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的历史方位
人类社会每一发展阶段的文明形态都与某一程度的生产能力与生产方式紧密关联。从农耕文明到工业文明,再由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生产力发展、生产方式与生产要求的变革是文明类型过渡的重要标志。在过去的历史阶段,中国生产发展的核心目标是总量追求,需要迫切解决的是生产力不足、人民基本生活质量需整体提高的问题,但因生产技术、管理模式、发展理念等多方因素的限制,粗放式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生态环境压力,在中国用三十年走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近两百年工业化历程的进程中,中国的确付出了不少的生态代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带领中国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生态的视角、生态的观念、生态的战略越来越深刻地融入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类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在开发利用自然上走弯路,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规律。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对物质与精神财富的追求是人类文明的特有属性,而适宜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追求各类财富的第一前提,可以说优美生态环境是自然界恩赐人类的最大财富。习近平总书记的报告突出强调了人类顺应自然,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紧密结合的重要性,揭示了人类生产活动必须遵从自然发展规律才能持续推进的规律,指明了创造美好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是更好地服务人民发展、满足人民需求、推动社会持续进步的必然要求。
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与此相伴的是我国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也进入了新的历史方位。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我国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的社会基础环境与治理条件已与上一发展阶段产生了明显区别。
第一,我国社会生产力总水平显著提高,生产能力与生产技术在众多领域已进入世界前列,各类商品与服务的供给可以通过技术革新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技术的极大进步为降低和避免排放物对自然环境的消极影响提供了可行路径。
第二,我国已稳定解决了社会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社会公众的需求层次已逐步向更高阶段过渡,对于美丽环境与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
第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国家治理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过去阶段经济发展级次高于生态发展的状态导致现阶段经济与生态发展的不平衡,这是我国当前不平衡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同时,虽然我国已基本步入小康,但社会生产能力还不能为全社会提供产品结构与质量达到较高标准的服务,社会资源生产利用效率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第四,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同时伴随着各类社会发展结构性问题的出现,我国社会发展已面对一个风险与不确定性急剧增高的状态,社会治理复杂性加剧,治理模式与治理结构都须通过深度改革与新的发展阶段相匹配。
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我国须结合时代发展新的特点,依靠新观念、新思路、新方法积极稳妥推动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降低我国生态脆弱性,切实保护国家生态安全,积极适应我国新的生态治理环境。十九大报告从四个方面系统论述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措施与方向。我国生态治理的重要路径
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我国社会发展将更加突出生态维护的重要性,生态安全被提至重要战略地位。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与美丽中国建设的新状态应当植根于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生态制度体系,绿色发展理念将更加深刻地浸入我国的生产和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从推进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四个方面系统论述了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措施与方向,报告指出“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主体功能区配套政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基于我国2010年12月颁布的《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建设新时代下生态管理制度体系、保护生态环境、平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将成为我国生态治理的重要路径。
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我国国土空间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其中限制开发区域分为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两类。2017年10月21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以通知形式印发《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办法》,旨在指导各地方、各有关部门扎实有序做好负面清单编制实施各项工作,推动各地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可持续发展,强化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产品服务功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设立与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实施是从国土规划与产业发展角度推进生态治理,提供了区域划分标准以及限制发展产业的目录,回答了在何地重点治理生态、哪些产业不能发展的问题,但是现有政策在具体解决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的问题上还须进一步拓宽。目前,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设置在中西部地区,经济与东部沿海发达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这些地区往往处于生态保护和经济落后的双重叠加状态,随着负面清单制度的进一步实施,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发展权将被进一步压缩,有可能进一步增加我国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因此,基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与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生态治理改革必须依托于其他各领域的配套政策出台解决好生态与经济的发展平衡问题。
深化生态治理改革的具体手段
生态治理的科学化涉及到财政、产业、土地、环境、农业、人口等领域政策的配套改革,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我国新时代背景下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在新的历史方位上,我国生态治理改革应当把握问题根本,紧紧围绕社会基本矛盾转变这一重大历史判断,基于新时代背景下我国社会治理基本情况与基本条件的新变化,逐步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共同发展,避免二者之间的“零和”发展关系。深化生态治理改革的具体手段有如下几点。
第一,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技术手段,增加行政考核中生态指标比重。改革开放后,在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发展过程中,针对各级政府的考核仍是偏重经济指标,整体上生态指标的比重要低于经济指标,这样的竞争激励致使一定程度“重经济轻生态”的发展偏向,并逐步引导出不同发展阶段的环境问题,因此扭转生态与经济的平衡关系是我国新时期生态治理改革的基本方向。
第二,逐步构建生态补偿的效力保障体系,充分弥补生态治理引致的经济发展缩缓。目前我国产业结构仍须进一步优化,中等以下区域经济的发展还较大依托基础设施完善与一二产业支撑,而生态保护地的治理要求限制大规模开发活动,经济发展空间受到压缩,通过生态补偿填补发展空间成为平衡区域经济差异的有效手段。我国现阶段生态补偿的主要方式为纵向财政转移支付,暂时还未形成系统的生态补偿制度体系,相关政策分散在其他各类政策的生态保护条款中,生态补偿的执行效力较为有限。因此,从生态补偿税、横向转移支付、政府性基金等方面建立系统性制度体系,以较高权威的政策形式保障补偿效力,成为我国生态治理与经济均衡发展的有效路径。
第三,将新时期绿色发展理念贯彻生态治理的全过程。发展绿色经济,倡导绿色消费等都是我国经济、社会治理中所必须坚持的重要理念,这些绿色发展理念也同样适用于我国生态治理领域。新时期的绿色发展理念更加注重低碳、循环、清洁,在生产技术显著提升的基础上,绿色发展所代表的是资源的高效利用以及生产流程的科学再造。将新时期绿色发展理念贯彻生态治理的全过程就是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社会生产的全过程,从操作角度讲,即通过技术革新与理念创新构建新时期绿色生产与消费的制度体系以及新时期低碳循环的经济发展体系,同时创建包括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的绿色发展型组织以及以绿色金融为基础的生态环保产业链。
第四,创制发展生态经济模式,发掘生态治理的经济效益,逐步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共生发展。生态保护、生态治理与经济发展本质上不应当是一种矛盾关系,过去时代规模速度型粗放增长模式造成了我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一定程度上的对立,而在新时代下,生产技术与生产效率的向前突破为生态与经济的共生发展提供了实现通道,生态治理的经济效益将随着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升与社会各阶层治理共识的达成而逐步显现。生态经济、生态产业、生态文化等领域的成熟培育将成为我国新时代生态与经济发展关系转变的重要手段。
(作者许光建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魏嘉希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