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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境分娩(四)

作者:文\/沈石溪
文/沈石溪

当紫岚叼着鹿崽刚想离开蚂蚁包时,突然,前方黑黝黝的草丛里蹿出一条朦胧的白影,紧接着,汪汪——传来两声尖锐的、愤怒的狗的咆哮声。紫岚一惊,没想到那条讨厌的大白狗会一路嗅着气味跟踪过来。再竖起耳朵听听,大白狗身后远远地传来猎人的吆喝声。它不敢大意,立即扭头朝荒野奔跑。

大白狗尾随追击。一般来说,狼的奔跑速度胜过狗。紫岚叼着一头鹿崽,虽然不很沉重,却也是一种负担,影响了它的奔跑速度。大白狗紧撵着它的屁股,怎么也甩不脱。要是把鹿崽丢掉,它能很快摆脱掉大白狗,可它舍不得。自己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好不容易猎到头鹿崽,怎能轻易丢弃呢?

就这样,紫岚和大白狗一前一后,相差几步远的距离,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长跑比赛。

紫岚撒开四足,越过小溪,越过草滩,越过臭水塘,一路狂奔,很快逃到尕玛尔草原的边缘,前面出现了两条岔道:一条通往日曲卡山脚它栖身的石洞,一条通往干涸的古河道。它犹豫了一下,拐进了古河道。它出于一种动物护巢的本能,不愿把危险引到石洞去。它快要分娩了,狼崽出世后无疑要在石洞里生活很长一段时间,万一自己栖身的巢穴被大白狗和它的主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

紫岚在铺满鹅卵石的古河道又奔跑了很长时间,漆黑一团的天空逐渐透出一抹亮色,天边泛起一片玫瑰色的晨曦。它已跑得精疲力竭。听听身后的大白狗,也已气喘吁吁,累得连吠叫声都嘶哑了。凭经验,它晓得狗的主人已被远远地甩在后面了,但大白狗仍然没有罢休的意思。紫岚心里又愤慨又纳闷。按常理,一条狗是对付不了一匹狼的,狗所以能在凶猛的野狼面前骁勇善战,那是因为倚仗着主人的势力。俗话说狗仗人势。一旦主人没在身旁,狗的威风立刻锐减,由勇敢的斗士变成夹紧尾巴逃命的懦夫。此刻,大白狗的主人早已不知去向,大白狗并不蠢笨,是应该知道这一点的呀,它为什么还紧追不舍呢?难道说大白狗吃了豹子胆了?抑或是条神经错乱的疯狗?紫岚想,也许这条大白狗是血统纯正品种优秀的军犬,军犬是狗中的精英和豪杰,其胆量和力量都是可以和狼相媲美的,倘若真是这样,它紫岚算是倒了八辈子大霉了。

紫岚的担心其实是多余的。大白狗不是军犬,品种也很一般,是滇北高原上最常见的那种草狗,是郎帕寨养鹿专业户安柯度豢养的一条普通家犬。大白狗既没吃豹子胆,也没有神经错乱,它所以能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奋勇追击,是想得到主人的宽恕。

不知是时运不佳,还是狗的生物钟正处在零点,反正,这段时间大白狗是够倒霉的了,接连出了好几次差错。那天中午,在牧场上,一条蟒蛇趁它瞌睡之际,吞吃了一头幼鹿;还有一天半夜,它在主人熟睡后,溜到寨子里和一条名叫西努儿的母狗幽会,结果一头该死的豹子用嘴咬开栅门和铁销,闯进鹿群叼走了一头三岁的公鹿……主人损失惨重,当然愤慨,迁怒于它,把它视为渎职的罪犯。过去主人很宠爱它,常把它揽在怀里,捋它的背脊,亲它的面颊,自从失窃事件接二连三发生后,主人收回了对它的宠爱,免去了对它的亲昵,特别是那头长着四平头鹿茸的三岁公鹿被豹子叼走后,主人用极其厌恶的表情,在它肚皮上踢了两脚。与其说它的肚皮被踢疼了,还不如说它的心被踢疼了。它懂得,狗自古以来是依附人类生存的,失去了主人的宠爱,也就失去了生存的价值。它亲眼看见过那些被主人厌弃的同伴的悲惨下场。原先主人还豢养着一条名叫罗罗的老母狗,因衰老而变得整天懒洋洋的,腿力也不支了,连鹿群都追撵不上,结果被主人用十元钱的价钱卖给了屠狗贩子,等待罗罗的无疑是沸腾的汤锅。据说,罗罗年轻时是主人形影不离的伙伴。大白狗害怕主人也会因它失职因它无能而最终厌弃它。狗是没有自主权的,狗的幸福完全取决于主人的恩赐。只有设法重获主人的宠爱,它的生存和幸福才能有保障。而要重获主人的宠爱,一般化的讨好乞求撒娇献媚已经不管用了,必须立功赎罪,也就是说,必须杜绝马鹿——主人的财富再次失窃,必须擒获胆敢冒犯主人的蟊贼。这就是大白狗打破常规,在远离主人的情况下仍紧追不舍的思想动机和精神支柱。

大白狗绝不蠢笨,它也知道,失去了主人手中那杆猎枪的撑腰,自己孤身和一匹狼拼斗,是很难占到便宜的,弄不好还会白白断送了性命。狗的天性在不断提醒它,快中止这场危险的追逐游戏吧,趁这匹在前头疲于奔命的恶狼还没有觉悟,还没回身朝自己反扑,赶紧收场吧。但当它的眼光落到紫岚圆鼓鼓的已膨胀到极限的腹部时,它又舍不得放弃这场追逐了。它产生了一种侥幸心理,它想,前面正在奔逃的这匹恶狼之所以不敢回身反扑,肯定是因为怀孕而身体虚弱,说不定已完全丧失了扑咬能力,这是老天爷赐给自己的立功赎罪的好机会。咬死了这匹恶狼,不但能得到主人的宽恕重获主人的宠爱,还能提高自己在狗群中的地位和威信。啧啧,孤狗逮孤狼,它英雄的名声将传遍整个尕玛尔草原。

大白狗受虚荣心的驱使,在侥幸心理的支撑下,忘却了自己的劣势,继续勇猛追逐。紫岚实在跑不动了,唾液吊在嘴角,腹部一阵阵抽搐。叼在嘴里的鹿崽已成为一种累赘。它意识到假如再继续这样奔跑下去,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累得口吐白沫倒毙在古河道上的。与其在逃命的途中累死,倒不如停下来,转过身去,朝白狗反扑,也许还有生的希望。想到这里,它突然拐进古河道的一条支流,这里也是干涸的河床,但更为狭窄,更为荒僻,更为隐蔽。四周挺拔的山峰割断了晨曦,地上的鹅卵石都蒙着一层青苔。河道中央散落着一堵堵矶石和一块块巉岩。这里地形不错,它想,便于周旋也便于逃走,更重要的是,漏斗形的山谷会遮挡住大白狗的叫声,即使大白狗的主人追踪到附近,也听不到它们的吼叫和格斗,无法赶来增援。

紫岚一边继续沿着幽暗的古河道奔逃,一边乜斜着眼睛,眼看着大白狗的前爪只差那么几寸就要落到自己的屁股上了,突然吐掉衔在嘴里的鹿崽,往旁边纵身一跃,跳上一块半米高的卵石。大白狗没有防备,再加上长满青苔的河床滑得像涂了一层油,想收敛脚步,已经迟了,在惯性作用下,它身不由己地越过紫岚,滑行到前头。

紫岚占据了居高临下的有利位置,瞅着大白狗扭动狗腰想转身又未转成的有利战机,从背后猛地扑到大白狗身上。公平地说,在交手前,紫岚内心有一种悲壮感,它从大白狗来势汹汹锲而不舍的追击中猜想对方是凶猛的军犬,它是准备着和对手同归于尽的。但当撕咬了一个回合后,它很快看透了大白狗其实是一条很不中用的草狗。大白狗的爪子一点不锋利,连狼毛都抓不破;大白狗的牙齿也不甚尖利,只能咬破皮肉,而无法咬断骨头。于是,紫岚抛却了恐惧和悲哀,恢复了狼的自信,决心把这条害得自己疲于奔命的大白狗咬死,也好拖回石洞当一顿点心。狗肉的滋味虽然不如鹿肉,但也蛮好吃的。

再说大白狗,没防备那匹正在逃亡的狼会朝自己突然反扑。它躲闪不及,肩胛被锐利的狼爪抓出了好几道血痕,脊背上被狼牙连狗皮带狗毛咬去了一块,火烧火燎般地疼。幸亏它反应还比较快,就地打了两个滚,才算把凶残的狼从自己背上甩掉了。

(未完待续)

节选自天天出版社出版的“中西动物小说大王金品共读”系列之《狼王梦·狼王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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