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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杯的时候 我曾把对座留给你

作者:编辑_艾叶草 文_李荷西 设计_萧萧

编辑_艾叶草 文_李荷西 设计_萧萧

就算是最美的景致,看多了,也是寻常

我看见了那个人

还记得情人节那一天,是个傍晚,我忽然收到一枝花。下班回家的路上,一个男孩拦住我,把那朵形单影只有些寒碜的花递到我手里。

“祝你节日快乐。”他说,然后匆匆消失在人流。

那天,步行街张灯结彩,每个饭店都人满如潮。所有的情侣们,因为这个节日而情绪放大,不论是在爱着时的喜悦幸福,还是在爱着时的无力痛苦。所以,如果你身在暗处,细心观察,你就可以发现,他们的表情是那样的丰盈饱满,让你羡慕,羡慕幸福,也羡慕痛苦。

路过一家西餐厅的时候,我看见了那个人。

他对面坐着一个妆容精致含羞脉脉的姑娘,满桌精致晚餐。他朝她举杯,她回应,他们的笑容都腼腆矜持。应该是刚开始在一起吧,我想。

他是我曾经的同事。销售,烟枪,个高,不戴眼镜,平头,气场两米七。

他是我曾经的恋人。手长,唇软,有腹肌,爱读科幻,睡觉打呼,袜子塞在沙发角里。

他是我曾经的甜蜜梦幻,也是我曾经的噬骨戳心。

最后,他是书架上的一本蒙了尘的书,他是当时光倒流时,我最不想阅读的人。

我得保护小动物

我那年和他初相识,还是个爱穿长裙,一朵蝴蝶结别在麻花辫上的女孩。我在那家公司里做人事助理,是面试时发发表格,收收表格,通知复试的人。我向他打出复试电话的时候,他说:我会全力以赴。我向他打出入职电话的时候,他问:你有男朋友吗?

一个月后的午间休息,他在外面抽烟,我去洗手间刷饭盒,他叫住了我。他把烟摁灭,扔进垃圾桶,就那么看着我说: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这家公司吗?

嗯?我看着他,用纸巾把饭盒擦拭干净。

因为你啊。他略带着笑意,声音里也有一些戏谑,但眼睛里是矜持和腼腆。

我知道他的意思。我知道他每天下班回家前会来人事部悄悄看我一眼。我知道他每天站在这里抽烟,是因为这个时候我一定会来洗饭盒。我知道他说出这样的话,已经鼓足了三根烟的勇气。

可我还是想确认一下:什么意思?他这才笑开了:无聊的话就和我约会吧。

下班的时候,我磨蹭了一会儿。包里有两支口红,一支复古红,一支少女粉,可最后,我都没涂。他在电梯口等我。那时,整个办公楼好像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有点紧张,也说不出为什么紧张,一脚踩出50个心跳,朝他喊:嘿,我们走吧。电梯门合上的那个瞬间,行政部的大姐匆匆冲了进来,我提着的心慢慢放下。

他和大姐聊天:今天这么晚?

我拉肚子了。大姐反复思量,我中午吃错了什么东西了啊。

电梯下到一楼,大姐问他:苏凯,你不是开了车吗?送我一道到地铁口。

他看看我,大概有那么一瞬间的游移不定,但很快释怀了:行啊。

大姐发现端倪:不是影响你们俩约会了吧?

我连连摆手:没有没有。

上车的时候,大姐坚持让我坐在副驾驶,自己坐在后排。我有些尴尬,大姐在后排口若悬河,一会儿夸他,一会儿夸我。我只觉得坐垫上长了毛刺,挪动一下屁股都难。

大姐终于下车了。他绕环岛掉头,忽然大笑,我也笑了。

我问他笑什么。他说,感觉你那样正襟危坐,特别像个受难的小动物。

我不满:你才小动物呢。

他说:我不能是小动物,我得保护小动物。

像那一只被困住的镯子

不出一周,公司里的人都知道我和苏凯在谈恋爱了。其实,我们只约会了一次,甚至连手都没有拉过。我们的那次约会并不成功。也许是我太闷了,而他有点紧张。他说喜欢的电影,我没有看过。说喜欢的球队,我根本不知道是什么。他竭力想要找一个共同话题,甚至和我聊起了淘宝。我也只是摇摇头:我不太喜欢在网上买东西。

那你没事儿在家干什么?

打扫卫生,看看书。

他的眼睛亮了亮:你喜欢看什么书?

呃,我有些不好意思,就是言情小说啊什么的。

从餐馆里出来,我沮丧极了。我第一次知道,我是如此乏味。我和他并非同一种人。

那晚上,他把我送回家,下车时问我:以后愿意陪我看电影和球赛吗?

我没有答他。

我以为我们之间就这样了。可行政部大姐领头的所有同事,在看向我和他的时候,眼神无一不暧昧。我懒得解释,他也没有澄清。

后来他出差一周回来,给同事们分了土特产小吃。分到我时,悄悄地递过来一个小盒子。打开,是一枚玉镯子。他去的那个地方产玉,也算特产。镯子的成色并不好,我试了下,正好能戴上,并且摘不下来了。

我觉得我对他,最开始的时候,就像那一只被困住的镯子。有点骑虎难下无可奈何,也有点贪图手臂的温度与厮磨。

连冷战的勇气都没有

之后我们开始了正式的约会,总是吃饭、看电影、压马路。开始时,他对我什么都能忍。看《普罗米修斯》时,我睡着了。他的手就那么扶着我的头。我醒来的时候,电影正播放到高潮处,激昂的音乐让我恍然像是乘坐一叶独舟航行在黑暗辽阔的海面,恰逢了暴风骤雨。他的手微触到我的脖颈,有些汗潮,让我感觉安全又温暖。那手掳获了我的心,那手带给我全世界所有的甜蜜,那手仿佛在说:别怕,有我在。

那时他看向我时的眼睛总是明亮喜悦的,就像我小女孩时第一次涂上妈妈的口红,看到了镜中的自己。后来,我们的关系越来越明朗化。我们一起接受了所有的祝福,也接受了所有的遗憾。总有人说这样的话,她怎么配得上他呢?

是啊,我那么没有存在感,而他那么耀眼。

我们住在了一起,甜蜜开始发酵,我接受他的一切。两个人在一起不就是这样的吗?我向你越来越靠近,你也是。然后我们终究达成广度上的共情,我疼了,你也会疼,我乐了,你也会乐。我看穿你的内心,理解你。你深知我的短板,包容我。无论什么时候,我临桌而坐举杯欢庆或者伤神,我都想把对面留给你。

热情慢慢地减退,并非只是一个人。当他有了第一个不耐烦的时候,我也有了第一个心结。当他的眼神不再那么明亮的时候,我的心也蒙上了一层尘。我当然也有错。我的错就是在他面前毫无原则,一味的放任。

吃饭的时候,他黑脸说菜有些咸,我立刻回到厨房重做。他有局子回来晚了,我打电话问问,他大发雷霆,我连忙道歉。当着朋友的面,他说我只是个会走路的胃袋,我却捧场说:你好幽默。他做销售收入颇丰,嫌弃我的薪水只够他买鞋时,我做出花痴状:你好棒。

我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在他面前越来越低,低到看不见自己。

可有一次在上网,看到同学群里一个女孩说,她老公嘲笑她胖,她气得跟他冷战了3天大获全胜的事儿。我竟然哭了,我发现,我对他连冷战的勇气都没有。

那次在街上溜达,他突然就生气了。我拉他的手问他怎么了,他说你今天的嘴唇都破皮了,好像非洲难民。我当时愣了愣,再也不能压抑情绪。我的心我的脸一起烧起来,我问他:你是说我丢你人了吗?他也许早已习惯我的隐忍,竟然点头说是了。我全身发抖,眼前一阵发黑,像在黑洞里穿越。这只依然潮湿的手,现在是如此的冰冷、无情、不可接近。

分手吗?我哆嗦着问。

好啊。他说。甩开我,径自朝前走去。

我身上没有带钱,一个人走路回了家。走上天桥那,我扶着栏杆看他已经远去的身影。他没有回头,一次也没有。我哭了一会儿,点点回忆泥沙俱下。

不该这样的啊,明明是他追我的啊。他蛊惑了我,引诱了我,给了我一块甘甜无比的糖果,让我跟在他身后留下一连串战战兢兢又歪七扭八的脚印,让我跟着他走过水草丰沛的绿洲和广袤死寂的沙漠,然后走到现在这个地狱。

我不记得我怎样到的家。他已经先到了。约会的第三个月,他就搬来了我这里。他跷着腿喝着可乐看着电视,我默默地开始收拾他的东西。然后我让他离开。他不可思议地看着我问:你赶我走?

是的。我说。

好,你别后悔。他背上背包,拉起皮箱,拎起几个塑料袋,开门就走。电梯铃响了,他却又回来,把钥匙扔回来,又扛走了他买的那幅挂在玄关处的油画。

他带走了属于他的所有的东西,然后再也没有回来。

熟悉的地方,哪有风景

你在炼狱里燃烧,烧死的不光是过往的点滴,还有希冀,还有痛感,到最后连悔恨都消失。

第二天,我电话辞职,换号码,换房子。我从不知道我骨子里会这么冲动决绝。手臂上依然摘不下来的镯子,被我在墙壁上磕断,碎成了三截。我用纸巾包住,寄去了公司还他。

我再也没有他的消息。我屏蔽有关他的一切。但我控制不住想象他收到碎镯的表情,是咬牙切齿的吧。我控制不住想象他会后悔,他会想念,他会一次醉酒后痛哭流涕,给我打一个永远无法接通的电话。就是这样自欺欺人的想象,让我最终原谅了这段感情,也原谅了自己。

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曾为他对我没有温柔之心而偷偷地耿耿于怀。和他分手后,我才明白,最开始的温柔最终被“熟悉”破碎。就算是最美的景致,看多了,也是寻常。熟悉的地方,哪有风景?

有些人,他们贪恋新鲜,不断索求,总以为远方的一切更美,会让嫌弃在不知不觉中带出来。

也有一些人,他们贪恋新鲜,不断行走,看过许多山,望过许多云,然后发现,还是曾经拥有过的最美。但已经回不去,远方和故土,都没有归属感。

还有另一些人,他们固守一片土地,深深地热爱,永远都在回归。

我把那朵陌生男孩送的花插进了花瓶,对这寻常的现在,深深地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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