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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路测规范引领汽车智能化发展

作者:本刊实习记者 | 李冉
编者按:《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至今已施行月余。《人民交通》杂志于2018年第五期发布了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的解读性文章,本文除了介绍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侧重于产业布局、发展方向、风险提示等方面的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制造强国、科技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推动汽车智能化、网联化技术发展和产业应用,推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范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试行)》并于5月1日开始施行。

智能网联汽车包含了不同程度的自动驾驶汽车,很多人将其通俗称之为“无人”驾驶汽车。严格意义上讲,只有达到最高级别完全自动驾驶汽车方能实现无人。目前我国所测试的大部分汽车属于有条件自动驾驶,不仅不能离开人,也要对测试驾驶人进行严格要求。管理规范明确测试驾驶人需满足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自动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条件,并在测试期间始终处于驾驶位置上,随时准备接管车辆。目前,国内允许无人驾驶汽车上路测试的城市仅有北京、上海,拟定进行无人驾驶车辆路试的城市有重庆、深圳。

主要内容

《管理规范》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公共道路上进行的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测试,包括有条件自动驾驶、高度自动驾驶和完全自动驾驶,涵盖总则、测试主体、驾驶人及测试车辆、测试申请及审核、测试管理、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附则等6个章节,共29项条款、2个附录,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测试主体、测试驾驶人和测试车辆的基本要求。对测试主体提出单位性质、业务范畴、事故赔偿能力、测试评价能力、远程监控能力、事件记录分析能力及符合法律法规等7个条件;对测试驾驶人提出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经过自动驾驶培训、无重大交通违章记录等要求;对测试车辆提出注册登记、强制性项目检验、人机控制模式转换、数据记录与实时回传、特定区域测试以及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等6个基本要求。

二是测试申请及审核程序。规定由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选择测试路段并公布,提出申请测试所需的基本材料。明确测试通知书发放和变更要求及所包含信息,临时行驶车号牌申领、发放程序及跨省、市申请测试的相应要求。

三是测试管理的基本要求。分别提出测试主体、测试车辆和测试驾驶人在开展测试过程中携带通知书、醒目标示、操作接管、车辆转场和上报测试总结等要求。明确省、市级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撤销测试通知书、收回临时行驶车号牌适用的情形。

四是交通违法和事故处理。明确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相应的处理和处罚部门。规定在发生事故后当事人义务及测试主体和省、市级主管部门的情况报送要求。

行业动态

腾讯无人车近日获得深圳智能网联汽车路测牌照,这意味着腾讯的自动驾驶无人车今后能够在深圳的指定路段内进行公开测试上路。在取得这一最新进展之前,腾讯无人车已经首次曝光在北京四环,当时它正在进行驾驶测试。同时引来了多家媒体报道和外界关注,腾讯无人车的原型是白色长城SUV改装的车,头顶硕大醒目的激光雷达,车尾配备一个改装添加的传感器。而仅仅在一个月后,腾讯无人车再次亮相于深圳并获得上路测试的牌照,进展喜人。

BAT三大巨头均有布局无人车领域。其中,百度事业部四月底迎来了前谷歌安卓生态系统全球高级总监赵鹏(Terry),并负责DuerOS平台的商务拓展、产品运营及应用解决方案团队的管理工作。百度的“挖人”举动也许是为了在无人车领域取得更大进步和成果。百度也在4月底进入斯坦福大学进行海外校园招聘,为了让更多精英“血液”输入团队。

另一互联网巨头阿里巴巴今年四月也证实了自主研发无人驾驶技术这一事实,其无人驾驶已有车辆进行了常态化路测,并具备了在开放路段测试的能力。阿里巴巴选取的是L4技术路线,意味着全自动驾驶,即行驶由机器主导,在绝大多数场景下,都不需要人干预。

安全问题

近日,优步自动驾驶车辆在国外路测时撞死一行人,这是全球首例自动驾驶汽车撞人致死的事件。该事件引发人们对自动驾驶安全问题的关注。如果测试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责任呢?北京、上海、重庆,以及深圳的征求意见稿提出,测试驾驶员、测试主体都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随着“无人”驾驶汽车“驶向”发展快车道,在安全、法律、伦理上的热议也将其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是其“上路”前必须跨越的。

北京提出,测试车辆测试期间发生交通事故或交通违法行为,认定测试驾驶员为车辆驾驶员,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并由测试驾驶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同时测试主体应向第三方授权机构报备。

重庆规定,测试车辆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或发生责任交通事故,测试驾驶员、测试主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等法定部门的认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上海提出,发生重伤或者死亡事故、车辆或者道路设施毁损等严重交通事故,由国家认可的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机构对测试车辆进行技术鉴定,鉴定费用由测试主体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鉴定结果进行责任认定,对测试驾驶人和测试主体进行处理。

深圳则拟规定,测试驾驶人或者测试主体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路在何方

随着“无人”驾驶汽车“驶向”发展快车道,在安全、法律、伦理上的热议也将其推到了“风口浪尖”,这是其“上路”前必须跨越的。

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是无人车发展的前提,对“无人”驾驶我国尚无明确法规,也出现过车企“打擦边球”甚至违规进行测试的情况。产业的发展愿景之一就是提高安全水平。在发展过程中更要通过构筑法律政策体系筑牢安全底线。要建立包涵产业发展、交通安全等一系列政策法律体系,避免出现真空地带,也要对现在测试以及未来实践严格管理。工信部正联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测试评价规范以及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公安部正配合立法部门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将根据其技术发展、测试、商业化应用的进程适时向立法机关提出相应的修订建议。

正确的价值观是任何商业的基础,“无人”驾驶也是如此。比如,在设置系统时如何更加公平保护行人和司乘等,都将充分探讨,划出道德伦理边界,让产业充满“善意”和“责任”地发展。这既有政府的努力,也是企业的责任。无人驾驶最终会以一种更加成熟的形式“上路”,这要经过多年努力,需要政府、社会一起来完善这个新领域。

完善的法律政策体系是无人车发展的前提,对“无人”驾驶我国尚无明确法规,也出现过车企“打擦边球”甚至违规进行测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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