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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共产党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的主要做法

作者:未知

越南共产党作为当今世界为数不多的马列主义执政党,一贯注重把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革新事业不断推进,为应对日益增多的内外挑战,越共愈加重视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有关做法值得研究借鉴。

梁薇/文


2016年1月28日,在越南河内举行的越南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式上,十二届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集体亮相。

一、将筑牢理想信念作为支柱,教育全党坚定不移坚持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苏东欧变、苏联解体后,越共部分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党内出现信仰危机和政治危机。为此,越共中央采取一系列举措,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一方面,统一全党思想,加强教育引导。1989年8月,越共六届七中全会重申越南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反对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1994年,越共七届四中全会将“偏离社会主义方向”视为越共执政面临的“四大危机”之一,向全党敲响警钟。1996年,越共八大总结十年革新时强调“改革不改色,融入不融化”,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方向。另一方面,坚决进行斗争,净化党内风气。1990年3月,越共八届八中全会解除了抨击革新事业、主张政治多元化的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陈春柏党内一切职务,同年开除了犯有相同政治错误的中央委员陈度。

新世纪以来,越共继续加强理论研究,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以及关于越南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日臻成熟、完善。2001年,越共九大政治报告就越南走社会主义道路问题进行了详细阐释,强调“党和人民决心以马列主义和胡志明思想为基础,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国家”。2011年,越共十一大对1992年《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强调“党的领导是越南革命胜利的首要因素,走社会主义道路是越南人民的愿望,是越南党和人民顺应历史潮流的英明抉择”。2013年修宪期间,越南国内不同政见者要求取消宪法对党的领导地位的规定。越共中央及时采取措施,强力批驳错误论调,保证了坚持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2016年初召开的越共十二大总结了越南30年革新经验,将“坚持社会主义目标”置于首位,并首次提出了从政治、思想、组织、道德四方面加强党建的新观点。

二、将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作为基石,要求全体党员重视学习和运用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

1991年,越共七大将胡志明思想正式写入党的文件,与马列主义并列成为党的思想基础和行动指南。2001年,越共九大进一步明确了胡志明思想的内涵,重申了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的重要地位。2011年越共十一大、2016年越共十二大均强调要创造性地发展和运用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

越共将政治理论水平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以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为主要学习和考核内容,政治理论水平同职务晋升挂钩。越共政治理论培训机构相对完备。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是培养中高级领导干部的国家级培训机构,也是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研究中心,常年开设有高级理论班、山区少数民族班、知识更新班、硕士博士班等,培训对象主要是年龄在40岁(男性)、35岁(女性)以上的司局级及以上领导干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在河内、胡志明市、岘港、芹苴设有分院,主要对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培训,年龄要求在40岁(男性)、35岁(女性)以下。在地方层面,63个省市中有29个省市设有政治学校。此外,在妇女、青少年、农业、交通、信息传媒、工贸等领域还设有专门干部培训学校。

近五年来,越共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多次下发文件,对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培训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越共中组部在胡志明国家政治学院先后举办六批高级后备干部培训班,十一届中央全体候补委员、十二届中央委员后备人选、各部委和省市主要领导后备人选等均需参加。此外,越共中组部还举办了两批十一届中央委员培训班、三批县委书记培训班。培训内容和课程时长上向马列主义、胡志明思想和党建理论等内容倾斜。

越共十二大要求,下大力气改革政治理论教育和党的决议学习工作,有序推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增强培训针对性。

三、将消除党内不正之风作为主要手段,遏制党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蜕变现象

自1986年越南实行革新开放以来,伴随市场经济的推进,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在党内外滋生蔓延,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发生蜕变,严重损害了越共形象和威信。

1999年5月,在纪念胡志明主席诞辰109周年大会上,时任越共中央总书记黎可漂代表越共中央宣布开展“党的建设与整顿”运动,在全党集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这一运动中,50多名中管干部、近2万名党员受到不同程度的党纪处分,近3000名党员被开除出党。

2007年2月,越共于建党77周年之际宣布,在全党、全社会开展“学习实践胡志明道德榜样”运动,目的是号召全党、全民深刻认识胡志明道德思想精髓,贯彻“勤政廉洁、大公无私”的精神,遏制党内和社会上出现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蜕变现象。此后,十一届、十二届越共中央均强调继续开展此项运动。

2011年底召开的越共十一届四中全会出台了关于“当前党建工作若干紧迫问题”的决议,指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蜕变,干部队伍建设滞后以及集体领导个人负责原则流于形式是当前越共党建工作面临的三大紧迫问题,决定在党内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将其作为落实“决议”的核心任务。自2012年7月起,中央政治局、中央书记处率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政府总理阮晋勇因存在工作作风、以权谋私、指导国企改革失误等问题,在越共十一届六中全会上作出检讨。此后省(直辖市)、县、基层查摆活动顺次进行,截至2012年底全部结束。

2012年,越共中央颁布关于“加大厉行节俭、反对浪费”的第21号指示,全面整顿庆典、会议、出访、公车、婚丧嫁娶等,严禁领导干部工作日中午饮酒,缩减出访批次时间,整治大讲排场、挥霍奢侈习俗,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逐步恢复、提高。

越共十二大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机关党委一把手要在道德品质、生活作风、工作方式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将“加强党的建设和整顿工作,遏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蜕变”等内容作为十二届中央任期首要任务。

四、将大力防治腐败作为重要利器,要求全体党员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越共将贪腐视为“国难”和党执政面临的“四大危机”之一。反腐倡廉工作是关乎越共执政、越南革新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成败的重要政治任务。越共九大以后,反腐倡廉力度不断加大。

在建立规章制度方面,2005年颁布《防治腐败法》,标志着越南反腐败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同年,越共十届三中全会颁布《关于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领导的决议》,这是越共中央首次专门就反腐工作公布决议。2009年,越南政府颁布了《到2020年国家防治腐败战略》,为越南防治腐败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越共十二大提醒全党,防治腐败是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同时也是一项艰巨、复杂和长期任务。在新形势新背景下,要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和不敢腐的警告惩处机制,遏制利益集团,反对特殊权力、特殊利益。

在机构设置方面,2006年,越共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成立,由政府总理直接领导,各省市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于2007年成立,由省长、市长直接领导。为加强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2012年成立了由越共中央总书记领导的中央防治腐败指导委员会,恢复中央内政部作为其常设机构。委员会下设“反腐败督查工作组”,20l3年以来共选派25批工作组,进驻15个部委、29个地方省市进行督查。同时,在政府监察总署设立反腐败局,在公安部设立腐败调查局,在最高人民检察院设立腐败案件公诉司等专职反腐机构。

近年来,越共中央直接指导查处了一批严重腐败案件,逮捕了原越南船舶工业集团总经理杨志勇等一批贪污腐败分子,多名政府部门部级官员因涉腐或监管不力受到党纪处分。针对民众最关注的土地、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的腐败问题,越共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对外公布处置结果。全国各级调查机关、监察部门起诉涉腐案件数量稳步提升,2015年各级法院审理253起腐败案件、涉案人员531人,对腐败分子形成较大震慑。

五、将密切联系群众作为根本要求,要求全体党员重视发挥人民群众的巨大力量

越共党章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国家建设纲领》都规定,党要密切联系群众。1986年,越共六大在总结党的四大经验时,将党的全部工作体现“以民为本”作为首条经验。1996年,越共八大重申党的革新路线源于人民的愿望,确定全民大团结是越南革命的主要力量和发展动力。2011年,越共十一大提出“人民是发展的主体、主要力量和目标,要最大限度发挥人的因素”。越共十二大要求全体党员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正当关切、意见和申诉,处理好党的领导、国家管理和人民当家做主三者之间的关系。

20世纪90年代,越共提出“民知、民议、民为、民查”的工作方针,要求全党“尊重人民、贴近人民、倾听人民、学习人民、理解人民”。一是在出台重大决策前注重倾听民声。从2001年九大开始,越共党代会政治报告均提前公开征询全民意见。2013年,越南国会就修改现行宪法和土地法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共收到2600多万条次意见和建议。二是重视发挥基层民主监督作用。自l998年实施《基层民主制度》以来,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定期下基层接触群众,国会代表在每次国会会议前后都要下基层接触选民,地方各级党政一把手每月抽一天时间接待信访,党员测评要征求其居住地群众意见作为参考,党员在工作单位和居住地党组织过组织生活,接受双重监督。三是实行官民直接对话,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办公地点设立党建意见箱,各党政机关设热线电话和电子邮箱,便于民众反映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

六、将干部队伍建设中“德”的标准作为有力保障,要求全体党员政治坚定、德才兼备

越共认为,越南革新30年来,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德才关系处理不当,“重才轻德”的现象较为突出,应及时予以解决,强调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的党员干部队伍。

越共十一大指出,要重用德才兼备的干部,要把工作能力突出、人民满意作为衡量干部的主要标准,及时撤换那些品行不端、能力欠缺、失信于民的领导干部。2014年,越共制定了2016—2021年任期和以后若干任期中央委员会、政治局、书记处及党和国家主要领导职务干部规划,提出将德才兼备、理想信念坚定的干部作为培养和选拔的对象。

越共十二大筹备期间,十一届越共中央明确规定了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委员标准,绝不允许存在以下八种问题的人进入十二届中央委员会:一是政治素质差,不能坚定执行党的路线;二是贪图权力,工于钻营,奉行个人主义、拉帮结派、搞利益集团;三是违反民主集中制,独断专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包庇纵容党内贪腐现象;四是不愿学习、思想保守、故步自封,工作绩效不彰,言行不一;五是纪律意识淡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分工;六是财产申报不实,房产、土地、财产来源不明;七是本人及亲属作风不检点,以权牟利、假公济私;八是有历史问题或目前有政治问题。

越共十二大突出强调“道德建党”,号召全体党员干部重视锤炼革命道德品质,努力发挥表率作用。要将那些政治坚定、品质优秀、灵活主动、敢想敢干、敢于担责的同志提拔到领导岗位特别是一把手岗位上来。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二局)

(责任编辑:张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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