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5日,由中国自行车协会培训中心举办的“电动自行车技术培训班”,在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审查部高级审查员曹世翔应邀对今年10月30日实施的2016版《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培训中心郑培东、胡昊军和张铭增等技术专家,分别就许可证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许可证检验必备知识、机械设备部分和许可证检验必备知识电器设备部分进行了宣讲。
曹世翔就今年以来开展 《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 修改的相关工作做了详细的介绍: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于2016年4月14日在北京召开了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 和 《工业产品实施细则编制指南》 宣贯会。随后,即成立了细则起草小组,主要成员有:国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检验中心、国家轻型电动车蓄电池检测中心、自行车标准委员会电动车分标委会、助力车产品审查部。
2016年5月初在京召开了起草小组工作会议,审查部领导传达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李晓波处长及审查中心王鲜华主任的讲话,要求“新编制的细则不要只站在行业和审查部位置上考虑,而要站在一个立法者的角度,客观、公正地制定规则,不能夹带部门私利。新的细则要压缩单元,减少品种。”审查部在编制过程中,就企业生产和检验设施的要求、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征求了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的意见。6月2日,审查部在京召开了实施细则(讨论稿)专家讨论会,参会的专家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审查中心的领导,部分省局审查中心的专家,检验机构的代表,中国自行车协会、企业的代表及起草小组成员。与会者就实施细则的讨论稿在会上进行了充分的讨论,提出了修改建议,并在会上就修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
8月23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在京召开了细则审定会,专家对细则提了修改意见:1.细则第19条中未按模版“对企业延续申请提交省抽报告可免于许可证产品检验”,提出意见。专家的意见是:所有的实施细则均按模版的内容要求认可省抽报告,助力车细则单独不认可。2.细则中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项目未做删减,不符合总局及模版要求。根据模版的要求只保留安全项目或主要性能项目,其它性能项目均应删除,原则上不容许不合格项存在。细则未被通过。
9月12日,审查部发文 《关于征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助力车) 删减电动自行车产品检验项目意见函》,有20家企业、2个地方主管部门、2家协会对该函提出了意见。
9月22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在京召开细则审定会,助力车细则在此会上进行最后的审定,最终通过了评定。
2016版 《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共7章25条,7个附件,9个附表。其中内容与旧版相比有所变化:
一、产品标准变化:由2个标准改为1个,其中保留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将GB3565-2005《自行车安全要求》 列入相关标准,该标准在GB17761中主要是产品试验方法。
二、产品相关标准变化:标准版本更新3个、新添相关标准1个,相关标准减少了19个。
三、企业申请助力车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交材料变化:只需按 《通则》 第8条要求提交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材料 (各一式3份)。
四、检验设备要求变化:企业具备检验设备中删除了部分检验设备,它们是:后轴身检定架、后轴身试摆规、鞍座夹紧测试仪、轮辋高度尺、轮辋带尺、轮辋接口检具、电池测试仪共7台。
五、关键零部件有:车架、前叉、车把、锂离子电池、电动机、充电器、控制器、铅酸蓄电池、制动系统部件。
六、关键工序的调整:原细则中关键工序为例子,企业自己选择。2016版定为企业必须设立要求的“车把安装、控制器安装、制动系统装配、整车调试”必备关键工序,同时可以在此基础上增加其它关键工序。
七、产品检验与原细则主要变化:产品检验中抽样的基数由原30辆减少为20辆。
八、检验项目删除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要求》 标准中的一般项目13项;删除重要项目6项;保留11项。删除的重要项目有:1.整车质量 (重量),2. 最大骑行噪声;3.车轮静负荷;4.鞍座调节夹紧强度;5.欠压过流保护功能;6.整车道路试验。检验项目总计由35项改为16项,检验报告时间由15天调整为12天。
九、把重要项脚踏骑行能力调整为否决项。
十、判定要求由原有容许3项不符合修改为2项。
十一、企业申请证书延续流程及要求进行调整。
十二、 《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主要变化:1.取消了技术人员的资质要求;2.取消了检验人员的资质要求;3.取消了型式检验和定期检验;4.取消了产品说明书中对废旧电池的要求;5.增加了生产过程监控条款。
本次会议共有80余家在津的电动自行车企业代表参加出席。天津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楚宁、生产力促进中心主任张瑞华、朱萍等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