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创建工作定位 建立健全创建工作长效机制。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精准聚焦“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目标任务,以创建为抓手,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成立由宣传、统战、民委等部门组成的省、市、县三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工作机制,全省上下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创建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实践中,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分别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分类推进创建向纵深发展,创建逐渐成为各行各业、社会各个层面的自觉行动。
创新方式载体 丰富共创共建的社会氛围。始终把创建工作作为民族工作的主线,借助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宣传月,举办民族政策法规、民族理论知识竞赛,印发各种宣传画报、宣传单,发表专题文章,印发创建示范单位事迹汇编,举办“中华民族一家亲”赴民族地区慰问演出活动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进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
为扩大创建范围,维护边疆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在创建“六进”基础上,省民委与省公安边防总队联合开展爱民固边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把深化爱民固边战略促进边疆地区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全省兴边富民行动的“子工程”,纳入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和公安边防部队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通过联创联建、联检联评、联合表彰等方式,大力开展创建,对促进民族团结、维护边疆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注重典型引领作用 形成“争先创优”的创建工作格局。更加注重从少数民族群众和基层中培树典型,更加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多年来的宣传引导,全省上下形成了各地区、各行业“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涌现出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黑河市爱辉区、佳木斯市同江市、哈尔滨市南岗区满族小学校、牡丹江市海林市民政局等一批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牡丹江市率先提出在散杂居地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口号,始终把典型培树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典型秦桂芝为原型,创作了《让我叫您一声秦妈妈》微文学音频作品,打造了“秦桂芝工作室”和“古丽民族团结基金”等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品牌。举办“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民族团结龙江行”宣传报道活动,深入全省10余家单位进行实地采访,集中报道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典型事迹,展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显著成就和良好精神风貌。5年来,考核命名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30个、标兵单位18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5个、爱民固边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边防派出所40个;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6个、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6个;荣获省政府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20个、模范个人119名;荣获国务院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5个、模范个人20名,实现了活动更广泛、载体更丰富、措施更具体、效果更显著的创建目标。
创建工作推动了民族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形成《黑龙江省实施<中华民族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黑龙江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民族乡条例》《黑龙江省民族教育条例》及自治地方单行条例在内的多层次的民族法律体系。结合“七五普法”,不断加强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省委统战部、省人大、省民委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深入民族地区对民族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跟踪问题整改情况。
创建工作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实力持续增长。牢牢把握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建设美丽中国的基本要求,以落实好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和少数民族事业“三个专项规划”为抓手,在重大专项规划项目建设上重点
考虑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现状,在重大基础工程谋划上给予民族地区重点倾斜。抓住国家民委命名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有利机遇,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启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廊带建设工程,打造三江沿岸赫哲族特色村镇示范带、界江沿岸少数民族特色村镇示范带和嫩江沿岸人口较少民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特色村镇示范带。依托特色村寨建设,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旅游产业,打造民族乡村经济发展新亮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呈现良好势头,群众生产生活面貌得到明显改善。
创建工作带动了民族地区社会事业不断进步。全省已建成市级少数民族文化馆11个、少数民族专题博物馆11个、专业民族歌舞团2个。在全省优先发展民族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达到63个民族乡全覆盖,民族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少数民族教育水平实现稳步提升,已经形成多渠道培养、多元化发展、全方位提高的民族教育教学格局和教育体系。按照国家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加强民族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基本满足了各族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创建工作提升了城市民族工作的整体水平。健全完善城市民族工作机制体制,提高各族群众享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积极开展各类共创共建活动,搭建社区民族工作平台,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营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建立以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广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等民族帮扶联谊交流活动,架起各民族沟通的桥梁。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健全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出地流入地对接机制。广泛开展群众性互动交流,建立健全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沟通联系机制。积极发挥各地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站作用,举办针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法治宣传和语言文化、劳动技能培训,更好地促进各族群众语言相通、情感相融。
(责编 刘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