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前夫每月支付500元抚养费,并对半承担教育费、医疗费,房屋归女方,女方需支付房屋折价款31万元给前夫。后因女方未支付房屋折价款,被前夫申请强制执行。
就这样,案子到了执行局32岁的冯伟强法官这里。打电话,见面聊,当事人的分歧冯法官逐渐清晰。做了将近20天的工作,双方都答应来签和解协议。
纵然千叮万嘱,在执行局调解室见面的两人怨恨还是一点就着。法警上前要把几乎要扭在一起的两人隔离,而女方极力挣扎,咬伤了法警的背,扭伤了法警的手指。
这个时候,有个姑娘上前拦了一把。吵架的男女被隔离,那个身形单薄的姑娘一直在角落里哭。她恐惧地问法官:“你们要把我爸爸妈妈带去哪里?”
因其暴力抗法的行为严重阻碍执行公务、扰乱办公秩序,女方被处以司法拘留15天。
拘留期间,冯伟强法官还去看过她两次。之后,和解协议顺利签署,女方的一部分执行款也交至法院。
对于一起执行案件来说,已经结束。但是,冯伟强法官说,他还是经常会想起那天15岁的姑娘面对父母争吵时的模样。所以,他决定写一封信———
“法律是冷静客观的存在,但我们的执行是有温度的。因此,作为本案的执行法官,我有些话还是要对你们说。”
“有缘无分之事常有,无情无义之事不可为。常言道,一日夫妻百日恩,即便没有了感情,也要给交情留几分余地!毕竟你们风雨同舟也走过了十几载,女儿也是你们的见证。人生没有重来,缘分尽了,就放过对方,更要放过自己,给过去一个微笑,留未来一份期许。看在夫妻一场的情分,抑或女儿的情面,各退一步。财利乃身外之物,给对方最后一次情至意尽,也算对自己的全新未来的一个交代。”
最难处理的是孩子的感情。冯伟强在信中写道———
“经历此事,她内心深处的深切感受,也许你们都不曾深知。在她心里的第一反应并不真的在乎你们所争执的抚养费、财产分割等等这些,而是曾经再熟悉不过的家没了……”
此前,冯伟强在安徽宿州做过好多年法官,在基层法庭的4年里,他接触的大多是婚姻家事纠纷。年轻的法官说,这几年做下来感触很深很深。很多夫妻都在婚姻里强调自己的伤害,往往忽略了孩子的感受。就像那个15岁的女孩后来跟冯伟强说,“以前父母也吵架,但是还在一个家里。现在他们不在一起,对我来说,家就没了。”
□7月21日《钱江晚报》肖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