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器设在境外
2016年7月,一起由公安部督办的组织传销活动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交由株洲县检察院承办。据了解,该案为涉及巨额资金外流的新型网络传销案件,涉及全国20多个省(市)区、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境外国家,案情复杂,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目前,新型网络传销多以网络软件为平台,以电子商务、网上创投、网上股权投资、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慈善救助、免费旅游等为宣传口号,以网络支付为资金流转工具。新型网络传销多以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诱骗新的投资者实现虚高利润,具有虚拟性、跨地域性、隐蔽性、金融性和欺骗性的新特点。
此案中的“维卡币”组织系境外向中国境内推广虚拟货币的组织,所建立的传销网站及营销模式由外籍人士鲁某组织建立,服务器设立在丹麦的哥本哈根。该组织对外宣称“维卡币”是继“比特币”之后的第二代加密电子货币,欺骗性宣扬“维卡币”具有巨大的升值空间,诱惑他人投入巨额资金到其设立的网站,同时隐蔽设置入会门槛,要求会员注册后不能退会,不能退款,直接吸纳大量资金。
要成为“维卡币”组织会员,必须在老会员的推荐下,缴纳不同级别的“门槛费”获得相应级别的激活码注册成为不同级别的会员。“门槛费”以欧元为计价单位,即入门级130欧元、进阶级530欧元、专业级1030欧元、高管级3030欧元、大亨级5030欧元、至尊大亨级12530欧元、节日大亨级18830欧元、二合一套餐31330欧元、三合一套餐36330欧元,其中30欧元为入会的手续费。由此可见,“维卡币”组织实质上要求参加者支付相应金额购买激活码以获得加入会员资格,并按照投资的金额及先后发展的顺序组成层级,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并以高额回报引诱他人参加的新型网络传销组织。
涉案金额巨大
接到案件后,株洲县检察院随即成立了专案组,检察长和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组织指挥,抽调院内5名办案骨干、1名技术人员集中力量开始办案。在前期侦查阶段就和株洲市公安局积极沟通,委派3名公诉人员全程跟进办案进度,引导侦查,完善证据体系,规范案件程序。
通过和公安机关的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公安机关依法查明,该案所涉“维卡币”网络传销组织及营销模式是由德国籍总头目鲁某组织建立的。截至今年5月,该传销组织已在我国境内发展7条下线、27个资金池账户、会员层级140余层、注册会员账号200余万个,涉案金额达150余亿元人民币。
这些巨额资金从传销组织金字塔的底层一级一级汇总到上层账户,涉嫌逃避金融监管流出国境,进入到国外账户,严重危及国家金融安全和稳定。据悉,株洲县检察院所承办案件部分涉及该传销组织中的3条下线,目前已追缴涉案金额近17亿元人民币。
□5月23日《检察日报》张吟丰 戴亮 陈小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