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肉身佛的发现与确认
1995年12月,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的一尊肉身坐佛被盗,此后虽展开多年的追寻,但佛像如石沉大海。2014年10月,匈牙利自然科学博物馆展出了一尊来自中国的佛像。为提升参展佛像的受关注度,国外媒体对佛像进行缺乏科学论证的宣传。如2015年2月22日英国《每日邮报》报道,这尊佛像内藏有“木乃伊”,专家推测“木乃伊”很可能是西辽皇帝耶律大石的老师。由此,“中国千年佛像内发现打坐和尚”的新闻很快在中国媒体上传播开来。3月5日,新华社驻外记者对佛像进行实地调查,发现有关“章公六全祖师”的一些信息。次日,一则“‘千年佛像内藏打坐和尚’名为章六全,生活于1100年”的新闻引起福建省阳春村村民的注意,经过资料的对比,村民们发现新闻中提及的佛像在照片、名称及时间上都与村里丢失的佛像相吻合。各种媒体热传“欧洲展出的千年肉身佛疑为福建省被盗文物”的新闻,新华社驻匈牙利记者再度至博物馆探访求证,发表《记者手记:被盗文物?记者二次探访肉身坐佛》;匈牙利华媒《欧洲论坛》、欧洲华通社人员也以国内提供的线索对博物馆的肉身佛进行观察对比,认为其很有可能是阳春村被盗文物。这使肉身佛得到更广泛的关注,并引起国家文物局的注意。
2015年3月19日,福建省文物局派出专家前往阳春村调查了解情况;3月24日,国家文物局相关人员表示,已经基本确定荷兰收藏家的肉身佛是阳春村1995年被盗的宋代章公祖师像,将与有关部门协商开展追索工作。
从上述可见,在2015年3月,福建阳春村发现和确认了佛像,肉身佛也引起国家文物部门的重视。这很大部分归功于媒体传播的影响,而中国海外媒体的参与起了重要作用。最初,国内只是援引国外媒体的报道,传播“中国千年佛像内发现打坐和尚”的新闻,但对佛像的身份存在讹传。新华社驻匈牙利分社等华媒对“肉身佛”展开实地调查和报道,有助于国内对肉身佛身份的发现和确认,并引发关注肉身佛的热潮以及“如何索回有主文物”的讨论。作为外宣媒体,新华社驻荷兰记者又将情况转发给荷兰方面,但得知肉身佛像被媒体广泛传播的收藏者,突然于3月20日下午从匈牙利博物馆撤走佛像,原展出至5月份的计划被中止。那么,中国能否如愿索回佛像呢?
二、肉身佛追索之路
在基本确认肉身佛身份后,媒体开始围绕追索问题展开报道,并首先采访了荷兰方面的人员。荷兰的专家认为,西方的法治和舆论监督有助于追索,以政府出面的外交方式进行追索也是一条途径。荷兰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主席、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范德弗利认为,人类遗骸是肉身佛一案的特殊因素,而人体遗骸应归还原属国是荷兰民众普遍接受的伦理原则。这当中强调了舆论的影响力,媒体、舆论界施加的压力会使收藏者做出正确的选择,即促成肉身佛返还。
事实上,福建省文物局在确认佛像的身份后,就提请上级部门,以正规渠道进行肉身佛的追索工作;阳春村村民也向国家文物局提交申请委托追索的材料。①关于索回肉身佛的这些报道形成了一定的舆论影响,收藏者撤回参展的佛像后不久,通过荷兰媒体回应,若能证明其收藏的佛像是福建省被盗的,他愿意归还佛像。这便是舆论、媒体及政府的共同努力对收藏家形成了强大的压力。
随后,福建省阳春村村民联名给荷兰收藏家写信,并于2015年3月29日对外公布。4月10日,匈牙利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向荷兰驻匈牙利大使馆介绍肉身佛事件的经过,4月13日在荷兰大使馆前举行集会,呼吁荷兰方面返还佛像。据匈牙利欧洲华通社报道,在匈牙利华侨华人社团联合总会集会的当天,荷兰收藏人向该总会发来讯息,声明愿意回应中国官方正式的要求。国家文物局与荷兰收藏者取得联系,并与荷兰驻华使馆协商。5月初,荷兰收藏者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他已经达成将肉身佛捐给福建省阳春村附近寺院的意向协议。
可见,为了追索佛像,中方采取了政府出面、外交途径、民间集会等途径,而外在表现于中方与收藏者在媒体上的表态。新闻媒体在一定程度上起到联系当事方及反映舆情的作用。由于荷兰收藏者感受到媒体、舆论等方面的压力,其适当地做出回应,表达返还的意愿,肉身佛的索回出现希望曙光。然而,在数月的沉寂和期盼中,肉身佛事件并没有实质的进展。荷兰收藏者食言反悔,并拒绝来自中方的沟通协调。此后,虽然阳春村村民在上海召开“联动全球力量追索肉身坐佛章公祖师启动仪式”,匈牙利《欧洲论坛》报道了欧洲及荷兰华人在阿姆斯特丹博物馆广场举行“庆祝章公祖师诞辰”的活动,但总体而言,媒体介入有限而没有形成一定的舆论,收效甚微。
解决肉身佛事件的最好办法是采取政府的、外交的途径,但最好的解决办法却未能奏效,阳春村村民只能以费钱又耗时的司法诉讼途径追索肉身佛。据新华网2015年12月7日报道,司法追索相关取证工作已基本完成。12月11日,福建省阳春村村民向荷兰收藏家追讨失窃的肉身佛一案,被福建省三明市中级法院正式立案受理。2016年6月8日,荷兰法院受理此案。②
可以说,追索肉身佛已逾一年,以司法途径追索也达半年之久,与事件初期的迅速进展相比,追索过程显得缓慢而漫长。肉身佛事件由“新闻”变成了“旧闻”,媒体、舆论的影响力也由肉身佛发现和确认时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三、肉身佛事件的传播学反思
肉身佛的追索之路漫长而曲折,其中的原因有收藏者反复无常的态度、跨国司法面临复杂的法律问题,等等。反思追索之路,为何肉身佛收藏者的态度会出尔反尔,为何媒体舆论的压力未能起真正作用?从媒体功能上看,媒体依赖事实、新闻价值观等对事件进行报道,而媒体传播又反作用于事件的进展。从传播学角度反思肉身佛事件,可以发现我国媒体在传播中存在一些局限。
(一)肉身佛的宗教与文化属性对传播的制约
媒体的传播行为受到政治意识形态、社会文化语境的影响。一方面,肉身佛具有宗教属性。中国是宗教信仰自由的国家,但宗教作为较敏感的话题,并无对公众大肆宣扬的传统,媒体未能对肉身佛的追索进行充分报道。另一方面,肉身佛像属于文物。调查显示,在47个国家的200多家博物馆中有中国文物164万件,而民间藏有中国文物的数量达1000万件以上,其中大多数以掠夺、盗窃等方式为国外占有。③虽然我们不乏重视传统文化的呼吁,但一定程度上仍存在漠视文化的现象,肉身佛在流失的众多珍贵文物中,其价值难以引起重视。另外,受众对舆论事件关注的类型较为广泛, 但主要集中在政治与民生方面,如腐败、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问题,这些议题容易引起民众的共鸣并快速形成舆论热潮。相较而言,我们对文物肉身佛缺乏真正关心的广大受众。因此,媒体对肉身佛的文物价值和文化意义未能给予充分的和持续的关注,如“村民诉诸法律追讨肉身佛”一事,在国内外的传播力度有限,只有《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少数媒体对外进行报道,难以对收藏者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力。
(二)肉身佛事件中媒体传播的负面影响
新闻传播具备一定的媒体价值以及舆论力量。然而,新闻传播的影响程度及正负面效应,根本取决于传媒人(传播主体)对新闻的价值取向与传播导向。④正如前文所述,受肉身佛的宗教、文化属性及受众的限制,一些媒体对肉身佛事件的报道发生偏转。当肉身佛像引起关注的时候,有媒体报道泉州多地出现“肉身佛”的新闻,后又有类似报道,由此消解被盗肉身佛的珍稀感。还有媒体人采访有“肉身佛”制作经验的九华山专家,“国际在线”“央视网”等对外媒体也转载《揭秘塑制肉身佛3个步骤》的新闻,破解肉身佛的“神秘性”。时新性、重要性、接近性、趣味性或人情味等是衡量一件事实是否有新闻价值的尺度,媒体从追索之外的角度报道肉身佛,能满足部分受众的好奇心,但缺乏对追索文物一事的强调,缺乏对相关部门态度的有力传达。也就是说,媒体在对肉身佛事件的传播中,以庞杂的新闻内容稀释了肉身佛的文化价值,形成负面的传播效果。这让受众从原本对肉身佛追索的积极参与转为对肉身佛的消极认识,沉醉于琐碎而虚幻的满足感,不利于凝聚舆论力量,最终妨碍肉身佛的追索。
因此,肉身佛本身的宗教与文化属性影响媒体的表达,而部分媒体出于猎奇心理,满足于读者的点击率,缺乏文化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也是影响肉身佛事件报道的重要因素。
(三)不成熟的媒体机制缺乏国际影响力
国内关于肉身佛的最初报道,还停留于转载国外新闻,甚至讹传肉身佛像的身份。新华社驻外记者的实地调查,才使这一度无主的中国佛像出现了转机。然而,媒体将此佛像推入公众视野,并没有像以前那样发动舆论力量助推事件的解决。与以往的事件相比,肉身佛事件并非一起国内事件,从中体现我国媒体缺乏成熟的国际运作能力和影响力。作为一种“软力量”,传媒是世界各国长期博弈的重要手段,在国际竞争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⑤但是,媒体要发挥影响力,需要有成熟的传播媒介、有担当的媒体,以及有一定媒介素养的用户。在肉身佛事件中,西方受众的媒介素养可见一斑。如2015年3月19日,新华社记者将国内有关肉身佛的报道链接转给荷兰德伦特博物馆策展人,策展人表示会转告收藏者。次日,收藏者就撤走了展出的佛像。此后,因感受到来自官方、媒体和舆论的压力,收藏者表示愿意归还,并在社交媒体上表明返还意愿。实际上,这是收藏者在缓解情势,消解媒体舆论的压力,以争取时间寻找对策。后来,收藏者转而拒绝返还,这种转变是否受到我国媒体舆论的影响不得而知;但只要了解我国媒体对肉身佛的相关报道以及各种媒体中人们意见不一的评论,就可以轻易掌握我国对待肉身佛的态度。
我们的部分对外媒体,不仅对追索肉身佛的舆论形成一定消解,而且对国内索回肉身佛的愿望无法充分传达到“Twitter”“Facebook”等西方重要社交媒体上,无法将国内的舆论在荷兰等西方国家引发强烈共鸣。需要注意的是,在媒体融合趋势下,信息互联网的便捷性影响了对外新闻报道,国际上的受众除了受到中国驻外媒体的影响,完全可以主动接入国内的新闻传播平台,而我们国内的一些媒体尚缺乏应对传播全球化挑战的能力。面对全球国际传播的新趋势,我国必须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融合发展,提升信息服务能力,提升民众的媒介素养,实现媒体在国内外报道传播中的联动配合,更好地参与全球话语权争夺。
总之,对于肉身佛事件,驻外媒体的新闻报道及传播使相关新闻传入国内的偏远山村,引起了社会及网民的注意,但媒体的延伸报道、过度消费,又稀释了追索肉身佛的焦点,无意中起到分散注意力、蒙蔽受众的负面影响,造成了舆论影响力的自我瓦解。对于媒体的报道行为,我们应当进行反思:媒体不能仅仅满足于吸引受众,而置媒体的人文性、传播的社会效益而不顾。媒体应发挥其舆论作用,服务于民众,真正传达国家和人民的意志,并重塑国民对传统文化的自信与自豪。当然,对于肉身佛的追索,不能只依靠媒体和舆论。事实上,追索肉身佛已经走上了司法这条艰难之路,但媒体、政府及外交等主动行为形成的合力,有助于法律途径上的追索,促使肉身佛像早日回国。
「注释」
①熊建鹏、刘兴:《初断“肉身坐佛”系“章公祖师像”》,《东南快报》2015年3月23日A2版。
②刘芳、杨昕怡:《章公祖师肉身像追索荷兰诉讼正式启动》,《南方都市报》2016年6月16日AA19版。
③屈梦夏:《中国文物流失之殇》,《理财(收藏)》2015年第6期。
④朱联营、郭墨池:《新闻的价值取向与理性传播导向》,《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第6期。
⑤王莉丽:《提升国际传播的能力与效果》,《新闻战线》2012年第4期。
责编:吴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