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通报来看,杜隽世的问题不小,其中多次出现其情妇的身影:与他人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进行虚假供述;长期搞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其父丧事,收受下属礼金;不如实申报个人事项;借女儿婚礼趁机敛财;为亲属和情妇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私自留存涉密文件;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指使他人为其情妇办理假户籍资料与身份证。
此外,杜隽世还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和受贿三项罪名。
杜隽世曾任巴彦淖尔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临河区委书记,2011年后任阿拉善盟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2016年转任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杜隽世不是巴彦淖尔市第一个在“情妇”问题上栽跟头的厅官。
2017年12月,巴彦淖尔原副市长贺福宝被双开。自治区纪委通报,贺福宝除了收礼、敛财、滥用职权,还违规调入录用人员以及与3名女性有不正当性关系。
王素毅是十八大后内蒙古落马“首虎”,他主政巴彦淖尔7年,先后任市长、市委书记,是杜隽世和贺福宝的顶头上司。他曾表示“没钱也要干大事”,并大兴土木、建造楼堂馆所。
私下与下属交流时,王素毅说:招商引资靠什么?首先是脸面。一个地级市,连个星级宾馆都没有,政府办公的地方破破烂烂。引资的目的是想让人家垫资,这个样子,谁还敢来?来了,有谁能感到在这里能有大发展?
“一把手”有这样扭曲的政绩观,难怪当地的政治生态不好,王、杜、贺3人已有多名“老同事”落马,包括: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张少甫、原副市长李石贵、临河区原区长薛维林、市政府原秘书长李茂龙。
除了杜隽世向王素毅送礼外,李石贵也曾向王行贿,由此从市政府副秘书长升为秘书长、继而升为副市长。
2006年至2011年,王素毅直接或通过其妻王志宏先后23次收受李石贵给予的人民币55万元、黄金3千克,共计折合人民币124万元。
如今,上述几人都接受了党纪国法的惩罚,杜隽世刚刚被双开、移送司法,贺福宝于6月被提起公诉。
2014年12月,张少甫因犯受贿罪,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17.407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无期徒刑。
2012年,李石贵被判处死缓,法院查明,其在巴彦淖尔市任职期间,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1536万元、美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61.60万元的黄金2000克。
薛维林于2011年8月主动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投案,并将赃款全部上交。
2012年,他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法院查明,其受贿金额293万余元。
至于他们的“班长”王素毅,他是十八大后首个被判刑的省部级高官。2014年7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认定王素毅犯受贿罪(共计折合人民币1073万余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6年11月15日,刑罚执行机关秦城监狱提出减刑建议。
北京高院经审理查明,王素毅在刑罚执行期间能够认罪悔罪,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教育,完成力所能及的劳动任务,确有悔改表现。因王素毅服刑改造表现较好,2015年度获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因检举重大犯罪活动查证属实,2016年3月获重大立功奖励一次。
2017年8月22日,北京高院裁定将罪犯王素毅无期徒刑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20年1个月。
□7月23日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