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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毒攻毒:不要曲解中药的作用

作者:⊙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医师 臧云彩/刘永生
以毒攻毒,这个成语的意思是用有毒的药物来治疗因毒而起的疾病,后比喻利用某一种有坏处的事物来抵制另一种有坏处的事物,也就是以暴制暴、以恶制恶。

这个成语没有错,若是用它来理解中药的作用,那会引起误解。按现代人的理解,“毒”是不好的东西,把药当成“毒”,就误解了中药的作用,更有人说“是药三分毒”,这些似是而非的看法不利于人们理解中药的有效性、安全性,会引起无穷无尽的误解。

中药的毒性,在《中国药典》和大学教科书里有标注:“无毒”“有小毒”“有大毒”等,这里的“毒”字,应理解为药物的“偏性”。

中药的作用原理,用一句话高度概括,即:用药物的偏性来纠正人体的偏差,从而发挥治疗作用,也就是“以偏纠偏”。人体疾病是由于阴阳失去平衡产生偏盛偏衰,治病就是“调和阴阳”,利用药物纠偏。所以凡药,皆有偏性,治疗疾病就是以偏纠偏。

中医典籍《景岳全书》记载:“药以治病,因毒为能,所谓毒药,是以气味之有偏也。盖气味之正者,谷食之属是也,所以养人之正气;气味之偏者,药饵之属是也,所以去人之邪气。其为故也,正以人之为病,病在阴阳偏胜耳。”

上述引文,我们若用一个词概括就是“以偏纠偏”。中药治病“以毒攻毒”其实就是“以偏纠偏”,比如“热者寒之”“寒者热之”和“疗热以寒药”“疗寒以热药”等。

中医保证用药安全的主要方法有三:炮制、配伍、剂量。

首先,炮制减毒。炮制可以消除或减少药物的毒性、烈性和副作用,如生半夏、生南星有毒,用生姜、明矾炮制,可解除毒性。巴豆有剧毒,去油用霜,可减少毒性。

很多中药需要经过炮制加工或煎煮以增强疗效或降低毒性,但如果炮制、煎制不当则易引起中毒。比如,何首乌,若是补肾用,则须以黑豆浸泡,否则它的作用即变成润滑大便,成为泻药。再比如附子,是含有毒性的中药,煎煮时强调久煎。有试验证明,附子煎煮愈久,强心作用愈显著,毒性愈低。

其次,配伍减毒。有些药物因为相互配用而减轻或消除了毒性、副作用,但是也有些药物因为相互作用而使药效减弱或发生不利于人体的作用。对于这些情况,古人曾将其归纳为七种情况,叫药性“七情”。我们对药性“七情”只举一例——“相畏”,就是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其他有害作用能被另一种药抑制或消除,如生半夏有毒性,可用生姜来消除。

再次,控制剂量。剂量决定药效,也决定毒性。也就是说,剂量达不到,药效就体现不出来。同样,如果剂量过大,则会出现安全问题。大剂量、长期用药造成药物在体内蓄积,而机体对药物“毒性”的耐受性是有限度的,超出限度的用量就容易引发不良反应。

中药的毒性,用现代药理学可以这样理解:药物的成分多种多样,功能也具多样性,这决定了我们应用某一味药物时,并不是应用其所有功效,而是希望取其某一种功效,那么,此药的其他功能可能会导致某种不良反应。比如,有一味药叫牛蒡子,可发散风热,清利咽喉,也能够祛痰止咳。当我们用牛蒡子治疗风热感冒(伴随咽喉疼痛、咳嗽)时,效果非常好。但此药性质滑利,会引起腹泻,不过,治疗时,不用刻意避免这个副作用,因为一旦停药,腹泻就停止了。

对于中药毒性,民间一直存在两种极端观点:一方说中药是纯天然制剂,不是化学合成药物,对人没有毒害;另一方说“是药三分毒”,中药有肾毒性,吃中药会导致肾损伤。

上面的说法都是以偏概全,是对中药药性的误解,流传开来,易让人们对中药的误会越来越深。所以,我们要正确认识药物的毒性,用药要谨遵医嘱,权衡利弊。

(摘自《大河健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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