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I: 10.19422/j.cnki.ddsj.2017.05.018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日本在华企业撤资现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中日作为东亚前两大经济体,两国地缘相邻和产业强互补性带动了经济上的往来互动。然而,随着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日本对华投资的经济驱动力减弱,同时中日两国由于历史原因以及钓鱼岛领土争端问题而引发的政治摩擦加剧,日本撤资的传言不时见诸报端,引发关注:日本企业大规模撤资是否真的会到来?日本是中国的第一大外资来源国,中国则是日资企业海外据点设立最多的国家。日企撤资无论对中国还是对日本而言,都具有重要的经济影响,所以需要我们深入探讨,谨慎评估,由此才能从容应对,制定更加准确、有效的政策。
日本在华企业撤资现状
撤资潮是指日资企业在华据点出现大面积撤退,日本对华投资出现急剧减少的情况。2012年,日本对华投资达到73.8亿美元,此后连年下降,2013—2016年分别降至70.6、43.3、32.1和31.1亿美元。日资企业在华据点的撤退表现为据点的全部撤退和据点的整合。撤资包括主动撤资和被动撤资。主动撤资是指日资企业在华完成了事业开展目标或基于公司的发展需要而采取的撤资行为,被动撤资是指日资企业由于企业间竞争或者公司发展不乐观而被迫退出市场。[1]
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近五年的《海外事业活动调查报告》,日企在华据点的撤退数量呈现显著增加的态势,从2010年的147家逐年上升到2014年的238家。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发布的《日本企业开展海外事业调查报告(2016年度)》显示,中国是日本海外据点转移数额最多的国家,数额达到了其全世界总转移量的36%。其中15.3%的据点转移到其他亚洲国家,8.5%的据点回流到日本。如果从不同视角观察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的日企撤资情况,可以发现劳动密集型制造业的撤资更为明显,撤资数量自2012年以来连续突破100家。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的撤资数量总体趋于平稳,但第三产业的撤资数量在2014年出现了大幅增长,由2013年的69家增长到111家。
对于日企撤出中国的原因,有学者认为主要是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安倍经济学背景下的日元大幅贬值以及中日关系恶化造成的“国家风险”所致。[2]不过对于未来中国市场是否会出现大规模的日企撤资潮这一问题,目前学术界尚未进行深入讨论。
日资企业的撤资行为不会演变为撤资潮
近年来,日资企业在华确实存在撤资行为。那么,这种显著增加的撤资行为是否会演变为一种大规模的撤资浪潮呢?一般来说,小规模撤资是一种正常的经济活动现象,是市场活力和市场竞争的体现。但是大规模撤资却往往伴随着大规模失业、国家税收锐减等一系列经济问题。深入分析日本企业在华特征及发展趋势、日企撤资结构分布及其成因,可以发现,中国作为日资企业外部据点设立的第一大国,从撤退比例来看,撤资问题并非严峻。也就是说,现阶段日资企业在华并未掀起一场撤资潮,而且在未来一段时期内也不会出现。
一是日企撤资表现出结构性特点。从总量上说,在华日企撤资数量逐年增加,然而通过撤资率的比较可以清楚地发现日资企业的撤资行为并不严重,而且主要表现出结构性特点。2010年以来,日本对华撤资比例一直比较平稳,仅在2014年出现上升态势。[3]换句话说,用撤资率度量的撤资现状并未表现出如撤资数量所体现出来的严重性。这是由于中国是日本海外投资据点数量最多的国家,其庞大的日企数量稀释了撤资数量的影响而表现出温和的撤资率水平。另外,日企在撤资的同时,并未停止在华新设据点的脚步,2014年在华新设据点数量占全亚洲的20%。这也说明我国的投资环境并未阻碍日资企业的发展,撤资行为更多的是源于企业自身生产经营转换的需要。
在细分行业,日企撤资率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和第三产业表现出了较大差异。撤资主要发生在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平均撤资率为3.73%,其中撤资率超过5%的食品加工业、纤维业以及煤炭业三种行业均属于低技术劳动密集型行业。在资本密集型制造业和第三产业的平均撤资率则分别只有2.35%和3.09%。与之相比,日资企业在其他国家上述三个产业的平均撤资率分别为2.04%、2.15%和2.89%。也就是说,日企在华撤资率总体上确实稍高于世界其他经济体,但这种撤资主要体现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其他两个行业则差距不大。特别是在生产用机械制造、情报通信机械制造、输送机械制造、通信情报以及批发零售等行业,在华日企的撤资率还要小于在其他国家的日企撤资率[4]。这也说明资本密集型机械制造业的日企在华发展前景光明。
劳动密集型行业尤其是低技术劳动密集型行业的撤资主要源于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涨。根据2016年日本贸易振兴机构海外调查部《在亚洲大洋洲日资企业情况调查》,从日资企业在东亚各主要国家城市的普通职工工资水平看,北京的平均工资已经上涨到越南河内平均工资的三倍之多。这说明中国的低成本优势已基本被东盟低收入国家所取代。因此,与其说日本在华企业存在撤资行为,不如说是直接投资发生了结构性变化。虽然日资企业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存在撤资现象,但是在资本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投资脚步却并未停止,未来甚至会迈出更大的步伐。
二是日企经营现代化趋势明显。经营现代化是日资企业在华生产的同时将其产品在华销售的一种新型企业战略。内销是指日本在华投资厂商生产产品中在中国销售的比例,在此选用内销比例来度量日企经营现代化的发展程度。根据日本经产省2016年发布的《海外事业活动基本调查》,在制造业行业中,产销强依赖[5]的行业为食品、化学、非铁金属、输送类机械,其内销比大于80%;产销一般依赖的行业为纤维类、土石和金属,其内销比介于50%—80%之间;产销弱依赖的行业为一般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制造业,其中前者内销比为44%,后者为28%。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海外当地法人季度调查》,比较近十年的产品销售分布可以看出,日资企业内销占比一直在增加,而销往日本和第三国家的比例则持续走低[6]。这说明日企对华投资目的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低成本驱动下的对华投资逐渐演变成消费驱动下的对华投资。中国在日企眼中已不再只是一个“世界工厂”,更是一个消费大国,日资企业的生产行为更多的是服务于东道国国民的消费。
在亚洲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背景下,亚洲各国消费需求低迷,而中国却在消费增长上一枝独秀,居民的消费需求持续上升。根据日本经济产业省海外调查数据,2010年日资产品在华销售总额为26.277万亿日元,随后一路高涨,2014年达到42.474万亿日元,增长率高达61.64%。与之相比,同期日资产品在全球市场的销售额增长率仅为48.58%,在亚洲市场的总增长率也不过52.96%,这足以显示出中国民众的消费后劲。现阶段中国正逐渐从出口和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向消费驱动型增长模式转变,可以预见今后中国的消费需求将更加旺盛。在这样的背景下日资企业岂会轻易放弃中国的大市场。因此从经营现代化角度看,全面撤资的动因并不成立。
三是日企在华利润持续保持高位。对于任何一个企业来说,利润永远是其追逐的最终目标。经常利润率是指主营业务利润与销售额的比值,当期净利润率是指缴纳所得税后企业的当期留存收益与销售额的比值。经常利润率和当期净利润率都是衡量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其数值的大小与企业盈利能力成正比。根据日本经产省2016年发布的《海外事业活动基本调查》,2010年以来日资企业在全世界的经常利润率以及当期净利润率逐年下滑。2014年日资企业在全球范围内的经常利润率与当期净利润率分别为6.1%和4.2%,到2015年已经分别降至4.1%和2.8%,这表明日资企业海外事业开展并不顺畅,其盈利能力显著下滑。2010年日资企业在华的经常利润率与当期净利润率分别为6.8%和5.5%,高出同期全世界平均利润一个百分点左右。在此之后日资企业在华利润率一直领先于全世界利润率。值得注意的是,2014 年日资企业在华经常利润率逆势上升,达到5.8%,高出上一年0.2个百分点。与同期日本在亚洲、北美洲、中南美洲、全世界平均的利润率相比,日资在华企业经常利润率分别高出0.7、2.6、3.0和2.0个百分点。这也显示出,尽管日资企业在海外的总体营利能力出现滑坡,但是其在华仍然具有较高的营利性,中国仍然是日资企业事业开展的理想目的地。总的来看,日企在华确实存在撤资行为,但大规模的撤资潮不会发生。图为2017年2月28日,日本川崎京滨工业区的工厂烟囱排出蒸气。四是在华日资企业对中国存在生产依赖。日资企业在华的生产供应链一旦建成,便会产生较强的路径依赖。企业的生产需要与当地部分原材料加工商洽谈合作,需要建立厂房和设备投资,由此形成的高沉没成本成了企业撤资的制约因素。另外,企业据点转移到其他国家将存在生产和经营风险。新进入市场的日资产品的消费认同往往需要一个时间过程,同时由于与当地文化和生活习惯存在差异,企业战略也需要逐渐摸索,而这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在亚洲地区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拥有如中国这样庞大的消费群体,对于在华发展现状和趋势良好的日资企业来说,选择撤退和转移据点并不理智。
五是日资企业对华投资预期乐观。投资预期是日资企业对在华投资环境、投资收益等的综合考量。受钓鱼岛争端、中国劳动力成本提高等因素影响,2013年后日本企业对华投资意愿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根据日本贸易振兴机构的《在亚洲大洋洲日资企业情况调查》数据显示,在华日资企业在今后1—2年计划扩大企业规模的比例从2012年的52.3%下降到2016年的40.1%,计划维持现有规模的企业则逐年增加,从2012年的42%提高到52.8%。即便如此,计划撤离和向第三国家转移的企业比例并未发生明显变化,2012年日资企业据点的转移和撤离比例是1.8%,2016年这一比例仍然停留在1.8%。这表明近九成企业对中国市场的前景预期呈稳定状态。日本协力银行开展的《日本制造业企业开展海外事业调查》也同样验证了日企对华投资的乐观心态。数据显示,从2013—2016年日本企业的前五大理想投资国一直是印度尼西亚、印度、泰国、中国和越南,而中国在其中的位次呈现稳步上升的态势,由2013年的第四位跃至2016年的第二位,这说明日本制造业厂商对在华投资充满信心。 政策建议 总的来看,日企在华确实存在撤资行为,但大规模的撤资潮不会发生。尽管如此,近几年持续增多的日企撤资行为还是需要引起重视。中国构建全面的开放型经济社会仍然需要大量的外资企业,吸引外资对中国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和经济结构顺利转型依然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吸引日本对华直接投资,中国可在以下方面加强建设。
一是加强中日两国的经济合作,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从顶层设计上促进中日两国的经济交流与合作,能够自上而下带动日资企业在华投资。目前,对中日两国经济合作最具推动作用的是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中日韩作为东亚三大经济体,从产业互补和比较优势上看具有较大的合作空间。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会使日本在华的跨国公司大受其益,他们能够充分利用自贸区的政策红利和对外开放红利,拓展经营,扩大生产网络,进而促进日资企业在华直接投资和设立据点。目前,中日韩三国就自贸区的谈判正不断走向深入,但仍存在诸多政治和经济障碍需要各方努力克服。从中国的角度来看,今后应继续坚定不移推动中日韩自贸区建设,保持区域一体化战略不动摇,促进贸易和金融投资,带动经济发展。
二是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投资环境是日资企业选择海外投资国的重要因素。2015年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对外发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通过放宽外资准入、引导外资投向以及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推动了外商投资环境的改善,这也为日本对华直接投资提供了政策指引和战略机遇。2013年以来,中国建立的三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制度创新层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在自贸区内实行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实行外商投资备案管理,这一改革为包括日资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开展在华事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为进一步吸引外资,中国应更加注重对投资环境的改善尤其是市场环境和法制环境建设。从市场环境上讲,要做到竞争有序,减少交易成本。在出现信息不对称和信息不完全时,从政府层面适度进行调控和治理,保证外资企业与中资企业的公平竞争,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从法制环境上讲,要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以法律规范的方式从事管理活动,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增强其不断扩大投资的信心。
三是简化通关手续,降低交易成本。对于日本在华企业来说,其生产所需原材料以及相关机械设备中有一定比例来自日本和其他国家进口,所生产的产品远销日本和第三国家。中国在海关制度以及法律法规制度等方面仍不完善,通关手续繁杂,效率低下的问题凸显。这些问题既增加了产品的交易成本,也造成了效率的低下,进而影响日资企业在中国的投资战略和海外投资布局。根据世界银行数据,2016年中国的进口成本为522美元/集装箱,出口成本为777美元/集装箱。与日本经济往来密切的东亚国家如泰国、越南、印度尼西亚,其进出口成本都维持在250美元/集装箱左右,美国的进出口成本更是仅为175美元/集装箱。由此可见,中国在进出口上依然存在较大的成本劣势和差距。中国在简化通关手续、缩减交易成本等方面还需要下更大的决心和做出更大的努力。
四是大力吸引日资企业对互补性行业的投资。中国与日本经济存在强互补性。日本作为一个制造业强国,在高端制造业、节能环保业等领域有很明显的优势。而中国作为一个制造业大国,在中低端制造业领域存在比较优势。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中国要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大力推进生物技术、绿色低碳、高端装备与材料等领域创新和产业化。在高端创新发展工程中列明了机器人装备、高性能医疗器械和先进化工成套设备等发展领域,而日本在这三类制造业领域发展迅猛,并处于世界发展前列。日资企业在这些技术密集型行业领域的对华投资对于中日两国来说将是一项互惠互利的选择,中国对于高端制造业的需求使得日资企业迎来了崭新的战略机遇期,为推动日本国内的经济复苏注入新活力。同时日本高端制造业在中国投资所带来的知识和技术的溢出效应也能加速中国制造业的发展。
(第一作者系辽宁大学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二作者单位:辽宁大学转型国家经济政治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张凯)
[1] 杨龙、吴光芸:《跨国公司在华撤资:动因,影响以对策》,载《改革》,2007年第4期。
[2] 傅钧文:《发达国家制造业回流现象及成因分析—以日本为例》,载《世界经济研究》,2015年第5期。
[3] 2010-2014年度的撤资率分别为3.18%、2.87%、2.55%、2.65%和3.70%。
[4] 2010-2014年日企在中国生产用机械制造行业、情报通信机械制造、输送机械制造、通信情报、批发行业和零售行业的年均撤资率分别为2.53%、3.57%、1.07%、5.12%、1.97% 和 2.71%,而在其他国家则分别为2.89%、3.63%、1.35%、5.34%、2.28和3.64%。
[5] 产销依赖度指行业内表现出非贸易品特性的程度,度量了本地销售对本地生产的依赖。
[6] 2006年,日本在华企业内销占比是52%,2016年上升至68%,提高了1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