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DSF评判系统解析
1.0 评判系统
由WDSF(原IDSF)开发的裁判评判系统1.0 (Judging System 1.0),在2009年世界体育舞蹈大奖赛总决赛(上海)首次被使用。
2.0和2.1评判系统
WDSF在1.0裁判评判系统的基础上,在2013年的世界体育舞蹈大奖赛系列赛中推出并使用了增强的2.0裁判评判系统(Judging System 2.0)。
2015年,裁判评判系统2.0更新至2.1版(Judging System 2.1),优化了评判分数的计算方法。裁判评判系统2.1覆盖了从2015年至2017年WDSF的所有大奖赛、世界公开赛等重要组别的评判。
2.1评判系统从技术质量(TQ)、舞伴配合(PS)、编舞展示(CP)、音乐运用(MM)4项评分指标对选手在赛场上的表现进行全方位的评定。裁判团由12个裁判组成,分成4组,每组的3名裁判同时评定选手的其中一个指标。而裁判具体会评判哪个指标事先并不知晓,在选手展示之前,系统会随机进行抽取。裁判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轻触屏幕,完成评判和打分。
3.0评判系统
裁判评判系统3.0(Judging System 3.0)是对2.1版的改进,补充并更新了裁判评判系统 2.1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使裁判在评判选手舞蹈的完成质量的打分环节更加客观、量化。现今,裁判评判系统3.0用于WDSF的所有比赛中。
由于运动员竞技水平的不断提高,WDSF为了裁判员们能够更加合理地评判运动员,从而改进和优化了裁判评判系统推出了3.0版本。裁判评判系统3.0建立在原先的裁判评判系统2.1基础之上,所有裁判员在提交分数时,系统会去除掉一个“无效分数”来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影响最终分数。
一 裁判评判系统 3.0的特点:
1、将12名裁判员分成2组,每组分为两个版块评判:
技术质量(TQ)和舞伴配合(PS)为技术组裁判评判要素。编舞展示(CP)和音乐运用(MM)为艺术组裁判评判要素。
2、每个小组得出来的六个分数乘以两倍作为裁判员评判结果,再将每组的六个分数标记一个中值,以中值为标准去消除不在公差范围内的分数。公差1.2是WDSF大奖赛和锦标赛消除无效分数的标准,公差1.5是WDSF公开赛消除无效分数的标准。在此基础上统计比赛成绩,汇总出最终的评判结果。
二 裁判评判系统3.0的运用:
1、在1/4复赛、半决赛轮次:
在1/4复赛前,使用顺位法进行执裁,而到了1/4复赛、半决赛时,要求裁判员使用裁判评判系统 3.0评判打分。如果安排到技术组,评判内容包含技术质量(TQ)或舞伴配合(PS);如果安排到到艺术组,评判内容包含音乐运用(MM)或编舞展示(CP)。由于评判的内容不同,裁判执裁打分的角度也是不同的,为了裁判员在轮次赛中短时间内做出最有效的分数,所以裁判员在1/4复赛、半决赛中都固定在相同的评判版块中进行打分。
2、决赛轮次:
在决赛的合舞环节(Group dance),裁判员与1/4复赛、半决赛轮次相同,固定在相同的评判版块(TQ / PS)或(MM/ CP)中执裁打分。
而在决赛的单独展示(Solo dance),每两个裁判员作为一个小组去执裁打分一个环节。当单独展示结束后,回归到合舞环节时,裁判员们再次按照原先的两大版块组去执裁打分。
三 系统操作的补充:
(1)如果执裁打分的电脑或PDA出现故障,可以手动记录分数,本场次结束后由计分长统一上传分数。
(2)对于规模较小的的赛事,允许调整到10名裁判员操作评判系统。
(3)赛事主席无权设置裁判员级别。
(4)允许扣除0.25分的评分空间。例如,一对选手舞伴配合(PS)总体表现是9分的质量水准,但有轻微的失误或不足,那么裁判员可以给这对选手8.75分,使这对选手整体的舞伴配合(PS)水平接近9分。
3.0新在哪里?车遥(WDSF国际级裁判)原来2.0-2.3变更的是内部的评分标准,在评分上增加了一些指标。而3.0和2.0相比,是在评判方式上进行了一些改变。使用2.1系统打分时,裁判在为每一支舞评判的时候,只为“技术质量(TQ)、舞伴配合(PS)、编舞展示(CP)、音乐运用(MM)”其中的一个指标评分,每一支舞评判的指标都是随机的,事先并不知晓。但是使用3.0系统的时候,裁判是对选手的两个指标进行评判,可能是技术质量(TQ)和舞伴配合(PS),也可能是编舞展示(CP)和音乐运用(MM)。
2.1评判系统的随机性很大,裁判事先不知道自己每一支舞评判的是哪一项,但是3.0评判系统中,裁判5支舞评判的指标都是一样的,不会改变。所以对于选手来说,一个裁判对5支舞从头至尾进行的评判会更加深入和细致,更加具有延续性,对每一对选手的了解也会更加全面。例如,我从技术质量(TQ)和舞伴配合(PS)上评判一对选手,一些动作我在伦巴中分解过了,那么在牛仔中我就会找他另外的动作来评判和比较。所以现在的3.0评判系统更加系统化,对选手来说更趋近于客观和公平,对裁判来说也会更加全面和专一地进行评判。
李跃辉(WDSF国际级裁判)3.0和2.1在评判方式上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2.1评判系统是12个裁判分成4组,每组的3名裁判同时评定选手的其中一个指标。计分长会随机分配裁判评判的指标。3.0是12个裁判分成2组,把技术质量(TQ)和舞伴配合(PS)合为“技术组”,把编舞展示(CP)和音乐运用(MM)合为“艺术组”。每一位裁判在打分的时候会出现两个分值,你要同时为一对选手的两个方面进行评分,可能技术组的两个方面,也可能是艺术组的两个方面。
2.1评判系统给到选手的评分是小数点后面的一位,3.0评判系统是小数点后面的两位。这样微小的差距会出现在Simone & Anette和Dmitry & Olga之间的某一个指标上。当评判在大屏幕上显现之后,我们就可以清晰明了地看到他们的差距在哪个方面。这样的比赛更加令人激动人心、具有镜头感,让比赛的氛围更加浓烈。
我在2017年WDSF体育舞蹈公开赛分站赛的时候使用了最新的3.0评判系统,我觉得这个系统对裁判的要求更高,是对裁判自身技术和水平的一个考试,也是裁判自身素养的体现。在24进12,或者12进6的时候,裁判的时间非常紧张,要对每对选手进行认真地分析和评判,给选手一个客观的分值。坐在台上裁判会感觉时间过得很快,一个多小时的时间感觉好像只有十分钟。
无论是WDSF还是CDSF的比赛,都使用两种评判方法相结合的方式为选手打分。一是顺位法的评判,一是评判系统分值的评判。WDSF的赛事前24名的选手选拔中,依然使用的是顺位法,意思就是裁判认为好的选手可以进入到下一轮,其余的淘汰。
当然,相对于顺位法来说,评判系统的评判会更加客观,就像3.0,它给你的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结果,而是通过四个方面分值的计算,来对选手当前舞蹈的发挥做出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