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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证:能否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

作者:文|摄 本刊记者 耿国彪
2月3日,人们呼吁许久的可再生能源“信用标签”———绿色电力证书终于落地,《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拟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

“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惟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任何企业和社会公众均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

在新能源发电补贴缺口一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绿证”的出现能否促进全社会清洁能源的高效利用,引起各方的广泛关注。2月3日,当不少企事业单位还沉浸在春节假期之时,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便联合发布了一项被业界视为“绝对重磅”的电力新政——《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为电力体制改革,也为更好的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确立了方向。

《通知》显示,绿色电力证书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独特标识代码的电子证书,是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的确认和属性证明,以及消费绿色电力的惟一凭证。自2017年7月1日起,绿色电力证书将正式开展认购工作,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竞价确定。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绿色电力证书经认购后不得再次出售,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对购买绿色电力证书的机构和个人核发凭证。

“根据这一试行电力新政,未来,光伏、风电等绿色电力或将转化为某种‘有价证券’——绿证,并实现市场化交易。从中,卖方得到了资金,买方则可凭证获得相应政策或优惠,以及彰显社会责任,甚至是‘证券’的溢价。”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介绍,“当然,从政策制定到目标实现,需要循序渐进,例如这一试行新政还有很多限制,比如绿色电力证书只能交易一次,价格设有上线,还不是所有可再生能源发电形式都可获得绿色电力证书,且购买绿色电力证书可以带来的好处也不清晰等等。但这毕竟是为市场确立了未来发展的方向。”

在新能源发电补贴缺口一直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绿证”的出现让很多新能源发电企业瞬间感觉被打了一针“强心剂”,卖“绿证”及时回笼资金或将成为不少新能源发电企业的新选择。

弥补补贴资金缺口“绿证”是国家对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惟一代码标识的电子凭证,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按照国家能源局相关管理规定,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任何企业和社会公众均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

2015年,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标准提高到每千瓦时0.019元,但是始终无法满足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面临的资金缺口问题。截至到2016年上半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补贴缺口约为550亿元,业界预计到2016年年底将达到600亿元。而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不能按时发放,影响了风电和光伏企业的现金流,尤其对于光伏企业来说,补贴资金占到光伏电价的近70%。“目前,有很多光伏企业18个月至24个月已经没有拿到补贴了,这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现金流和后续投资。”相关业内人士称。

相关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缺口,通过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或能部分解决补贴问题,也将有利于企业快速回款。不过,这项制度推行初期偏向公益性质,还需等待试行结果及后续规定出炉。此外,广发证券在研究报告中表示,现阶段,“绿色电力证书制度主要是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来缓解企业补贴资金的来源问题。其有效推进可以解决补贴资金来源和提高补贴的效率,也为配额制的推行和实施提供了一定的制度基础。”

“绿色证书可以作为独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计量工具,也可以作为一种转让可再生能源的环境效益等正外部性所有权的交易工具。”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指出,通过市场化的方式,打通绿色电力消费和生产两端互相激励模式,给予生产清洁能源的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是一种市场化的补贴机制。

陆上风电进入“绿证”的备批范围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主任彭澎认为,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有利于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和降低国家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强度,其中“降低财政资金直接补贴强度”主要是解决未来补贴来源问题,“现在可再生能源的补贴主要依靠附加费,且上涨难度很大。”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副院长易跃春认为,随着政策宣传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全社会对“绿证”逐步认同,我国“绿证”自愿认购市场前景将非常广阔。

易跃春解释说,结合我国国情,我国的“绿证”价格仍考虑以市场定价为基础,但不高于相应的国家补贴标准。在补贴资金上,采取以认购“绿证”数量冲抵补贴电量的方法,即发电企业出售“绿证”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

可见,“绿证”并不是要替代原有的国家财政补贴,而是增加新能源补贴资金来源的一个手段,其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国家财政补贴压力,特别是有利于缓解当前补贴拖欠的局面,大大降低企业的财务成本。同时,新能源发电企业还需要通过技术进步提高整体转化效率,通过规模化管理和竞争性选择,把成本降低,从而逐步减少单位新能源电力的补贴需求。

“根据认购规则,陆上风电证书的价格竞争力相对强一些。”彭澎表示,以目前的标杆电价测算,风电绿色电力证书最高价为0.26元/千瓦时,光伏绿色电力证书最高价则可能达到0.55元/千瓦时。若证书交易顺利且价格接近可再生能源补贴的话,对于风电、光伏业主而言有利于优化现金流。

国内一家光伏电站主流企业的负责人透露,由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费,存在较大的缺口且近期上调的空间不大,大量项目补贴到手至少需要排两年的队,期间融资压力、资金成本都非常大。企业方面一直在向有关方面呼吁,希望加快发放补贴的速度。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被认为是降低国家财政资金的直接补贴强度、完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的一项措施。基于目前的证书买方属自愿性质,并不能从交易中得到好处,因此要等试行后,交易的电量、价格等关键细节才能见分晓。

华北电力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袁家海表示,2017年会是纯自愿交易,新能源企业自愿参加,各类用户自愿购买,价格上限为各类可再生能源有效的补贴额。根据2017年的实施情况,2018年可能把绿证与非水可再生能源强制配额制结合起来,这样供求双方的积极性才能真正调动起来。

彭澎认为,2018年将进行强制考核,目前有两种思路:考核电网公司,通过对电网的配额考核,让电网想办法把绿色电力卖出去;考核发电企业。他认为,选择哪一种思路,要看电力市场的改革情况。

据了解,“绿证”在适用范围上只涵盖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不含分布式)。究其原因,是出于风险防控的考虑。易跃春表示:海上风电初始投资大、建设周期长、投资风险较高,执行“绿证”交易可能给项目收益带来一定波动风险;光热发电刚刚起步,还未进入规模化发展阶段,电价政策也处于探索阶段;分布式光伏发电在监管和电量计量上有一定难度,且可能对初期的“绿证”交易造成一定冲击;生物质发电技术类型较多,且各技术类型电价政策不尽相同,环保监管难度也较大。因此,上述项目均暂不考虑列入“绿证”核发对象。

光伏发电是绿色电力中的主力军而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技术较为成熟,项目规模在我国非水可再生能源中的比重高,需要国家大额补贴支持,先期让这些项目参与“绿证”交易有助于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因此,该政策考虑首先将列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作为“绿证”核发对象是客观务实的。未来随着产业发展及技术进步,再考虑将分布式光伏发电、海上风电、光热发电、生物质发电等项目逐步纳入核发对象。

支持绿色电力的最佳证明

事实上,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并非我国独创,据了解,当前,美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等20多个国家均实行了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国际经验表明,推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给予生产清洁能源发电企业必要的经济补偿,是可再生能源产业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并不是一张空头支票。对于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来说,“绿证”都是有价值的。我国已向世界郑重承诺,到202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15%的目标。为实现该目标,有效治理雾霾,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迫切需要大力发展风电、太阳能发电等绿色电力。

支持绿色电力,并不是喊几句口号那么简单,“绿证”作为最好的支持绿色电力的产品,是可以统计和计量的,一个“绿证”对应1000度新能源发电量。

“绿证”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产品宣传等方面还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易跃春以苹果公司为例讲述了“绿证”对于企业打造品牌形象的作用。苹果公司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与其一直以来的支持绿电有重要关系。苹果公司设定了100%使用绿色电力的目标,截至2015年底苹果公司使用的能源有93%来自可再生能源。消费者对于苹果公司的做法非常认可,同样类似的产品,尽管苹果公司的价格贵一些,消费者却依然愿意选择他们的产品,因为在消费者看来,这样的公司有更强的社会责任感。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告诉记者,国际上更多的是用户认购,国内终端用户认购的环境、条件还不具备,用户暂时达不到积极认购的节能减排意识,这需要慢慢加以培育,逐步形成。

袁家海认为,还是会有一批注重绿色环保的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是要看能否带动更多的企业参与——需求强劲才能尽快培育市场。袁家海判断,在目前补贴发放不到位和不及时的情况下,新能源企业对绿色能源认购应该有积极性。“该政策给了实际补贴标准作为价格上限和拿到绿证收入的电量无补贴,相信会引导较为合理的均衡价格。”

袁家海分析,对于用户侧,购买绿电是一种社会责任的体现,势必要增加用电成本。办法并未明确可再生电力是必须从电网直接购入,还是可以从新能源企业直接交易购买。

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助理王英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绿色电力证书政策是一种尝试,政策将驱动形成绿证市场。对于拥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企业而言,增加了交易渠道;对于央企电力集团而言,有了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指标的更多选择——不一定要采取自投模式;对于政府、公共事业、企业等而言,也可以通过购买绿证履行社会责任。

在世界范围内看,“绿证”与强制配额休戚相关。国际上,“绿证”交易制度通常是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配套政策,例如在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美国的部分州,售电企业需要遵照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规定,在销售电量的同时需要购买一定比例的“绿证”,“绿证”不足部分则需要缴纳罚款。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16年全年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全国弃风较为严重的地区是甘肃(弃风率43%、弃风电量104亿千瓦时)、新疆(弃风率38%、弃风电量137亿千瓦时)、吉林(弃风率30%、弃风电量29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21%、弃风电量124亿千瓦时)。

彭澎坦陈,在绿证自愿交易的情况下,电网企业和火电企业没有强制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是无法通过绿证交易来解决弃风和弃光问题,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

为此,《通知》提出,根据市场认购情况,自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证强制约束交易。

彭澎指出,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制和绿证强制交易下,确定考核主体有两种思路:一种是考核电网公司,通过对电网的配额考核,让电网想办法把绿色电力卖出去,这个比较类似国外电力市场的模式;第二种思路为考核发电企业,由发电企业承担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配额,该配额可以自建或者绿证交易完成,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易跃春认为,“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的建立需要一个过程。强制配额交易涉及的问题很多,尤其是关于考核主体的确定,在电力市场改革尚未完全开展的情况下,是考核政府、用户、售电公司还是考核发电企业是个问题,需要结合电力市场改革推进情况充分研究慎重决策。同时,还要考虑现行“绿证”自愿市场的交易情况,如果自愿市场交易份额够大,能够有效减轻财政补贴压力,缓解化石能源消费导致的环保、雾霾问题,启动绿证强制配额交易的紧迫性也就不那么强烈,反之亦然。

易跃春最后表示,在我国“绿证”自愿认购政策出台后,不少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企业纷纷向我们和其他机构咨询认购“绿证”事宜,表示出浓厚的认购意愿。目前“绿证”的相关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完备,信息平台能满足今年7月1日正式上线交易的要求。相信自愿认购市场的成功开展,必将为下一步基于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的绿证强制交易推行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并积累必要的实践经验和技术力量。

目前,我国“绿证”市场才刚刚开始建立,为实现对市场的有效培育,除了对绿色能源消费的宣传外,还需要配套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例如通过绿色电力认证给予企业荣誉、为认购“绿证”企业的产品加贴绿电标签、针对个人销售“迷你绿证”等方式,都是提升企业社会品牌形象,调动企业和个人更广泛、深入参与“绿证”认购积极性的办法。而“绿证”制度能否促进发电企业分配发电量、电源投资向可再生能源倾斜,改善弃光、弃风现象,还需等待观察。

 

绿证:能否促进清洁能源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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