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生活在一个以古莲子而闻名的小城,据说古莲子是千年遗留下来的一粒种子,一块不死的化石。
我曾和一群写诗的朋友一起,骑着单车去小城的莲花湾看古莲,那时候可真年轻啊,年轻到没有任何的底色和背景,连喜欢这两个字,都是如此的纯粹,没有丝毫杂质。
我们读诗赏莲,翘课去看电影。那家电影院就藏在小城的角落里,我们选在日落时分,骑几分钟单车,跑去电影院看看墙上的海报是否换了新的,是不是又上演新片了,那是我们最关注的事情。
售票的女孩是电影院的一块活招牌,两条长长的麻花辫,红嘟嘟的嘴唇,齐齐的刘海,比海报上的人儿还漂亮,有留长发穿喇叭裤的男孩,隔老远对着她吹口哨,她不屑一顾的样子,带着几分轻蔑,很帅气。
如果现在要问我对电影院的印象,只怕对那个售票的女孩比对电影院的印象更为深刻,因为她红嘟嘟的嘴唇,是那个到处一片灰暗的年代里的一抹最亮色。
后来,我们常常去小城的火车站,因为我们向往远方,我们想坐火车去小城以外的地方,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大。看着那些上上下下,进进出出的人发呆,任时光在墙上慢慢地游移,设想着有一天,我也会像这些人一样,捏着一张属于自己的火车票,去远方。
时光像一只手,抚过的地方就再也回不去了。经年之后,我的青春遗留在了这座小城。我的小城时光,我的仓库一样腐朽的电影院,我的破败而陈旧的火车站,我十几岁乏味而狂热的青春,都永远地留在了身后。
有人问我,如果可以选择,你还愿意重过一次那样的时光吗?
我点点头,又点点头,真的,我愿意,真的愿意,那些旧照片一样散淡泛黄的时光,因为纯粹而美丽,因为美丽而盛开,盖着青春的邮戳,在记忆中永远地定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