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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让斑马线,看看国外怎么干

作者:文 | 焦同言
近期,公安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持续深化拓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工作,建立常态长效治理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平安、顺畅出行。目前,“文明礼让斑马线”在各地火热的进行着,但是“文明礼让斑马线”不能只是“一阵风”,应该借鉴其他国家和先进地区的经验做法,寻求长效机制,以此真正建立起文明安全的交通秩序。

韩国:斑马线让人“受宠若惊”

在韩国,许多大的公司或是政府机关门前,如果有人行横道的话,他们会派出自己单位最漂亮的女孩子来协助交通警察维持交通秩序,且这些女孩子都会身穿非常美丽的服装。既维护交通秩序,又是这些单位的一种形象宣传,可谓一举两得。

韩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较强,很少能看见行人胡乱穿行马路的现象,连小孩子在红灯亮时即使没有汽车通过也会乖乖地站在路口的斑马线前等待。同时有些地方的行人斑马线也很有特色,分为左右两部分,即上行线和下行线,两条线的起点地面上都画有一个很大的白色箭头,指示行人过马路时一律靠右走。这样,行人通过时就无须为避免发生碰撞而避让对面来的行人,加快了过马路的速度,转灯后则不会影响汽车的行驶。

韩国警方对于司机无视斑马线的处罚十分严厉:在红灯或黄灯亮时,违章进入人行横道上的车辆,罚款6万韩元(1元人民币约合170韩元),并扣罚15分(每个韩国司机有100分,扣完须重新路考);无论何种信号,凡车辆妨碍行人横穿马路时,罚款6万韩元,并扣罚10分;车辆虽然在绿灯时进入人行横道,但因堵车而停在人行横道时,罚款4万韩元。

另一方面,韩国警察厅早在2007年就实施了“以步行者为中心的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计划”。在学校周围以及残疾人、老年人比较多的区域,韩国政府将把人行横道的绿灯时间比现在延长20%。现在原则上以200米间隔设置人行横道,今后将根据道路情况,按需要适当缩短间隔,增设人行横道。另外,在老年人聚居的地方将设置“银色区域”,大幅度扩充按钮式信号灯和护栏等安全设施,以充分让行人在斑马线上体会到“行路优先权”。

英国:最早出现斑马线的国家

英国自1970年始就一直开展“绿十字”宣传计划,通过各种方式向国民传播交通安全的法律、规则与知识,让国民知道如何过斑马线,知道怎么保护自己与他人的人身安全。而他们在斑马线上的做法也的确新颖有效,值得借鉴。

在英国过马路有两种方式:一是设有交通灯的斑马线,车来到斑马线处自然会停下让行人先行;二是手控按钮式交通灯,需要行人自行按下手控按钮,等候红灯变绿灯才可通行。英国城市街头到处都是这种红绿信号灯,这种手动灯相对于“礼让”最大的好处是其传达的信息明确,行人与车辆都按红绿灯信号行驶,就不会发生碰撞。而且实行由行人控制的信号灯,当无行人需要过马路时,汽车就可以一直通行,不会影响交通效率;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红绿灯的长短还可根据道路状况自行调节。

英国的斑马线分“虚线斑马线”与“实线斑马线”两种。“虚线斑马线”就是上述设置红绿灯的斑马线,实线斑马线就是国内常见的那种。英国的交通管理几乎到了宁滥勿缺的地步,信号灯遍布,各种标线遍布。英国的实线斑马线也是遍布大街小巷,而且有实线斑马线的地方,都有非常显眼的黄色指示灯,据说这种灯是当时的英国交通大臣贝利沙建议设立的,所以也叫贝利沙灯。航色的指示灯可以让行人一眼看到斑马线的确切位置,提高了行人过马路的效率。

新加坡:屡教不改者判处监禁

与英国一样,在斑马线两边设有行人过街自助按钮,行人要过街时按下这个按钮,这样,斑马线上的人行灯就会定时变绿灯,便于行人安全通过。如果没有行人要过街,车行道上就会一直绿灯,让道路保持畅通。

新加坡道路上的行人过街线路大致有两种标志线划出:白色双实线或虚线、斑马线,前者双实线居多,两根横贯道路的实线划出行人过街的通道。一般情况下,有交通信号灯管理的划双实线,没有的则是斑马线。新加坡人的高素质来源于其严厉的处罚制度和国民高度的自律。新加坡对驾驶员行车有很严格的法律约束。道路交通法属于刑事法,如果触犯,将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包括监禁或罚金)。

在新加坡生活的一位网友的一次闯红灯经历让他对新加坡的交规有了清醒的认识:就因为抢了0.5秒红灯的网友不仅接受了200新元(相当于人民币1024元)的处罚,还参加了相关的交通法规培训。而且据网友说新加坡即使是行人闯红灯也属于违法行为。对于屡教不改者甚至可以判半年到一年的监禁,除了罚款或监禁外,还有吊销驾照、将肇事者照片刊登在报纸上、强制进行一定的劳务等处罚,有时候甚至会将几项处罚合并执行。

日本:以人为本整体素质高

日本基本交通规则中对行人有专门的规定:步行者靠右侧通行,机动车和自行车靠左侧行驶。在机动车和步行者同时经过时,步行者优先。在日本道路上如果前方没有红灯,而行人要过马路,汽车看到后会停下来并且招呼一下让行,这被日本人认为是“礼节”。

在日本的交通法规中相对于车辆更多的是保护弱小的行人。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不管行人是否闯红灯,涉事车辆都负主要责任。在一些没有信号灯路口,都会画一条停止线,司机过路口时必须停一下,观察一下路口的情况再通过。这也和美国的“停一停”有异曲同工之效。在有信号灯的路口交通法规中没有减速的要求,但是司机和行人通常是相互信任,都会遵守交通规则,不会闯红灯突然通过。这种信赖关系的建立也体现了日本较高的国民素质。

日本拥有密集的交通运输网络,其管理也是采取高科技手段,日本警方通过卫星来监控全国的行车状况,所以马路两旁随便停车的情况很少出现。

美国:车让人成为司机习惯

美国有一条交通法规,规定各种机动车辆行驶到设有“stop”标示牌的十字路前要“停一下”。即使十字路上没有行人,也必须停一下,在认定四周没有行人可以安全通过时方可行驶。据北美西华报公布,美国实行这项法规的当年交通事故下降26%。这一法规也早已成为驾车者的习惯。一位在美国西雅图生活的网友有深刻的体会:“一次深夜返家,路无行人,女婿驾车每到十字路前,照例先减速再停一下。我在一旁禁不住地说夜幕下路无行人,为何还那么认真?女婿答遵守交通规则已经养成了习惯。”

在斑马线上或者路口如有行人或有人正欲通过,必须先让行人通过后,汽车才准通过。美国还将“行人优先、汽车让人”作为交通规则的基本原则。行人只要走上人行横道,所有车辆必须停车让行。美国不少汽车司机碰到行人要过马路,常常停下车后挥手示意行人先走。而对于明知故犯、似停非停或者加速快驶的驾驶员,会被紧跟其后的警车鸣笛令停,毫不客气,罚单一张。美国多数城市还规定,汽车只有在必要时才能鸣笛,不得因为开快车而鸣笛。司机在路上看到接送学生的黄色校车时应格外谨慎,如果校车停下,司机必须停车。

加拿大:不走人行道将被罚款

加拿大规定,在行人及机动车都可以通行的道路,车辆应该让行人。校车停车时,后面的车辆必须停车等待,直到学生上下车完毕后才能通行。行人在街道上行走时,一定要注意交通信号灯,而且过马路时一定要走人行横道。警察发现在街上乱穿马路者,会毫不客气地罚款。

构建斑马线上的安全文明,归根结底在于人。驾驶人会有过马路的时候,行人难免也会有开车的经历,如果广大交通参与者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相互礼让,那么我们就会共同拥有更好的交通秩序、更多的交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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