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杨某在上网时,网页上弹出的一个迷情药水的小广告,引起了他的注意。出于好奇,杨某加了对方好友,对方推荐了几款迷奸药给他,并详细告知如何使用。
常年与妻子分居两地的杨某,心理和生理都倍感孤独,他当即便下单了,从此开始了他那见不得人的勾当。
直至今年4月份,杨某从一个社交平台上认识的朋友处得知,自己常买药的上家被抓了,他觉得自己恐怕也在劫难逃。
果然,4月18日,警方根据线索抓获杨某。
据杨某交代,从去年4月份到11月份,他先后9次通过网络联系人刘某(另案处理)购买迷奸药,总共花了好几千块。
小月(化名)就是受害者之一,若不是警方通知她去做笔录,她至今都还不知道自己被杨某迷奸过。
小月在温州瓯海市区一 KTV上班,她回忆说,今年4月10日,她陪几个客人喝酒聊天,杨某也在场。闲聊了几句后,杨某跟小月说自己跟老婆离婚了,心情不好,希望小月陪他一晚,发生关系的话就给她2500块。
当时小月犹豫了一下,后来公关经理也怂恿她出台,还说到时候会打电话给她,帮她脱身,小月便答应了,杨某当即转了600元的包厢小费给她。
之后,杨某带小月来到了位于龙湾区的一处日租公寓,一进门杨某便给她一片口香糖,后来又开了2瓶红酒。
两人一边玩牌一边喝酒,大概喝了一瓶多红酒后,小月便晕晕乎乎地睡着了,直到第二天中午才醒来。
醒来后小月还是觉得头晕得厉害,杨某便告诉她说:“昨天你喝醉了睡着了,我们什么都没发生。”
小月见自己衣服穿戴整齐也就相信了杨某的话,后杨某提出要跟小月发生性关系,小月拒绝了。杨某又转了200元出台费给她,小月便离开了。
“当时我就只吃了一片口香糖,喝了大概一瓶红酒,第二天醒来除了感觉头晕、想吐,并没有觉得哪里不正常。”小月回忆说,要不是警方将杨某手机里的裸照拿给她确认,她根本不知道自己居然被迷奸了。
杨某交代,他从去年8月份开始,在杭州、温州等地先后用同样的方式迷奸了10名女性。每次杨某都是给受害人吃口香糖,或趁对方不备在酒里下药,将对方迷晕后,在被害人毫无意识的情况下与其发生性关系并拍下视频或裸照。
然后再将受害人的衣服穿回去,把剩下的酒都倒掉,制造喝多了醉酒的假象。
等到受害人醒来后跟其说他们什么都没发生,并要求再发生一次性关系。受害人都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昏迷的时候已经被杨某迷奸了并拍下了裸照。
且杨某出手阔绰,每个约出来的女性他都支付了包夜费,少则800元,多则6000元。“这些女性除了KTV的小姐外,其余都是网上约出来的,有的说自己是在校大学生,我也没核实过。”杨某交代说。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杨某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强奸罪,日前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青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