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爷和老伴共有一儿两女,张亮是家里唯一的儿子。张大爷一直有非常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觉得女儿总是要嫁人的,只有儿子可以延续家里的香火,因此,张大爷和老伴对张亮特别宠爱,几乎什么事都不让他干,两个姐妹反而做事麻利勤快,把一切都安置得妥妥当当。由于父母溺爱,张亮从小就有些好吃懒做,责任意识也不强。
张大爷和老伴把家里的唯一一套住房赠给了张亮,他们本来打算后半生跟儿子一起居住,过上含饴弄孙的生活。没想到,张亮夫妻不想也不愿照顾父母的生活,两位老人只能向两个女儿求助。两个女儿非常心疼父母,无奈只能把老人接回自己的家里,但也因为条件有限,张大爷和老伴不得不分开居住。大姐负责照顾病残的母亲,小妹则把父亲接到自家生活,而张亮基本上对父母不闻不问。
最近小妹经济上遇到困难,便商量着请哥哥张亮帮忙分担一部分。几经沟通,在小妹承诺每月支付600块钱生活费的情况下,张亮勉强把父亲接到自己家中。张大爷和老伴一直都非常惦念儿子,能够跟他一起生活感到非常高兴。可是,张亮和妻子嫌弃父亲行动不便又不讲卫生,整天对老人恶语相向,不愿意跟他一起居住生活。在多番沟通、痛斥无果后,两姐妹决定替父母讨回公道,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致诚公益律师的指导下,两姐妹帮助父母把包括自己在内的三个子女告上法庭,要求三子女共同支付房租、医疗费、生活费、水电费、取暖费等费用。
在法庭上,儿子儿媳不再嚣张,被自己的姐妹数落得哑口无言,但是,他们还是不同意跟父母同住。最后,法院进行了调解,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在小妹家附近为父母租一间房子,三子女平均分担张大爷和老伴的生活费1500元/月、房租1200元/月、水电费60元/月,药费、住院费等根据票据平均分担。达成调解后,张亮夫妇不得不固定每个月向父母的账号里打款,但已基本断绝了与父母的来往。
现在,两位老人家虽然不能从儿子那儿获得亲情,但是起码基本生活可以保障了,老人的心里稍安,但心中的悔恨伤痛可能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吧。
律师说法: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婚姻法也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张大爷和老伴遇到不孝子非常值得同情,但是,他们重男轻女的思想也使其深受其害,这为年轻父母敲响了警钟。抛开家庭教育不说,从法律层面来看,该子女承担的义务必须承担,本案中的张亮和妻子最终不得不每月如期支付父母的赡养费。
□北京致诚公益律师 于旭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