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乐说为主流说法,主要沿袭包咸、朱熹以来的解释。包咸注:“暮春者,季春三月也。春服既成,衣单袷之时,我欲得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水之上,风凉于舞雩之下,歌咏先王之道,而归夫子之门。”朱熹也基本上认同包注,并加以具体阐释:“春服,单袷之衣。浴,盥濯也,今上巳祓除是也。沂,水名,在鲁城南,地志以为有温泉焉,理或然也。风,乘凉也。舞雩,祭天祷雨之处,有坛 树木也。咏,歌也。”今人关于《论语》的注译本多采取这种说法,笔者不再赘举。
雩祭说则为支流说法,以王充、刘宝楠等为代表人物。《论衡·明雩篇》载:“鲁设雩祭于沂水之上。暮者,晚也,春谓四月也;春服既成,谓四月之服成也;冠者、童子,雩祭乐人也;浴乎沂,涉沂水也,象龙之从水中出也;风乎舞雩,风,歌也;咏而馈,咏歌、馈祭也,歌咏而祭也。说论之家以为浴者,浴沂水中也;风,干身也。周之四月,正岁二月也,尚寒,安得浴而风干身?由此言之,涉水不浴,雩祭审矣。”清儒刘宝楠继承王充的说法:“窃以《古论》解此节为雩祀,自是勤恤爱民之意。其时或值天旱,未行雩礼,故点即时言志,以讽当时之不勤民者。”同时,刘宝楠也对王充的说法加以修正,认为:“雩在正岁四月,非二月,甚是。又以浴为祓濯,亦较《论衡》涉水之训为确。”
两种不同的解释互有长短。由于包咸未能注意其中问题,所以给王充留下反证的空间。朱子“有温泉焉,理或然也”,半出推测,未能自坚其说,故而引起后世儒者若刘宝楠等异议。然而,王、刘二氏之说或失之简略、或失之琐碎,均有不周之处。本文则以雩祭说更为稳妥,兹补证如下。由于学殖疏浅,文中不足之处,还望方家指正。
一 游乐说于礼为亵
《周礼·春官·司巫》载:“司巫,掌群巫之政令。若国大旱,则帅巫而舞雩。”郑玄注:“雩,旱祭也。天子于上帝,诸侯于上公之神。”鲁国虽为诸侯,但可用天子礼,所以贾公彦疏:“若鲁与二王后得祀天者,亦得雩祭天。”既然舞雩台是诸侯祭天求雨的场所,等级与天子礼相同,如此庄重肃穆之地,且由司巫等专职人员管理,在暮春祭祀之时,岂容士庶甚至成群的孩童随意跑去乘凉、放歌?孔门师生均为明礼之人,无礼不立,当不会有如此不检行为。即便偶一有之,必然会遭受孔子反对,“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论语·先进》)。
也许会有人质疑:“此舞雩属于诸侯国之祭,由司巫执掌,而《论语》只言冠者、童子等人,二者恐怕不是一回事。”其实,参加雩祭的人员必然也包括冠者、童子。《公羊传·桓公五年》载:“大雩者何?旱祭也”,何休注:“雩,旱请雨祭名。不解大者,祭言大雩,大旱可知也。君亲之南郊,以六事谢过自责……使童男女各八人,舞而呼雩,故谓之雩。”此处,何休申明,由诸侯国君亲自参加雩祭。另外,如何休所述,雩祭中确有冠者、童子参加。
“童男女各八人”的注解过于整齐,未可尽信。雩祭有童男女参加,当为定论。贾公彦明确指出:“若四月正雩,非直有男巫、女巫。案《论语》,曾皙云:‘春服既成,童子六七人,冠者五六人’,兼有此等,故《舞师》云‘教皇舞,帅而舞旱暵之祀’。舞师谓野人能舞者,明知兼有童子、冠者可知。”即便到了汉代雩祭之时,依然有童子出现,《春秋繁露·求雨篇》即载:“小童八人,皆斋三日,服青衣而舞之。”
也许还会有人反驳:“《论语·颜渊篇》云:‘樊迟从游于舞雩之下’,说明舞雩台下是常人也可游玩之处,并非如此庄严,令人敬而远之。”非祭祀之时,常人可否于舞雩台下游乐,难下定论,但是祭祀之时,必无于此戏乐之理。对此,刘宝楠《论语正义》作出了解答:“言舞雩之下者,明时鲁雩祭,樊迟从夫子往游其下也。崇德、修慝、辨惑者,此当是雩祷之辞。”崇德、修慝、辨惑都是庄雅之辞,刘氏注为“雩祷之辞”,当为确论。不过,刘氏并未展开讨论,无暇顾及舞雩台作为祭祀重地的庄严性。
舞雩台为祭祀场地,尤其是暮春祭祀之时,当不容闲人随意乘凉、吹风。舞雩的目的是敬神求福,唯恐自己对神灵不敬,导致大旱连年的灾祸。雩祭为一年之中的大事,事关百姓衣食丰足,且国君亲自参加祭祀,如果不是祭祀人员,寻常冠者、童子等岂可在此肆意喧闹?常人尚且不敢如此怠慢神祇,何况曾点这般的贤人?
二 曾点并无强烈的出世思想
今人张帆先生已有提示:“作为儒生的曾点,既受巫祝文化的影响,又深知稼穑之艰难,祈雨祭天以求丰衣足食,在他看来无疑是大事一件。”(《亦说孔子“喟然”“与点”》,《孔子研究》1997年第4期)比起子路、冉有、公西华等人千乘之国、方六七十之邦、一国小相等政治抱负,曾点的务实表达更容易赢得孔子的赞赏。曾点的志向尤其与子路的志向“因之以饥馑”,形成鲜明对比:与其设想拯救百姓于饥饿之中,不如祈祷风调雨顺,预先蠲除百姓的饥饿之忧。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史料能够说明曾点本人并无强烈的出世思想。《说苑·建本》载:“曾子芸瓜而误斩其根,曾皙怒,援大杖击之。曾子仆地,有顷苏。”一般而言,如果曾点确有强烈的出世思想,当会与世无争,心气较常人更为平和,怎会因为儿子曾参误除瓜根,就将其打得半死?一个火气偏盛之人,性情耿直,爱惜庄稼,将人生志向定为务实的祈雨求福,非常直观,容易理解,定为乘凉、歌咏的出世求退,则显得迂曲、突兀。
《孟子·尽心下》以曾皙为狂士,但是曾皙本人大体为礼教中人,当无异议。季武子在鲁国擅权,无人不知,蟜固用“不说齐衰而入见”的率直方式表达对季武子的不满。季武子死后,曾点激赏蟜固的率直,“乃倚武子之门而歌”(《礼记·檀弓下》)。这种行为看似狂野,其实也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容易惹祸上身。倘若曾皙不是礼教的捍卫者,而是受出世思想的支配,恐不至于有此举动。《孔子家语·七十二弟子解》称曾点“疾时礼教不行,欲修之,孔子善焉”,尤可证曾点本为礼教的修习者。
曾点之子曾参为礼教贤人,并无求退思想,也可佐证曾点本人并无强烈的出世倾向。知父莫如子,曾参以重孝闻名,后来成为礼教圣人。有关曾参言行的记载遍见于《论语》《礼记》等书,倘若曾点有很明显的退隐倾向,曾参作为儿子,何故无一言提及?隐退思想与隐逸志向不可混为一谈,孔子本人也有少许隐逸思想,但始终不是主色调。当然,我们也不能将孔子的人生志向定格为一己之乐。同理亦然,曾点纵使有一些狂士之举与遗世之思,但是也不至于将求退作为自己主要的人生追求。
三 “风乎舞雩”等记载与雩祭条件高度吻合
“风乎舞雩”雩祭说发端于王充,有很强的说服力。在北国,依照夏历,无论是早春,还是晚春,乍暖还寒,去郊外浴身、吹风、乘凉,都有悖常理。事实上,“风乎舞雩”等记载与雩祭条件高度吻合,时间、祭服、祭祀人员、祭前准备、读祷文、乐舞、乐歌、献神等不一而足。
关于祭祀时间,王充认为暮春“周之四月,正岁二月也”,后经刘宝楠修正为“雩在正岁四月,非二月”。刘氏修改,名据宋翔凤之说,实据杜预之注。《左传·桓公五年》载:“龙见而雩。”杜注:“龙见建巳之月。”建巳之月于周历为六月,于夏历则为四月,故而刘氏认同“雩在正岁四月,非二月”。
对于雩祭频次、时间的分疏,清儒孙诒让作了一番整理。孙氏云:“郑以为夏四月,而谓周之雩有二,以四月为正雩,虽不旱亦举其祭;其夏五月、六月、七月,在周为秋三月,遇旱则亦雩,不旱则否,是为旱雩;馀月则有祷无雩。”(《周礼正义》卷五〇)一年之中,正雩只有一次,最为隆重,在周历六月,旱雩有三次,分别在周历秋季七、八、九月。正雩有歌舞,用盛乐;旱雩有歌舞,无盛乐;他月不举雩祭,仅用祷文而已。凡雩祭必先祷求,而祷求则未必雩祭。周历夏六月,即夏历春四月,应当举行正雩之祭,以拜神祈雨,保佑秋天谷物丰收。至于为何周代秋季即夏历夏季可以“遇旱则雩”,冬、春则不需要,是因为秋收在即,时间紧迫,比他季更需要雨水充足,以保秋收。
孙氏又言:“其周冬、春、夏三时旱,有祈祷则无定时,礼亦尤杀,故经注不具。”周代夏季,已有六月正雩,不必再祭。周历的冬、春两季,分别相当于夏历的秋、冬两季,如上文所述,与秋收无关,故而礼节有所减损。然而,孙注并不完全正确,严格地讲,周代季夏,即夏历的暮春,有正雩,而冬、春无雩祭,不宜笼统地将夏季与冬、春二季同列。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春秋》经文中出现大雩二十一次,散见在多月,并非局限在正雩、旱雩等四月。但是,鉴于各种缘故,不在郑玄雩祭礼例之中。对此,前人已经进行分疏,笔者不再赘言。
至于祭服则有“春服既成”,祭祀人员,如上文所述,有“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等。祭前准备则是“浴乎沂”,“浴”当如朱熹、刘宝楠等注,不可解释为在沂水中浴身,应作祓濯解,用沂水祓除不净、濯去不洁,准备祭祀。“风乎舞雩”,风训为“讽”,讽诵祷文,同时有乐舞,进行雩祭。“咏而归”,“咏”则为祭祀乐歌,归、馈二字相通,多见古籍,不劳例证,意为馈献,在乐歌的伴随下,向神祇馈献祭品。由此可见,“风乎舞雩”等一系列的记载几乎就是雩祭的实录。如果曾点的志向只是游乐、出世而已,大可不必如此巧合。
馀论
雩祭说与游乐说各有所长,一则肃穆庄严、为民祈福,一则闲逸洒脱、乐道自适。学界之所以莫衷一是,根源即在于孔子本人进退自如,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故而,无论主进主退,都有一定的合理之处。
然而,隐逸出世只是孔子思想的一个侧面,将“风乎舞雩”解读成游乐说、出世说,有放大孔子、曾点二人出世思想的嫌疑。这种以面夺体的做法,也存在相当大的不可靠性。毕竟,重祭、重礼正是孔子的主体思想。如何改变礼崩乐坏的现状,才是孔子一生考虑的核心命题。
至于清儒赵翼的反诘,“若王充所云雩祭,则又失之远矣。果如其说,以雩祭调和阴阳,则亦为邦者之事也,又何必问求、赤非为邦与”(《陔馀丛考》卷四),刘宝楠之说“其时或值天旱,未行雩礼,故点即时言志,以讽当时之不勤民者”,正可作为回应。此外,细读曾点与其他三子之志,判然可别。子路、冉有、公西华的志向无不以自己为主体,“由也为之”“求也为之”“愿为小相”。唯有曾点所言雩祭,只出现“冠者”“童子”,实际上还当由司巫主持,国君亲自致祭,自己却像一个旁观者,乐观其成。曾点所言,全是为民谋,而非为己谋,主观上未必自觉,客观上却深得礼让为国之大旨,明显比三子更高一层境界,故而获得孔子赞许。
在具体阐释上,王充将“浴”解释为“涉”,这种改字解经的方法,不足为训。王充同时混淆夏历、周历的月份,将夏历四月解读为二月,也属讹误。但是,根据天气等方面的原因,大胆质疑“风乎舞雩”风干身体、乘凉的解读,最终得出“风乎舞雩”等记载属于雩祭的结论,王充的思路是正确的,结论也比较可靠。除了学界提出的论证之外,游乐说于礼为亵、曾点并无强烈的出世思想以及“风乎舞雩”等记载与雩祭条件高度吻合等三个方面,也可为雩祭说提供新的思考角度。
(作者单位:清华大学人文学院历史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