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州最高法院5月22日对一起“啃老”诉讼作出裁决,要求一名现年30岁的男子必须搬离父母住宅。
纽约州居民马克·罗通多和妻子克里斯蒂娜上月向州最高法院起诉儿子迈克尔·罗通多。法庭文件显示,迈克尔在父母家居住8年,不交房租、不做家务,拒绝父母给他“安家费”,父母因而要求法院裁决迈克尔搬走。
迈克尔在庭审时说,他从网上查询到的法律条文规定,如果要求家人搬离住宅,需要提前6个月通知,而父母违反这一条;另外,父母只提供住处,饮食和洗衣服都是他自己负责。
法官唐纳德·格林伍德驳回迈克尔的辩解,说网上查询的内容不具备法律效力,法庭不接受“6个月”的说法。
这一案件要追溯至8年前迈克尔搬到父母家说起。
罗通多夫妇住在奥农多加县卡米勒斯镇。迈克尔没有正式工作,不交父母房租,不做家务,让父母着实“头疼”。今年2月2日,父母决定不再娇惯这个“巨婴”。他们给迈克尔写信,说给他两周时间搬走。迈克尔无动于衷。
2月13日,父母发出第二封信,通知迈克尔有30天时间搬走,如果3月15日前不离开,父母将“立即诉诸司法程序”。
2月18日,为督促迈克尔离开,父母写了第三封信,为他提供1100美元租房钱,建议儿子收拾个人物品,变卖贵重物品换些钱,再找份工作。
时间一天天过去,迈克尔没有搬走的意思。父母3月5日发出第四封信:“你要小心,我们会采取一切合适、必要的行动,确保你按照要求搬走。”
最后期限过去了,迈克尔还赖在父母家。罗通多夫妇写了第五封信,要求迈克尔把车从车道上开走。
老夫妇4月向卡米勒斯镇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裁决儿子搬走。镇法院要求两人向州最高法院起诉。
22日裁决让这起“啃老”闹剧暂时告一段落。福克斯新闻网报道,迈克尔走出法院后还振振有词,声称要上诉。
不过,法院没有下令迈克尔在哪一天搬家。罗通多夫妇律师说,需要给迈克尔留出“合理、足够的时间”搬走。
□5月24日《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