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车与驾车相比,有速度慢、要直面各种不利的气候条件、不适合长距离出行等劣势,但从生态环境以及市民健康方面来看,却有一系列的优势:自行车生产、使用及维护过程所耗费的材料和能量少于汽车;骑车不会造成空气污染,不产生噪音;自行车占用空间少;骑车有助于身体健康等。如果说,前汽车时代,自行车出行是落后的标志,是一种无奈的选择,那么在汽车时代,自行车出行则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一种绿色选择。
在经历汽车社会的“病痛”之后,一些发达国家出现了交通由“四轮”到“两轮”的回归迹象。在荷兰、丹麦、瑞典和德国等欧洲国家,自行车正逐渐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主流出行方式之一。为了让自行车出行更加便捷、安全和舒适,一些欧洲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相互匹配的措施:建设大量的自行车专用道和路边车道,甚至开始建设自行车高速公路;完善便于自行车通行的道路交叉口和采取自行车优先通行的信号装置;限制车速度和设置机动车物理障碍;设定自行车优先权的车道和路段;提供充足和安全的自行车停放设施;注重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衔接;为在校学生提供骑行培训;为骑行者特别是年幼和年长者提供特别的法律保护。而在“车轮上的国家”美国,有识之士也在反思,甚至有些人喊出了“去汽车化”的口号。
随着汽车化弊端的凸显,自行车出行在我国也获得了更多的重视。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已开始修建自行车道,发展公共自行车系统,在这方面杭州可谓典范。G20峰会期间,阿根廷总统马克里与夫人便骑上了杭州公共自行车,骑游充满诗情画意的西湖。最近,京沪还出现了“智能共享自行车”。不过,从现有的城市形态和交通条件上看,自行车出行并不乐观。公共自行车系统还不完善,许多城市的自行车道仅有休闲功能,自行车在城市交通中的作用尚不明显。随着小汽车的逐渐普及,在我们这个曾经的“自行车王国”,自行车交通甚至有逐步被边缘化的危险。
为使自行车交通重新成为城市交通的重要部分,使骑行成为一种风气,不仅要解决认识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提供便于骑行的城市形态、交通基础设施以及人性化管理。
1.要建构适合骑行的城市空间。新城市主义所提倡的紧凑型、功能混合型的城市模式将有助于自行车出行;世界上“慢城”的理念、“人车分流”的城市布局、“无车城市”的尝试、开放的街区制度等等也值得我们借鉴。中国普遍封闭的小区显然阻碍了自行车出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提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对这个“意见”,赞成者有之,质疑者亦有之。但从绿色出行来看,住宅区的开放至少可以增加慢行空间,使骑车者和步行者减少绕行,并有助于实现人车分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离,增加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的安全性,值得提倡。
2.要为骑行者提供便利的交通和服务条件。当开车的负外部性对驾车者的负面影响不足以抵消开车所带来的种种好处时,多数人是不会自觉放弃汽车的。为此,首先,要尽可能地为骑车者提供便利条件。在城市的主干道上要有更多的自行车专用车道,并有明晰的自行车道路标志;有条件的区域要建设将自行车道与机动车道完全隔离的自行车专用车道。其次,为骑行者提供安全、连贯、方便、舒适的骑车环境。自行车道要能相互连接;有适当的自行车停车设施和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接驳系统;要创造条件让自行车能带上地铁或公共汽车;要保证骑车者的路权,对占用自行车道的机动车要给予处罚。再次,应提供良好的公共自行车服务。要尽量简化租用手续、布点要尽可能的合理、覆盖范围要大、投放量要适当、充分利用智能化管理系统、自行车性能要保持良好。
3.因地制宜差别化地发展自行车交通。首先,不同规模的城市要有区别。特大型和大城市主要是在重点发展地铁、轻轨、公交车的基础上为自行车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提供方便,解决“最后1 km”问题。而中小城市,自行车应成为市民的主要交通工具,为此就需要建设更多的自行车道和相关设施。其次,建成城市与新城有区别。建成城市基本上是在前汽车时代或者是在片面强调“适应汽车”的城市规划观念指导下建成的,如今要改变建成城市的交通格局很困难,比较现实可行的办法就是在有限的道路空间统筹各类资源和要素,尽量挖掘自行车出行的潜能,消除各种不利于自行车出行的障碍;至于规划中的新城,则应该把自行车交通纳入总体规划中,建设快慢和谐的绿色交通体系。再次,地区不同的气候条件要有区别。极端天气会给骑车者带来不适,城市规划者要考虑气候条件,创造适合各地区的骑行环境。如南方城市夏天炎热,自行车道就要有更多的绿荫。
4.包容电动自行车并加强管理。在中国的很多城市,市民的日常出行已经超过了人力自行车出行的理想距离(5 km之内),电动自行车因其省力、成本低、轻便等优势,成为一些中低收入者的出行工具。目前,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大约有1.7亿辆,是私家车保有量的2倍,但因其安全性、质量、速度、通行道路和监管等问题,引起诸多争议。尽管电动自行车问题很多,但弥补了人力自行车长距离出行不便和公共交通布线不足以及无法完成最后1 km的缺陷,总体上利大于弊。而对电动自行车过多限制乃至禁止,就可能增加城市汽车的拥有量。因此,电动自行车不应该被禁止,关键是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和人性化管理。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