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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古代文学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审美特征与适度原则

作者:许波
在我国影视作品的创作领域中,以古代文学名著为创作素材的影视作品,以其深厚的文学内蕴和审美价值受到当代读者的关注。本文就古代文学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审美特点进行探究,并探讨改编的适度原则。

一、古代文学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审美特征

1.当代性、通俗化的文本转化

文学名著的改编具有当代性。文学名著的影视化改编,是改编者用当代的眼光对古代名著进行的一次全新的阐释,因此在文本的转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被烙上时代的印记。在2011年翻拍的《水浒传》中,创作者对剧情内容的改编蕴含了一定的时代精神,符合当代观众的审美情趣。翻拍影视作品所演绎的故事没有改变,但与原著所描述的人物略有不同,影视版本《水浒传》中的人物潘金莲多了几分贤惠和无奈,少了几分施耐庵《水浒传》中描绘的蛮横歹毒。影视剧弱化了人物的劣根性,将其人物演变归结于特殊的时代背景,强调女人的无奈,为人物设定了一丝“人性的觉醒”,从而体现出了作品的人文关怀,显示出作品改编的当代性。这种当代性无论是从古代文学名著的审美价值还是影视作品的大众传媒属性而言,都是十分必要的。

影视创作属于大众传播性质的艺术形式,具有通俗化、大众化的特征,能够被当代广泛的受众群体所接受。正如大家耳熟能详的《西游记》,每一集都可以说是跨越了年龄限制,无阶层限制的审美特性,通过一个个妙趣横生的故事和个性鲜明的角色,通俗化地讲述和演绎了作品本身所蕴含的长生之道。观众每看一遍都会提升出作品更深层次的主题思想,这就是古代文学名著的魅力和价值所在。

此外,为满足当代观众的审美需求、娱乐需求,古代文学名著在改编成影视作品时,其文本由深奥转为通俗,为更多受众所接受,进而扩大了文学作品的影响力。正如87版《红楼梦》播出之际,引来了诸多原著爱好者的热切关注。该剧无论是从衣着服饰还是人物塑造,都成为极具热点的讨论话题,其讨论最多的莫过于编剧是否能够将原著所蕴含的深刻哲理表现出来,同时又能够符合大众传播的审美需求。事实证明,该剧在人物塑造和原著内涵的表达方面,力求遵循原著,但剧情内容多倾向于描写儿女情长,对原著所蕴含的精神内涵涉及得稍显单薄。但其改编却符合当下大众的审美情趣,受到诸多观众的喜好和追捧,时至今日,后续翻拍的几个新版《红楼梦》都不及87版这么深入人心。

2.综合性、形象化的语言转化

古代文学名著的影视作品改编是由文本语言转化为影视语言的过程。在古代文学名著中的文学语言是影响读者审美心理的关键,在阅读活动中,绝妙精彩的文学语言会给读者提供完美的阅读体验和审美感受,进而感悟人生。而在影视作品中,文学语言开始依托视觉和听觉两种感官来呈现。亦如《水浒传》中就有一百零八将,且性格相近的人物在口语上常常相近,甚至有雷同的表述出现。而在《红楼梦》中,人物的口语却基本上能够达到“隔墙闻声,方知其人”的境界。例如电视剧开篇所呈现的林黛玉初进府,王熙凤出场的那一片段,“我来迟了,不曾迎接远客!”演员邓婕将这种人未到声先到的影视演绎,加之不怒自威的表情和气质,与原著中王熙凤的性格描写高度吻合,同时也将文学语言中的精髓演绎了出来。

3.引人入胜、以情动人的故事情节

由古代文学名著所改编的影视作品,大多篇幅较长,因而若故事情节平淡无奇,则会提不起观众的观赏兴趣,所以引人入胜、以情动人的故事情节是影视作品改编的侧重点。如2016年翻拍的《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把故事性极强、情节连贯、耳熟能详的文学作品故事搬上荧屏,改编电影做到了叙事的井然有序、层次分明,情节紧紧围绕孙悟空解救落入白骨精手中的师父的故事主线展开。在故事的主要线索基础上,影片又设置了很多二元结构冲突,例如:唐僧的大爱与白骨精的小爱。孙悟空的正义与以白骨精为代表的邪恶的妖怪。其次是各个人物之间的逻辑处理,让影片的情感元素趋向多元化,进而带动观众产生心理纠葛。像白骨精永世长生的欲望,实际上是畏惧死亡而滋生的邪恶;唐僧为了证明死亡的无畏,渡化白骨精选择自我牺牲的慈悲;孙悟空为了师徒情谊解救唐僧,不畏世人误解的忠义;而唐僧对孙悟空的误解,驱逐的做法,又体现了唐僧生而为人,具有神性和人性的双面色彩,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影片将名著《西游记》中“三打白骨精”的故事结合现代文化元素,缓和了古代文学与现代文艺的历史差异感和视觉违和感。影片的角色设计和情节安排能给观众带来情感冲突的代入感。影片所采用的后现代主义风格,表现了人性中的正义、反抗、怜悯、慈悲,是用现代人可以理解的方式去展现名著所代表的古代文学的严肃性和保守性。艺术来源于生活,大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传播才是成功的文化传播,经典文学与现代表现手法相结合是大众对电影行业的审美需求。电影中的后现代主义表现手法并非是现代所产生的表现手法,而是在写实手法的基础上加入了反叛元素,其表现的情感正是现代人所具有的情感。从《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改编来说,其成功运用了一种改编电影人所创造的独特的电影语言,以情动人的手法运用得灵活且深刻。

二、古代文学名著改编影视作品的适度原则

基于上述审美特征,影视作品改编应把握适度原则。所谓适度原则,就是古代文学名著在影视作品改编的过程中,要对原著的核心内容进行精心解读,在改编时严谨把握原著作品的精髓,在保留作品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做到雅俗共赏、再造有据、扬长避短。

1.雅俗适度

古代文学名著的“雅”与影视作品传播的“俗”是作品改编所要适度把握的原则与基础。在两者之间要寻求适当的度,进而做到雅俗共赏,这是文学改编成败的关键。如《西游记》曾被多次改编成戏剧搬上舞台,但由于戏剧形式表现的故事情节简单且程式化,而港台地区所拍摄的改编作品多为轻喜剧或是搞笑的娱乐剧,在表现作品的精髓和深刻的文化内涵方面留下了不少的遗憾。

于2018年翻拍的电影作品《西游记女儿国》,摆脱了以往剧种改编的窠臼。作品虽然以歌颂爱情为宗旨,讲述唐僧与女儿国国王之间的微妙感情,为大爱牺牲小爱的曲折故事,但与以往改编不同的是其在人物、情节的设计上,注重全面、深刻地反映传统文化的特征,做到了文学作品改编的雅俗适度。与此同时,为了增加剧情的戏剧冲突,该片还在保留原有故事情节的基本上,增加了许多新的故事。例如女儿国国王与唐僧的相遇、国师与河神的爱情等,这为电影增添了不少看点,也为大家塑造出了一个全新的感官效果。但《西游记》故事情节已被观众所熟知,因此在欣赏时常常会受到审美心理定势的牵引,若仅仅通过简单直接的画面加以呈现,久而久之,剧情的内容、情节会显得呆板且流于形式。这就需要改编者在还原作品故事情节的基础上加以创新,给观众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审美体验。

2.再造有据

从古代文学作品改编为影视作品要以原著为依据,在尊重原著实质内容的基础上加以取舍,才能做到影视作品改编的适度原则。改编要依托原著的故事构架和人物关系为基本素材来进行,在文本所预留的联想空间内进行创作。正如上个世纪80年代,影视作品产业尚不发达,画面制作水准也不够精良,但《西游记》仍凭借编剧天马行空的想象力,以及对原著的充分尊重,赢得了几代观众的认可。正如翻拍后的《西游记之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水浒传》等作品,大多严格遵循原著的故事构架与人物关系,展现了文本影视化再造的有据可循。

3.扬长避短

在影视作品改编过程中要重视扬古代文学名著内容之所长,做到视听直感、生动传情。亦如改编自名著《水浒传》中主要人物的电视剧《武松》,其以忠实原著为依据,在情节上完全按照武松的主线来发展,打斗也很少用到慢动作,不拖泥带水,一气呵成。

影视剧具有一定的商业属性。有些创作者过分迎合市场需求,忽视了内容的实质,丢弃了文学作品的文化内涵和价值。如由《西厢记》、《梁山伯与祝英台》、《孔雀东南飞》等爱情故事改编的《中国古代爱情故事新编》,还有根据明杂剧经典《绿牡丹》、《救风尘》,以及明清拟话本小说《小棋士》、《卖油郎独占花魁》等故事改编的喜剧《爱情宝典》,都将中国传统的经典爱情故事以无厘头古装喜剧形式呈现。虽然在改编手法上有新意,在内容和主题上也能够看到原著的影子,但这种改编不以“忠于原著”为标准,而是“忠于市场”,导致文学作品的文化功能被弱化,改编剧与经典名著内容所蕴含的精神内涵相差甚远。久而久之,此类影片便会在商业化的浪潮中被观众所遗忘。因此,古代文学名著在改编过程中要扬长避短,发挥小说精神内核、叙事内容的长处,避免改编形式市场化的短板,才能创制出既不脱离原著,又具有当代审美价值的优秀影视作品。

(作者单位:南京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广播电视编导系/责编:丁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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