,却突然变卦。

市民康先生夫妇年逾古稀,独女去世多年,老夫妇住在单位分配的80多平方米的老三居里,两人每月退休金加起来不到7000元。几年前,夫妇俩投保了以房养老保险,房子估价300万元左右,夫妇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取共计9100余元的养老金。这笔钱提高了康先生夫妇的生活水平。

“以房养老只是小众产品。”被称为“中国以房养老第一人”的幸福人寿前董事长孟晓苏曾明确表示。实际上,在以房养老模式相当成熟的美国,截至2010年,以房养老参与者有49万人,年满65岁的美国人有4000万,占比只为1%左右,也不能算作养老的主流形式。

业务风险高还需政策护航

我国养老金缺口不断扩大,对于财政补助资金的依赖程度不断提高。以房养老可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终身领取养老金的需求,在养老金体系第三支柱商业养老保险中,给了老年人一种新的选择。但想让这种养老模式推广得更好,依然有很多政策法规需完善。

幸福人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赵水龙表示,保险公司做以房养老业务风险较高。反向抵押产品现时没有保费流入,而是持续的现金支出,保险公司还要面对房价不确定性和老人预期寿命整体延长的风险。此外,抵押、公证等程序涉及到房地产、社保等多个领域,相关政策存在障碍,加大了该业务的难度。人保寿险方面也表示,以房养老产品经营过程中面临房价波动风险,仅凭保险公司自身很难化解。

“几乎所有的风险都得保险公司扛,收益又很难有保障,自然兴趣缺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教授王国军分析。

□9月10日《北京日报》董禹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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